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为教而写的公司法教科书。 初版至今二十载,每一版皆为用心之作。以对中国公司法自身的关注和讨论为基本定位和 目的;注重参考域外成熟的理论和制度以及司法经验并在比较法的意义上使之原理化;再将之与中国具体公司实践相结合,使之“本土化”;意图在此基础上构建中国公司法的基本原理。 因应《公司法》的新修改,第五版 是推陈出新之作。结构上,本版新增了公司登记专章,国有独资公司扩大为 出资公司,并另立专章;内容上,本版涉及 大多数条文的修改和完善。同时,第五版的修改吸收了近年来实践中的有效经验。 该书在中国知网《中国图书引证统计分析数据库》总被引频次和近五年被引频次中均居前列。既适于高等院校法学院系的课堂教学,也可成为实务工作者的有效参考。
在本文集中,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对破产法的诸多问题进行了研究。有对破产法市场化实施的理论分析,有对民法典与破产法衔接、协调的问题商榷,有对破产挽救制度尤其是市场化预重整制度的研究思辨,以及对破产程序中的担保问题的深入探究,还有对实质合并破产、个人破产和跨境破产等制度建立与完善的立法与实施建议。
个人与组织边界的模糊,很可能导致权利、义务、风险、责任的不对称,比股东过度控制更为危险的是过度的股东有限责任。控股股东凭借有限责任保护获取的杠杆融资高收益的背后,是整个社会在为其高风险买单。有限责任对于公司的合作各方而言是彼此合作的默示条款,真正影响合作各方行动的并不是法律文本和 公司章程 如何规定,而是合作各方如何预期自己的利益。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所面对和要解决的法律与社会现实问题都是大致相同的, 实在论 或 拟制论 的公司法律性质判断,是不同哲学思维、法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理论的投影,反映出对公司社会存在的不同判断。
为了给公众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普法读本,在中国社会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编著李显东等邀请了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著名法学教授、法律专家就自己研究为深透的法律进行解读,形成《专家解读百姓常用法律丛书》,奉献给广大人民群众。 本册为《甘培忠解读企业与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释书系列,为实务工作度身打造的办案帮手红宝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释书系列》均由资深实务专家编著,打破传统法条编纂模式,系统梳理相关立法、立法释义、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指导性和参考性案例及其理解与适用,择要旨逐条诠释,全面覆盖前沿热点、适用要点和关键难点,精准对应法律实务、法学研究、资格考试、案例教学等应用需求。 《商标法注释书》是一部以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条文为注释对象,通过立法 要点注释,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及其注释,部门参考文件,北京高院商标行政案件的规范文件,地方法院规范以及相关案例等内容系统诠释条文内容,并辅之必要的专业注解,帮助读者在全面、快速掌握权威资料的基础上实现对法律规定的准确理解和适用的商标法律实务工具书。
本书沿着基点论—角色论—结构论—绩效论—激励论—责任论的逻辑线索逐层展开,以国有公司类型的“纵横立体式”剖析为切入点,探究了国有公司董事会的角色定位,设计了不同类型的国有公司董事会之内部构造,构建了国有公司董事会评估机制,检讨了当前我国国有公司董事激励机制与责任机制之不足,并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
本书共分为六章,在梳理中国和欧美 主要航运公法规范制度的基础上,提炼出船舶登记和船舶国籍、船级社检验、 货运代理人和无船承运人、船舶管理人和船舶经营人四项具体航运公法规范制度,分别从概念、主要法律渊源、经营资质取得以及外资监管等方面详细分析,并结合海商法等私法规范,阐释航运公法领域沿海捎带运输、 船舶登记等特殊航运公法监管制度,深入论证航运公法主体在私法中的民事主体资格和民事法律责任。 本书内容结合航运公法与航运私法,引导航运法、海商法领域的学生、学者准确把握航运公、私法规范制度的衔接,同时为我国航运公法领域若干法律规范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撑。
本书主要讲述了公司日常运营中常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包括公司治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投融资、税务问题、知识产权、劳动纠纷、破产纠纷以及法律救济途径,可谓公司全程管理的实务宝典。精选已判决生效的案例或公司日常运营中常出现的问题,提供案例指引,深入浅出讲解公司纠纷。专业律师解答公司纠纷中常见问题,分析实务问题解决方式,以提供实用的确切的法律指引,提升风险防范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对公司纠纷中易忽略的细节进行标注、讲解,帮助读者解决实务操作具体问题,真正起到排忧解难的作用。 梳理公司纠纷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提供解决纠纷的 金科玉律 ,方便查询具体问题的解决依据。
本书以 指导性案例、《 公报》案例、 裁判的案例和公布的案例为对象,结合新《公司法》的对应条款和制度进行解读和阐释,使读者可以通过 以各种形式公布的有指导意义的案例,直观、感性地学习和理解新《公司法》的规定。 在结构上,本书按新《公司法》条文顺序排列,主要栏目包括:“案情介绍”“判决结果和理由”“案例解读”“相关原理”。其中,“案例解读”又分为三个子目:“法律规定”“法律适用”“延伸思考”。 本书所载均为已判决案件,重点在于探讨新《公司法》的规定在司法裁判中的适用逻辑与要求,亦具有法律适用与司法裁判的检索价值。
为解决创新型组织的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盲区, 本书借鉴 ISO 31000 风险管理标准及GB/T 29490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标准实施经验, 从创新型企业经营管理角度明确了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基础、 原则与程序, 总结出不同风险源的识别、 防控与监测预警方式。本书融合了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发布的典型案例的分析, 和知名企业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一集团、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林德 (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及同济大学上海 知识产权学院的知识产权风险与标准化管理的思路/实践,可为知识产权从业者提供从理论到实务的参考。
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农业保险之间是否存在概念、构成及功能的差异?我国是否有必要就政策性农业保险单独立法?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构建应当考虑哪些要素?各要素之间又以什么样的逻辑关系影响着制度的绩效?本书认为,避免静止、孤立的研究,将政策性农业保险置于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和农业灾害救济系统的大范畴中,主要运用法经济学方法论来论证制度构建的系列问题,可使论证 具科学性、逻辑 为严密、结论 具说服力。本书依据法律成本收益理论、法律市场理论、法律供求理论、法律均衡理论等原理,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概念界定,解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比较不同经营模式的优劣以及不同形态农业保险补贴的效能,并尝试以法律供给应满足市场需求为基调,在总结归纳境内外已有相关实践经验和学术研究成果基础上,从社会、经济需求出发
《董事问责标准的重构》由朱羿锟编著。 真实世界的董事决策乃是理性和非理性的统一,董事会治理和公司法学研究不能再对董事的非理性决策视而不见,正视董事会治理的运行过程,尤其是人际互动的社会规范,是董事会治理及董事问责制不容回避的现实课题。《董事问责标准的重构》开拓性地研究了董事会的结构性偏见,运用社会心理学和行为经济学揭示了其形成机理,进而探索其相应的问责标准和司法审查强度。 相应地,董事问责标准亦应与时俱进,走向三元化,以传统的忠实和勤勉路径涵摄其理性行为,以诚信路径涵摄其董事非理性行为。这样,董事问责制才会 具有针对性, 有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