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法研究银行监管机构、银行、银行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随着金融产品的变化、创新而不断更新。无论进行何种更新,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保护银行消费者权益是银行法不变的主旨,监管机构法、审慎监管法和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内容都是围绕着这个主旨设计的。但是,法律和金融市场的特点决定了银行法存在着滞后性,对金融危机或多或少只能作出被动的反应,影响了其主旨的实现。本书结合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研究了银行法从理念和具体制度安排上如何减少滞后性,从而能够在程度上能动地应对银行失败。
信用卡持卡人作为个体、分散的金融消费者,其与发卡机构、收单机构等在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持卡人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商业银行业务中,以信用卡领用协议中的不平等条款为焦点,信用卡投诉个案始终占有较高的比例,但持卡人大多得不到满意的结果。随着信用卡功能的不断创新和应用技术的持续升级,信用卡领域出现了很多新的发展问题,如联名卡与认同卡的无疾而终、信用卡消费积分、信用卡非法套现等等,需要运用新的法律视野来观察和分析。在实务中,因信用卡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还是刑事法律责任,在理论和实践中都需要拨乱反正,其背后潜伏的正是银行部门立法的不当行为。随着持卡人队伍的不断扩大,持卡人整体作为一个数量规模庞大的社会群体,其法律权益理应从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多个维度来加以
银行法研究银行监管机构、银行、银行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随着金融产品的变化、创新而不断更新。无论进行何种更新,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保护银行消费者权益是银行法不变的主旨,监管机构法、审慎监管法和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内容都是围绕着这个主旨设计的。但是,法律和金融市场的特点决定了银行法存在着滞后性,对金融危机或多或少只能作出被动的反应,影响了其主旨的实现。本书结合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研究了银行法从理念和具体制度安排上如何减少滞后性,从而能够在程度上能动地应对银行失败。
信用卡持卡人作为个体、分散的金融消费者,其与发卡机构、收单机构等在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持卡人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商业银行业务中,以信用卡领用协议中的不平等条款为焦点,信用卡投诉个案始终占有较高的比例,但持卡人大多得不到满意的结果。随着信用卡功能的不断创新和应用技术的持续升级,信用卡领域出现了很多新的发展问题,如联名卡与认同卡的无疾而终、信用卡消费积分、信用卡非法套现等等,需要运用新的法律视野来观察和分析。在实务中,因信用卡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还是刑事法律责任,在理论和实践中都需要拨乱反正,其背后潜伏的正是银行部门立法的不当行为。随着持卡人队伍的不断扩大,持卡人整体作为一个数量规模庞大的社会群体,其法律权益理应从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多个维度来加以
民间借贷纠纷包括了个人之间、个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我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呈现高发态势。本书编辑之目的即在于为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人及律师提供全面*实用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案例指引。 本书包括法律适用指南、典型案例、现行法规政策三个部分。 一、法律适用指南 概述民间借贷纠纷的概念与特征,对利息与利率、企业借贷合同的效力、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证明责任等三个常见重要的问题予以特别说明,并对民间借贷纠纷中常见的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五个罪名予以详细解读及案例说明。 二、典型案例 共收录了42个案例,均为人民法院和中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再审裁判,系从两千余份裁判文书中精选而出
信用中介功能的发挥必然伴随着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乃至系统性风险。所以,各国商业银行在从事信用中介活动时都会受到严格审慎的监管。而对于影子银行来说,其信用中介活动的开展却恰恰缺乏有效监管。因此,影子银行爆发了严重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从而成为2008年 金融危机的“ ”“震中区”。近年来,我国的影子银行问题愈演愈烈,在理财产品、P2P网络借贷等领域暴露出大量风险,严重影响了我国金融业的稳定发展。本书首先探讨了影子银行监管的基础理论,进而分别对 影子银行实践和我国影子银行实践中反映出的风险点、成因、对策等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影子银行监管的建议,以期对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和从业人员有所启发。
现代国际贸易的发展,离不开信用担保的广泛应用。本书在详尽研究我国及国际商会、联合国有关保函和备用信用证法律、惯例、公约的基础上,对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的含义、分类、法律属性、运作程序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系统的探讨,对于我国银行及其他担保机构开展保函和备用信用证业务的实践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也为我国未来完善相关立法提供了参考。
侯福宁主编的《商业银行法律合规手册》以我国目前有效的金融监管法规为依据,以商业银行从成立到业务运作涉及的问题类型为主线,以合规支持和促进业务发展为指导,在吸收和借鉴目前市场上银行业法律、法规汇编书籍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进行探索,尝试采取新的编写体例,将法规嵌入业务,在介绍具体业务或问题的同时,尽量将我国现行有效的、支持此业务的法律法规列于其后作支撑,使读者在学习银行业务的同时了解业务背后的法律法规支持,对银行业务有更加深刻的理解。 《商业银行法律合规手册》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实用性和操作性。在涉及商业银行具体业务问题时,阅读本书后即可对银行业务有一个系统和细致的了解。 为便于读者对银行设置和业务的了解,在编写体例上以商业银行涉及的问题为章节依据,本书共分公司治理、监管准入、存款业务
目前,我国金融管理及运行规则正向国际化迈进,监管内容更注重于公司治理、资本约束和新会计准则的适用,对商业银行的法律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商业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法律风险多元化。随着商业银行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国际化、综合化经营加快,规范其经营管理行为的法律越来越多。二是法律风险复杂化。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对新型金融技术与金融工具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与金融产品和工具复杂化相伴而生的法律规则复杂化。三是法律风险影响扩大化。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使银行经营管理情况透明化,一旦发生法律风险,很可能在境内产生广泛影响。四是责任个人化。商业银行违规违法行为,不仅自身会受到从相关处罚,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可能面临相应处罚。 当前,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发展对新型金融技
该书从法学的角度对存款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进行了研究,吸收了美国的成功经验,设计了我国未来的存款保险制度。该书中还研究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银行监管体制的影响,提出了新的银行监管架构。最为重要的是,该书研究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影响,针对我国银行破产中存在的问题,设计了新的银行破产法律制度。 本书的新颖之处,信手拈来,可见如下诸端: 其一,按保险标的对各类保险进行分类,认为存款保险当属责任保险中的保证保险; 其二,突破现有通说,认为存款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是银行所负有的向存款人返不存款的责任; 其三,否定国外存款保险法研究中通行的代位权说,认为存款保险机构向存款人赔付之后享有的是民法上的追偿权; 其四,强调存款保险机构的金融监管权,提出了我国在建立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