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议制的公司:中国公司治理中的权力和责任》围绕着公司治理--董事会--董事义务展开。具体探讨了公司治理的模式。包括为什么需要董事会;董事会的中国模式;中国模式的公司治理;忠实义务;注意义务模式的领导责任;业务判断规则;中国公司理论的检讨等内容。本书关注对不同学说的体系化,是在对学术文献的综述基础上形成的。作者希望展开的是交响乐团的阵容,而并非是个人的独唱或串场。但同时,还是以独白的方式展开的,带着作者对各种观点的评价。奉献给偏好于简洁化理解问题的读者以及喜欢逻辑和辩难的读者的。_x000D_
《董事问责标准的重构》由朱羿锟编著。 真实世界的董事决策乃是理性和非理性的统一,董事会治理和公司法学研究不能再对董事的非理性决策视而不见,正视董事会治理的运行过程,尤其是人际互动的社会规范,是董事会治理及董事问责制不容回避的现实课题。《董事问责标准的重构》开拓性地研究了董事会的结构性偏见,运用社会心理学和行为经济学揭示了其形成机理,进而探索其相应的问责标准和司法审查强度。 相应地,董事问责标准亦应与时俱进,走向三元化,以传统的忠实和勤勉路径涵摄其理性行为,以诚信路径涵摄其董事非理性行为。这样,董事问责制才会 具有针对性, 有生命力。
陈雪娇、王继远编著的这本《非上市公司立法构造--以股东权和控制权为中心》以转轨经济条件下非上市公司的实际运作和现行公司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为主线,以股东权和控制权为中心,综合运用历史分析、经济分析、法律规则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对非上市公司的基本概念、股权转让、控制权滥用、公司治理和立法政策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同时,本书还研究了非上市公司中的公司权力、公司政治和利益平衡,提出了实现公司内部和外部和谐的法律对策。全书系统地梳理了我国非上市公司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为非上市公司立法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持和政策建议。
《董事问责标准的重构》由朱羿锟编著。 真实世界的董事决策乃是理性和非理性的统一,董事会治理和公司法学研究不能再对董事的非理性决策视而不见,正视董事会治理的运行过程,尤其是人际互动的社会规范,是董事会治理及董事问责制不容回避的现实课题。《董事问责标准的重构》开拓性地研究了董事会的结构性偏见,运用社会心理学和行为经济学揭示了其形成机理,进而探索其相应的问责标准和司法审查强度。 相应地,董事问责标准亦应与时俱进,走向三元化,以传统的忠实和勤勉路径涵摄其理性行为,以诚信路径涵摄其董事非理性行为。这样,董事问责制才会 具有针对性, 有生命力。
赵江编著的《公司法理论与实务(现代法学教材)》体现了公司法内容与 公司管理创新性制度的结合。本书在阐述公司治理时,针对公司法在公司组织机构的原则性规定,引入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 指引性规定,引导学生理解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的立法意图和公司治理实践中的做法,拓宽了公司法实践应用教学空间。本书结合了2016年7月刚刚通过的《资产评估法》相关法律规范撰写了公司设立中的公司资产评估法律制度。本书采用深入浅出的方法,对公司人格等基本理论进行了阐述,较好地的服务于学生对公司法内容的学习、理解、应用。
赵江编著的《公司法理论与实务(现代法学教材)》体现了公司法内容与 公司管理创新性制度的结合。本书在阐述公司治理时,针对公司法在公司组织机构的原则性规定,引入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 指引性规定,引导学生理解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的立法意图和公司治理实践中的做法,拓宽了公司法实践应用教学空间。本书结合了2016年7月刚刚通过的《资产评估法》相关法律规范撰写了公司设立中的公司资产评估法律制度。本书采用深入浅出的方法,对公司人格等基本理论进行了阐述,较好地的服务于学生对公司法内容的学习、理解、应用。
在现实生活中,因创立公司、经营公司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比比皆是,因此发生的民事纠纷也不胜枚举。如:设立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履行哪些法律手续,股东将自己的股份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卖给第三人怎么办,股东抽逃出资怎么办,公司经营不下去了该怎么结束等,这一切一切,都与法律相关。因此,了解相关知识,势在必行。在此,为了帮助大家了解与公司创办、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特意编写了《公司法学习读本》一书,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在内容上,本书共由两部分组成。部分是公司法法律知识问答,采用了一问一答的方式,简单明确,通俗易学。其内容涉及公司法的基本知识、公司登记知识、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法律规定、一人有限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法律规定
《董事问责标准的重构》由朱羿锟编著。 真实世界的董事决策乃是理性和非理性的统一,董事会治理和公司法学研究不能再对董事的非理性决策视而不见,正视董事会治理的运行过程,尤其是人际互动的社会规范,是董事会治理及董事问责制不容回避的现实课题。《董事问责标准的重构》开拓性地研究了董事会的结构性偏见,运用社会心理学和行为经济学揭示了其形成机理,进而探索其相应的问责标准和司法审查强度。 相应地,董事问责标准亦应与时俱进,走向三元化,以传统的忠实和勤勉路径涵摄其理性行为,以诚信路径涵摄其董事非理性行为。这样,董事问责制才会 具有针对性, 有生命力。
《代议制的公司:中国公司治理中的权力和责任》围绕着公司治理--董事会--董事义务展开。具体探讨了公司治理的模式。包括为什么需要董事会;董事会的中国模式;中国模式的公司治理;忠实义务;注意义务模式的领导责任;业务判断规则;中国公司理论的检讨等内容。本书关注对不同学说的体系化,是在对学术文献的综述基础上形成的。作者希望展开的是交响乐团的阵容,而并非是个人的独唱或串场。但同时,还是以独白的方式展开的,带着作者对各种观点的评价。奉献给偏好于简洁化理解问题的读者以及喜欢逻辑和辩难的读者的。_x000D_
《代议制的公司:中国公司治理中的权力和责任》围绕着公司治理--董事会--董事义务展开。具体探讨了公司治理的模式。包括为什么需要董事会;董事会的中国模式;中国模式的公司治理;忠实义务;注意义务模式的领导责任;业务判断规则;中国公司理论的检讨等内容。本书关注对不同学说的体系化,是在对学术文献的综述基础上形成的。作者希望展开的是交响乐团的阵容,而并非是个人的独唱或串场。但同时,还是以独白的方式展开的,带着作者对各种观点的评价。奉献给偏好于简洁化理解问题的读者以及喜欢逻辑和辩难的读者的。_x000D_
本书对《商标法》(1982年)及1993年、2001年、2013年的历次修改条文,《商标法实施条例》(1983年)及1993年、2002年、2014年的历次修改条文分别进行了对照,并对修改之处通过黑体字和脚注进行提示和说明,以便读者学习、研究使用。
公司法务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非诉讼工作、诉讼工作、合规工作、法务条线/人员管理工作、法务人员与公司领导关系的处理、法务部与其他部门的配合、法务人员与外聘律师关系的处理等方面工作。本书围绕上述公司法务工作设置栏目,选取文章,涵盖内资/外资、国企/民企、大型/中型/小型企业等各类型公司法务的工作,选择或宏观,或微观,既有深度的理论探讨,又有对公司法务实践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文章。
本书对《商标法》(1982年)及1993年、2001年、2013年的历次修改条文,《商标法实施条例》(1983年)及1993年、2002年、2014年的历次修改条文分别进行了对照,并对修改之处通过黑体字和脚注进行提示和说明,以便读者学习、研究使用。
赵江编著的《公司法理论与实务(现代法学教材)》体现了公司法内容与 公司管理创新性制度的结合。本书在阐述公司治理时,针对公司法在公司组织机构的原则性规定,引入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 指引性规定,引导学生理解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的立法意图和公司治理实践中的做法,拓宽了公司法实践应用教学空间。本书结合了2016年7月刚刚通过的《资产评估法》相关法律规范撰写了公司设立中的公司资产评估法律制度。本书采用深入浅出的方法,对公司人格等基本理论进行了阐述,较好地的服务于学生对公司法内容的学习、理解、应用。
《代议制的公司:中国公司治理中的权力和责任》围绕着公司治理--董事会--董事义务展开。具体探讨了公司治理的模式。包括为什么需要董事会;董事会的中国模式;中国模式的公司治理;忠实义务;注意义务模式的领导责任;业务判断规则;中国公司理论的检讨等内容。本书关注对不同学说的体系化,是在对学术文献的综述基础上形成的。作者希望展开的是交响乐团的阵容,而并非是个人的独唱或串场。但同时,还是以独白的方式展开的,带着作者对各种观点的评价。奉献给偏好于简洁化理解问题的读者以及喜欢逻辑和辩难的读者的。_x000D_
《董事问责标准的重构》由朱羿锟编著。 真实世界的董事决策乃是理性和非理性的统一,董事会治理和公司法学研究不能再对董事的非理性决策视而不见,正视董事会治理的运行过程,尤其是人际互动的社会规范,是董事会治理及董事问责制不容回避的现实课题。《董事问责标准的重构》开拓性地研究了董事会的结构性偏见,运用社会心理学和行为经济学揭示了其形成机理,进而探索其相应的问责标准和司法审查强度。 相应地,董事问责标准亦应与时俱进,走向三元化,以传统的忠实和勤勉路径涵摄其理性行为,以诚信路径涵摄其董事非理性行为。这样,董事问责制才会 具有针对性, 有生命力。
《董事问责标准的重构》由朱羿锟编著。 真实世界的董事决策乃是理性和非理性的统一,董事会治理和公司法学研究不能再对董事的非理性决策视而不见,正视董事会治理的运行过程,尤其是人际互动的社会规范,是董事会治理及董事问责制不容回避的现实课题。《董事问责标准的重构》开拓性地研究了董事会的结构性偏见,运用社会心理学和行为经济学揭示了其形成机理,进而探索其相应的问责标准和司法审查强度。 相应地,董事问责标准亦应与时俱进,走向三元化,以传统的忠实和勤勉路径涵摄其理性行为,以诚信路径涵摄其董事非理性行为。这样,董事问责制才会 具有针对性, 有生命力。
“企业法律实务”是商学院开设的一门必修课,其目的在于培养商科专业学生处理有关企业法律实务的基本技能,培养商科专业学生应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企业经营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的实际能力。本书主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展开并予以全面阐述,从法律事务处理和法律风险防控出发,全面解析企业设立、运营、破产,企业合同,企业担保,企业工业产权,企业人事劳动管理,企业竞争以及企业诉讼与仲裁等法律实务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引导,技能训练和实践活动,营造自主学习氛围,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掌握企业经营活动中常见的法律法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企业经营中常见的经济纠纷;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充分认识守法的重要性,树立以法律约束自己行为的世界观;增强经济法律意
《代议制的公司:中国公司治理中的权力和责任》围绕着公司治理--董事会--董事义务展开。具体探讨了公司治理的模式。包括为什么需要董事会;董事会的中国模式;中国模式的公司治理;忠实义务;注意义务模式的领导责任;业务判断规则;中国公司理论的检讨等内容。本书关注对不同学说的体系化,是在对学术文献的综述基础上形成的。作者希望展开的是交响乐团的阵容,而并非是个人的独唱或串场。但同时,还是以独白的方式展开的,带着作者对各种观点的评价。奉献给偏好于简洁化理解问题的读者以及喜欢逻辑和辩难的读者的。_x000D_
《代议制的公司:中国公司治理中的权力和责任》围绕着公司治理--董事会--董事义务展开。具体探讨了公司治理的模式。包括为什么需要董事会;董事会的中国模式;中国模式的公司治理;忠实义务;注意义务模式的领导责任;业务判断规则;中国公司理论的检讨等内容。本书关注对不同学说的体系化,是在对学术文献的综述基础上形成的。作者希望展开的是交响乐团的阵容,而并非是个人的独唱或串场。但同时,还是以独白的方式展开的,带着作者对各种观点的评价。奉献给偏好于简洁化理解问题的读者以及喜欢逻辑和辩难的读者的。_x000D_
利益衡量是法律规制建构的理性路径。宏观的利益衡量制度设计需要微观的规制支撑,没有微观的规制,宏观的制度设计难以具有实际操作的价值。在利益冲突剧烈的场域,尤其如此。本文选取了两个利益冲突最为剧烈的两个场域:上市公司收购及关联交易最为规制解构的样本,详细分析微观的利益衡量的价值。独辟蹊径,观点新颖独特,是对利益衡量理论的一种全新的分析解构路径。
《公司法(第5版)》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及时反映了此次公司法及公司登记条例*修订的内容,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近年来有关公司立法发展的*动态;二是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行政管理部门颁行的相关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更新了相关公司法律制度的论述;三是根据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公司法的*司法解释,更新了公司设立和出资制度的相关论述。 本次修订使得本书关于公司基本法律制度的论述更加完整,并与我国公司法*发展变化保持同步。 广大读者不但可以借助本书了解我国公司法发展的*动态,而且可以根据本书提供的研究线索和思考角度,深入研究公司法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制度和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