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自出版以来,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和好评。这次对本书进行系统的修订,对原版内容进行查漏补缺,力求使其内容更加完善充实、科学合理,并力求将*的制度变迁与法理更新介绍给读者。本书分析阐述了婚姻家庭原理、婚姻家庭法原理、亲属关系原理、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结婚、婚姻的效力、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兄弟姐妹等其他家庭成员关系、离婚、离婚效力、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民族婚姻、涉外婚姻与涉外收养、涉及华侨与港澳台同胞的婚姻与收养等问题。在每一章开始前都有学习目的与要求,引导读者有方向性地学习知识;每一章结束后都附有思考题,便于读者及时复习所学知识的重点、深入思考和学习。修订后,本书仍然坚持在全面、完整、准确地阐述婚姻家庭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的同时加入案例分析部分,注重婚姻家庭法
为了更好地满足法学专业本科生及其他读者的学习需要,我们对本教材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1年4月1日起施行)和《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2年12月10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2013年1月7日起施行)的规定,对第九章节“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第十六章第二节“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2)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法释[2013]2号, 2012年11月19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560次会议通过,2013年1月18日起
婚姻兼具来自人类本能欲望的自然性和来自人类理性文明的社会性。婚姻的自然性决定了婚姻自由具有天生的正当性,因为理想婚姻中的亲密关系只有在双方自愿时才能真正得以实现。但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存在,婚姻从来都是对人类两性关系的制约和规范,婚姻制度正是要使人类在两性关系中的自由天性相容于社会文化,服从于社会秩序,其首要的价值追求就是正义。 个人自由与社会正义之间的冲突与平衡是婚姻法领域的永恒命题,其贯穿于婚姻法的方方面面,不仅辐射到婚姻关系性质的界定,也影响到离婚法律制度的宽严,并在根本上决定着婚姻法的调整范围和介入方式。本书分上篇婚姻法基础命题、中篇婚姻关系理论分析和下篇婚姻终止制度专论。本书立足于自由与正义的法理之辩,揭示婚姻关系基础理论研究与具体法律制度得失之间的逻辑关联,尝试从
本书根据*颁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本书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以满足教学、学习及研究的需要。
本书收录了10多则曲折、动人的婚恋亲情故事。其中有夫妻之间的感情纠葛:身价千万的丈夫无法忍受平淡的婚姻生活感情出轨,生意失败,万贯家财化为泡影,才见真情可贵;婚姻遭遇七年之痒,插足者竟然是自己的闺蜜好友,曲终人散,无限凄凉;离婚多年之后,妻子伸手求救,他该不该慷慨解囊;丈夫去世,小三携子逼宫,满腔怒火让她把手伸向了襁褓中的婴儿,一个舔着无邪的笑容终于让她悬崖勒马;为了报复背叛的恋人,她发誓嫁给有钱人,这场目的不纯的婚姻后该如何收场;被胁迫结婚生子,终于重获自由,她为何又走了回头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