本书将注意力集中在客观证明责任方面,但是对与客观证明责任相邻和相关的现象,尤其是表见证明、推定、证明度以及自由证明评价,本书也进行了研究。本文在研究中主要涉及的是德国的法律规范和案例,但是读者可以发现,本书并非研究的是某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特殊现象。可以況,它的结论原则上对每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都有效。
内容简介AboutthisBook“天下·法学原论”系列《侵权责任法》专著自首版以来多次再版,畅销十年。随着民法典的诞生,中国侵权责任法也迎来了新生。本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修订,体系化、深入浅出地阐释了侵权责任法博大精深的内容,是民法专家杨立新教授深耕侵权法领域40余年的理论与实务研究精华。本书内容既裨益于学理深研,又指导法官、律师司法实务,系研习中国当代侵权责任法之经典。
王利明编著的《侵权责任法研究(第2版上卷)》密切结合我国《侵权责任法》和有关侵权法的前沿理论及司法实践经验,并在借鉴国外侵权立法 经验与 理论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内容体系、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数人侵权制度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等进行了详尽而深入的探讨。 作者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体系主要是基于归责原则而构建的,应当区分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共同侵权和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作者对《侵权责任法》的中国特色,如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具有多元化的特点等,作出了细致而深入的阐释。同时,作者还对侵权责任法的发展趋势、因果关系理论、过错理论,侵权责任形态等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王利明编著的《侵权责任法研究(第2版上卷)》密切结合我国《侵权责任法》和有关侵权法的前沿理论及司法实践经验,并在借鉴国外侵权立法 经验与 理论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内容体系、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数人侵权制度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等进行了详尽而深入的探讨。 作者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体系主要是基于归责原则而构建的,应当区分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共同侵权和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作者对《侵权责任法》的中国特色,如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具有多元化的特点等,作出了细致而深入的阐释。同时,作者还对侵权责任法的发展趋势、因果关系理论、过错理论,侵权责任形态等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本书是关于互联网上侵权问题的一组思考成果,作者对互联网空间的人格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空间侵权案件的管辖与法律适用、网站经营者的中间责任以及部分网站的隐私保护实践、威胁隐私安全的技术手段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本书共分为十二章,章至第三章讨论互联网空间侵权责任的一般问题;第四章至第五章研究名誉权和商誉的法律保护以及互联网上侵害名誉权和商誉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第六章至第十章分析互联网空间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与侵权责任问题;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分别研讨互联网上著作权侵害和域名司法保护的实践问题。
《大规模侵权法律对策研究》汇集了这一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包括一份立法建议稿及其理由书,同时也收入了课题组部分成员以及参与前两次研讨会的学者发表的相关文章。作为附录,《大规模侵权法律对策研究》还收录了两次研讨会的会议记录和中国大陆部分大规模侵权案件的资料。作为“大规模侵权法律对策研究”课题在最终成果之展现,我希望这是一本有对策、有建议、有思想、有资料的书,它不仅能为国家决策提供参考建议,而且能作为这一领域的开拓之作而丰富法学理论宝库。
《大规模侵权法律对策研究》汇集了这一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包括一份立法建议稿及其理由书,同时也收入了课题组部分成员以及参与前两次研讨会的学者发表的相关文章。作为录,《大规模侵权法律对策研究》还收录了两次研讨会的会议记录和中国大陆部分大规模侵权案件的资料。作为“大规模侵权法律对策研究”课题在最终成果之展现,我希望这是一本有对策、有建议、有思想、有资料的书,它不仅能为国家决策提供参考建议,而且能作为这一领域的开拓之作而丰富法学理论宝库。
德国侵权法的、最重要的发展就是交往安全义务制度,这一制度已成为德国过错侵权责任理论的主要部分。我国侵权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就是借鉴德国交往安全义务理论创设的。本书以德国原始资料为基础,系统、全面地研究了德国法上的交往安全义务理论,包括其产生、意义及类型化、法定化的交往安全义务等。作者还着眼于中国问题,提出借鉴德国法的理论以完善我国安全保障义务、不作为侵权、间接侵权、特殊侵权、过错侵权的一般条款等。
财产性利益之侵权救济控制研究这样一个命题关涉现实生活中民事主体的哪些合法利益能够进入侵权法的效力范围,得到侵权法的关怀与救济。因此,我们努力寻找法律对民事财产利益的合理保护边界,以实现民事利益之保护与个人行动之自由间的有效平衡。本书比较考察了英美、德法等各国的重要案例,并通过历史考察法、规范分析法等分析、论证民事领域财产性利益的多元性和具体利益形态的本质、特征与社会意义,并据此进行服务于责任控制实现的初步的类型化研究;多角度多视野地考察影响财产性利益侵权救济实现的各种因素,在此基础上观察财产性利益实现侵权救济的重要前提条件及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实现问题。
《侵权法的哲学基础》汇集了以牛津大学著名学者为首的侵权法专家撰写的19篇学术论文,主要围绕侵权法与哲学的关系这一主题展开。在对亚里士多德、阿奎那、康德等哲学理论以及现代自然法、法律经济学的综合研究基础上,作者从不同角度将抽象艰涩的哲学理论合理注入现代侵权法制度之中,其论证过程严谨深刻,观点新颖,对我国侵权法基本理论研究以及侵权法立法思路均有极强的借鉴意义。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研究》是“网络文化与网络社会丛书”中的一本,主要包括:网络服务提供者及侵权行为概述、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司法认定等等。
密切结合我国《侵权责任法》和有关侵权法的前沿理论及司法实践经验,并在借鉴国外侵权立法先进经验与*理论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内容体系。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数人侵权制度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等进行了详尽而深入的探讨。 作者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体系主要是基于归责原则而构建的,应当区分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共同侵权和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作者对《侵权责任法》的中国特色,如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具有多元化的特点等,作出了细致而深入的阐释。同时,作者还对侵权责任法的发展趋势,因果关系理论、过错理论、侵权责任形态等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合同法与侵权法是传统债法的两个核心领域。一般认为,合同保护期待利益,而侵权保护固有利益。但是,在具体的合同实践中,几乎所有类型的合同都可能发生期待利益与固有利益的双重保护问题,从而引发合同与侵权的关联。所谓合同法与侵权法边界模糊的"灰色地带",本文称其为"中间领域"。本文内容也就该领域的法律调整模式进行系统研究,本书横跨合同法与侵权法两个部门属于民法学基础理论的学术专著。《合同法与侵权法中间领域调整模式研究——以制度互动的实证分析为中心》为国家社科项目,也为我们与湖南法学院学者徐涤宇老师合作的罗马法丛书项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