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选材角度新颖。书中内容来源于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中,并从中提炼出了人民法院的审判观点。 本书*限度的覆盖了日常生活中离婚财产纠纷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并整理归纳为离婚财产纠纷篇,包括:离婚中和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债务以及综合;遗产继承纠纷篇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综合等200余个问题。对于每个问题都给与了权威、可靠的解答。 本书能够为有相关法律援助需要的读者答疑解惑,并尽快找到利用法律解决问题的途径。 本书不但对广大读者朋友有所裨益,也适合法律工作者及法律专业学生阅读、参考。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根据我国 八五 普法工作规划, 突出宣传民法典是 其重要内容。《民法典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系列》紧随民法典规定,旨在聚焦民法典实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公民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经济生活等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本书结合我国立法背景、学理研究、司法解释和判例规则,以及近年发布的典型指导案例,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作了 简洁、明了、实用 的适用解析。主要涵盖民法中关于婚姻家庭的一般规定、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等。
婚姻兼具来自人类本能欲望的自然性和来自人类理性文明的社会性。婚姻的自然性决定了婚姻自由具有天生的正当性,因为理想婚姻中的亲密关系只有在双方自愿时才能真正得以实现。但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存在,婚姻从来都是对人类两性关系的制约和规范,婚姻制度正是要使人类在两性关系中的自由天性相容于社会文化,服从于社会秩序,其首要的价值追求就是正义。 个人自由与社会正义之间的冲突与平衡是婚姻法领域的永恒命题,其贯穿于婚姻法的方方面面,不仅辐射到婚姻关系性质的界定,也影响到离婚法律制度的宽严,并在根本上决定着婚姻法的调整范围和介入方式。本书分上篇婚姻法基础命题、中篇婚姻关系理论分析和下篇婚姻终止制度专论。本书立足于自由与正义的法理之辩,揭示婚姻关系基础理论研究与具体法律制度得失之间的逻辑关联,尝试从
“同林鸟”源自“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的俗语,所以这个故事是有关夫妻的。一直处于前台的,当然是谭维和小冰这对同林鸟,但故事里也写到了好几对别的同林鸟。这几对同林鸟,碰巧代表了不同的夫妻类型,有“志不同,道不合”的谢怡红和常胜;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蓝老师两口子;有“乐极生悲,盛极而衰”的叶紫眉和她的“青年企业家”丈夫;也有“心有天高,命如纸薄”的大学高才生谭师傅和他的患难之交谭婶。
本书是一次对中国人婚姻状态的深度探访,讲述的是每一个人都必须面对的婚姻问题。本书深刻剖析了三对夫妻的情感和他们各自在婚姻生活中所面临的问题,揭示了在婚姻契约下的夫妻之间的三种背叛:心的背叛、身的背叛、身心的背叛。通过一个普通家庭走向离婚的发展轨迹,放大了婚姻生活的不和谐、不宽容、不理性所带来的伤害与疼痛,从而引发人们对婚姻的容忍、信任与责任的思考。
乱世洪流,爱比海深,情比 纸薄。 十年前,少女七七坚定地相信,只要夫妻彼此交付真心,无论多大的家 族仇恨与现实困难,都会为这份爱让开通道。 十年后,饱尝离别辛酸与争夫苦痛的孟至衡终于知道,受过伤的爱,永 远回不到最初,而所谓的幸福,在流年光景里,不过是一场绚烂花事,开到 荼蘼终须尽。 曾经的美好终究逝去,成为或许疼痛或许无关的记忆碎片,在岁月之中 灰飞烟灭,而她会带着对生命的坚韧与执著,将它们重新塑起形状,编织成 另一个样子,等待那属于她的光。一起来翻阅《民国有佳人》吧!
婚姻兼具来自人类本能欲望的自然性和来自人类理性文明的社会性。婚姻的自然性决定了婚姻自由具有天生的正当性,因为理想婚姻中的亲密关系只有在双方自愿时才能真正得以实现。但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存在,婚姻从来都是对人类两性关系的制约和规范,婚姻制度正是要使人类在两性关系中的自由天性相容于社会文化,服从于社会秩序,其首要的价值追求就是正义。 个人自由与社会正义之间的冲突与平衡是婚姻法领域的永恒命题,其贯穿于婚姻法的方方面面,不仅辐射到婚姻关系性质的界定,也影响到离婚法律制度的宽严,并在根本上决定着婚姻法的调整范围和介入方式。本书分上篇婚姻法基础命题、中篇婚姻关系理论分析和下篇婚姻终止制度专论。本书立足于自由与正义的法理之辩,揭示婚姻关系基础理论研究与具体法律制度得失之间的逻辑关联,尝试从
人害家庭自产生始,暴力就如影随形。尽管有关古代家庭暴力问题缺乏专门的著述,但随手翻阅中国古代诗词歌赋,就能常常看到家庭暴力肆虐的影子。 本书是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和积累的基础上进行的,以马克思主义婚姻家庭观为指导思想,以新《婚姻法》为主干,有针对性对婚姻家庭暴力问题进行研究,在内容上坚持了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既有法理分析,又有实践操作内容。
《唐律》为现今尚存于中国最完善之一部法典,其内容上承战国“法经”以降诸律,下启宋元明清之制,俨然为中国固有法系之代表,且影响周边诸国法制之发展。综观中国传统法律中,与财产继承相关条文,多半于唐世完成法制化历程,且为宋代财产继承法之大备奠定良好基础,因此本书以唐宋二代为探讨核心。本书分六章论述。章“导论”,系以同居共财制为核心,探讨唐宋家庭财产制之形态。第二至四章偏重继承形式之探讨。如第二章“法定家产均分继承”,首先探讨法定诸子均分制的起源问题,以及唐宋时期土地继承法下的社会背景,借以明了其间转变。第三章“遗嘱财产继承法”,探讨唐宋遗嘱法之起源、要件及其效力问题。第四章“户绝财产继承法”,则依持分人身份之差异,探讨唐宋女子户绝财产继承权,以及命继子、近亲与户绝财产之关系。第五
《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观点集成》挑选了51个具有代表性的课题进行展开,并从3000多个真实判例中选取较为典型的相关案例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的阐述与说明,并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所涉及热点问题的融入了本书之中。希望能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
婚姻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关系家家户户、男女老少和睦生活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法律。人类社会从野蛮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产生了婚姻家庭的制度和规范。据史料记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正姓氏,通媒妁,以重人伦之本,而民始不渎。《礼记·昏义》日:“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我国古代在周朝时期就制定了娉娶六礼,其后各个朝代的立法中,如《九章律》、《北齐律》、《开皇律》、《永徽律》、《宋刑统》、《大元通制》、《大明律》、《大清律》等,不仅都有户婚的内容,而且以刑罚手段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保障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随着社会经济和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变,婚姻法也在不断的修改变化之中,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的婚姻法从其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