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凭借长期从事破产案件审理的实践经验,依照新破产法的体例,结合破产法基本理论及破产法新、旧司法解释,对审判实践中破产法适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分析。见解独到,说理透彻,对法官、律师处理破产案件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本书作者凭借长期从事破产案件审理的实践经验,依照新破产法的体例,结合破产法基本理论及破产法新、旧司法解释,对审判实践中破产法适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分析。见解独到,说理透彻,对法官、律师处理破产案件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在竞争环境下,银行破产(支付不能)是不可避免的一个经济现象。在全球范围内频频出现的银行倒闭、金融危机,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银行破产(支付不能)法律加拿大及欧盟诸国家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特征、内容及其适用情况,分析了银行监管机构的职责,同时还就跨国家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以及大型综合性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本书系统性强,内容翔实而新颖,具有重要的学术及应用价值。
在竞争环境下,银行破产(支付不能)是不可避免的一个经济现象。在全球范围内频频出现的银行倒闭、金融危机,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银行破产(支付不能)法律加拿大及欧盟诸国家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特征、内容及其适用情况,分析了银行监管机构的职责,同时还就跨国家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以及大型综合性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本书系统性强,内容翔实而新颖,具有重要的学术及应用价值。
本书是“第二届中国破产法论坛”的成果展示,收录了本届论坛前后组委会收到的论文、会议讲演等重要文章与观点,以飨读者。内容包括“管理人制度”、“破产重整制度”和“破产债权及债权人利益保护”等专题。这其中无论是高校老师的力作,还是法官、律师等实务界人士的佳篇,以及他们的观点摘要、会议发言等,都观点明确、论述规范、内容新颖,较为全面地反映了目前我国破产法领域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思想。
本书遴选2015年房地产企业破产专题研讨会论文,对房地产企业破产时的债权清偿顺序尤其是各项优先权之间的清偿顺位、购房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房屋续建以及相关社会问题的解决等,存在着不同观点的交锋,体现了百家争鸣的精神,提供了更广的研究视角,希望能为我国的破产审判尤其是房地产企业破产及其相关领域的工作推进和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参考。
本书作者将这些年审理过的破产案件以及探索实践总结的论文,结合以前的讲课稿,梳理汇总后原生态地呈现出来。尤如法院、管理人破产工作流程的说明书,既有对法条的理解把握,又有案例、方法的具体指引,更有对需要特别注意事项的强调提示,是从事办理破产案件实务工作者的实用工具书。
目前,破产法课程已成为高校财经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普遍开设的基础课程之一。本书正是为这类专业的需求而编写的教材。全书分为破产法概说、破产案件开始的要件与破产申请、破产案件的管辖与破产受理、破产管理人、破产财产与破产财团、破产撤销权、破产取回权、破产别除权与破产抵销权、破产费用与公益债务、破产债权的申报、调查与确认、债权人会议、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债权与破产清算等十四章内容。 本次修订补充了破产法理论研究的一些新成果,增加了破产法实务中新问题的回应,加入了已经颁布的破产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更新了每章的思考题和参考文献,添加了一些引导案例和思考案例,并适度删除了版中与1986年《企业破产法(试行)》的对比性内容;同时删除了原书第十三章(破产宣告及其法律效力)、第十五章(破产法律责
国有企业改制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课题也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近年来,围绕这个课题所面临的问题有争议,也有尝试,有经验,也有教训。但是,有一个共识是不容置凝的,国有企业改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大方向是不可逆转的。所以。国有企业改制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本书是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的律师,在总结多年来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本上撰写的,系统化地汇集了国有企业改制的种类型和方式、程序,并对国有企业改制中暴露出来的许多问题许多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整理,为新一轮国有企业改制的法治化、规范化提供了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