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内容:收录*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劳动法》共13章107条,于1994年7月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2.主要特点:收录*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采用64开本,方便携带和随时查询。 3.选题价值:本套图书为长销书,具有较长的销售周期,完善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单行本系列。面向人社系统干部和服务对象,既可以单独销售,又可以配合 春风行动 农家书屋 等活动,还可以由系统采购作为赠送图书。
实用版系列 独具五重使用价值: 1、专业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 3、条文解读详致。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对条文的权*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5、附赠电子版。与本分册主题相关、因篇幅所限而未收录的相关文件、 典型案例指引 所涉及的部分
用通俗的文字叙述了建设领域农民工权益基本知识,内容有外出打工前的准备;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社会保障;当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寻求帮助的途径;城市生活常识。
1.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法》共8章98条,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201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2.主要特点:收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采用64开本,方便携带和随时查询。 3.选题价值:本套图书为长销书,具有较长的销售周期,完善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单行本系列。面向人社系统干部和服务对象,既可以单独销售,又可以配合“春风行动”“农家书屋”等活动,还可以由系统采购作为赠送图书。
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旨在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迎来第七次修改,修改力度很大,三重减税联动,即提高起征点 扩大低档税率范围 专项附加扣除,总体上将使纳税人负担下降。亮点是:1. 起征点 确定为每月5000元;2.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3.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拟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在此基础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本社法制图书编辑部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类图书的编辑出版工作,先后组织出版了劳动者维权丛书、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问答、法规实用手册等一大批法制类图书。编辑部成员均毕业于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他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有着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物权稳定和便民利民为核心原则,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本内容,重点规范登记行为,强化政府责任,提高登记质量,增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法律依据,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重大法制成果。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制定并2016年1月1日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在登记程序、不动产权利登记等方面做了细化的规定。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2018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公布,规范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活动,加强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保护和利用,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了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做出重大修订,主要有七大亮点:放低公益诉讼门槛(拟增加环保社会组织等);明确党政同责;建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加强跨界流域监管;加大处罚力度(除了增加罚款,还增加停业关闭等措施);扩大排污*范围(畜禽养殖场等注意了);总环评、检测机构与排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包括: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内容。
1.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法》共4章54条,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主要特点:收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采用64开本,方便携带和随时查询。 3.选题价值:本套图书为长销书,具有较长的销售周期,完善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单行本系列。面向人社系统干部和服务对象,既可以单独销售,又可以配合“春风行动”“农家书屋”等活动,还可以由系统采购作为赠送图书。
本社法制图书编辑部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类图书的编辑出版工作,先后组织出版了劳动者维权丛书、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问答、法规实用手册等一大批法制类图书。编辑部成员均毕业于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他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有着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多项规定极富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违法情节严重将被永久禁入;建立土壤污染责任人制度,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修复义务;用途变更为住宅前应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社法制图书编辑部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类图书的编辑出版工作,先后组织出版了劳动者维权丛书、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问答、法规实用手册等一大批法制类图书。编辑部成员均毕业于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他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有着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本社法制图书编辑部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类图书的编辑出版工作,先后组织出版了劳动者维权丛书、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问答、法规实用手册等一大批法制类图书。编辑部成员均毕业于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他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有着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在《环境保护税法》的框架内,重点对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收减免以及税收征管的有关规定作了细化,以更好地适应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的实际需要。
*版配套已经出版到第24本,环境保护法*版附配套规定都是选取重要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配套收录实务当中与主法条适用密不可分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文件。本书以环境保护法为主法,同时收录了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环境保护部相关的部委规章。
本单行本收录了《企业年金办法》和《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 对比2004年的《试行办法》,本次《企业年金办法》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变化: (1)弱化了企业年金的自愿性质,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2)下调了筹资规模上限。企业缴费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8%(《试行办法》为8.33%),企业和职工缴费之和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12%(《试行办法》为16.67%)。 (3)对企业缴费分配差距作出限制。企业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4)增加了企业年金方案变更、终止,以及中止和恢复缴费的内容。 (5)明确了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归属规则。 (6)适当放宽了待遇领取条件。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7)完善了待遇领取方式。职工达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这次修改主要的问题有三个:一是关于河长制;二是关于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三是关于饮用水保护。 1.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将河长制写进法律中,强化党政领导对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的责任。 2.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的污染问题较为严重,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个薄弱环节。这次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对农业和农村的污染防治做了规定:首先明确要对农村的污水和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国家要给予支持,地方政府要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和垃圾的集中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第二,关于农药、化肥的施用问题。此次修改明确提出在制定农药、化肥的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应当适应水环境
本书在对法律、法规解读的时候,运用现实性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使得农民朋友们一看便知,具有实用性。今年我国出台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对农村土地流转及不动产登记问题作出强制性规定,为相关问题的纠纷提供法律依据,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公民的切身利益,也解答了三农问题,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施行做好铺垫。
亮点一: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条例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这是法律法规首次明确相关单位应当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亮点二:维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条例规定,统计资料能够通过行政记录取得的,不得组织实施调查。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能够满足统计需要的,不得组织实施全面调查。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内容重复、矛盾。 亮点三:提升统计工作效能。条例把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公开、统计生产方式透明、统计调查成果共享、统计数据为全社会所用作为规范的重点。
《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共八章58条,分别是总则、劳动者求职与流动、用人单位招聘、人力资源服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该条例适用范围从三个方面作了定位:一是只对用人单位外部市场活动进行规范。二是规范的主体包括劳动者、用人单位、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政府监管部门。三是规范的行为主要是因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及相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