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银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在快速地向前推进,各家商业银行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需要人才的支持,特别需要懂经营,会管理,又熟悉银行业务及市场经济规划的高素质人才。造就一大批职业经理人和银行家,这是当前中国银行业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而人才的培养,需要教育与培训,要求银行培训工作有大的进展,使各家商业银行成为名副其实的“学习型组织”。 本书详细阐述了银行贷款法律实务,介绍了有关借款合同与担保的法律知识,同时作为一本参考书,能方便大家在工作遇到难题时作为查阅的资料之一。本书对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的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贷款担保等具体银行实务进行了详尽的阐述。
本书是作者多年从事银行法教学和研究的总结,体现了作者学贯中西的渊博学识。与相关的教材和著作不同,本书全面讨论了银行私法和银行公法,包括银行与客户的存、贷合同,支付结算的法律关系,银行破产法,银行监管的国际法、区域法和法。本书通过对外案例的评析,系统阐述了银行法的基本原理,分析了我国新银行立法存在的问题,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指导意义。
银行业的发展以及银行机构的经营运作不同于普通行业,其经营的安全与否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需要在对银行业进行反垄断立法与执法时充分考虑到这种特殊要求,因此科学的银行业反垄断法适用和有效的银行业反垄断执法是维护银行业竞争环境的重要条件。构建银行业的有效的市场竞争结构是保证银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银行业反垄断法适用问题研究——以银行业结构规制为视角》重点探讨银行业的结构规制,因为结构规制是行为规制的前提与基础,也是对银行业中具体垄断行为规制的前提。在对银行业的结构规制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保证银行业经营的安全与稳定。伴随后危机时代各国对金融业安全与稳健发展的重视,以及加强本国金融机构竞争实力的考量,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发展方向无法逆转。对于我国来说,商业银行主导金融业综合经营
银行法研究银行监管机构、银行、银行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随着金融产品的变化、创新而不断更新。无论进行何种更新,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保护银行消费者权益是银行法不变的主旨,监管机构法、审慎监管法和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内容都是围绕着这个主旨设计的。但是,法律和金融市场的特点决定了银行法存在着滞后性,对金融危机或多或少只能作出被动的反应,影响了其主旨的实现。本书结合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研究了银行法从理念和具体制度安排上如何减少滞后性,从而能够在程度上能动地应对银行失败。
本书详细阐述了银行法和银行法律实务,介绍了有关银行业务的法律知识,同时作为一本参考书,能方便大家在工作遇到难题时作为查阅的资料之一。本书对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的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与终止、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贷款担保、银行存款业务、商业银行结算、银行信用证等具体银行实务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在中国刚刚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本书结合我国的银行业现状,还对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则做了阐发,为将来正确运用WTO规则做准备。本书内容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有很高的应用价值,可供各个金融机构、商业机构以及金融、法律工作者参考及实务操作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