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精选中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经典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司法部门借鉴国外司法实践经验提供实例,为我国立法部门完善相关法律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使法学专业的各类学生了解外法院经典判决的思路,从中受到启发。
本书通过点面透视对反垄断法的内在功能问题、反垄断法的实施环境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对我国竞争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反垄断法律的实务操作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指导价值。
反垄断法法益,简而言之,即为反垄断法所应保护的利益。对其展开深入研究,不仅可以揭反垄断法文本规范之长短、明反垄断法实施之利弊,更期消弭反垄断立法之不足、引导反垄断法之合理实施,继而维护良性有序的竞争格局和市场环境。为此,金善明编著的《反垄断法法益研究--范式与路径》以反垄断法法益为主线,以理论前提和制度环境为视角探究其生成基础,力求厘清其边界、框定其结构、发掘其内在功能,并以此为依托构筑和完善反垄断法法益保护机制,《反垄断法法益研究--范式与路径》以确保我国反垄断法得以有效实施、维护市场有序竞争。
“要健全财产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并对它们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大”报告中的这一句话,可以说概括出了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的必要性及修改与完善的必要性。而这些内容,又确像是孔祥俊博士在“十五大”之前已经写入其专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与完善》中了,只是不及“十五大”报告那样高度概括。 这部书是作者阅读参考了大量外国及国际组织的资料(很可惜目前不少学术专著的撰写恰恰缺少这必要的一步),结合自己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成果。作者提出的不少建议是值得参考的,提出的不少问题是值得广泛讨论的。纯理论的专著往往呈现出灰色。而以生动的实例去支持及说明自己的理论
本书以“非强制性”为视角,对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一些特殊制度进行了研究:一是反垄断接受承诺制度,其中涉及美国的同意判决、同意命令制度,欧盟及其成员国的接受承诺制度,澳大利亚的接受承诺制度,日本的劝告审决和同意审决制度,韩国的劝告纠正违法制等。二是反垄断指导制度,其中涉及美国的建议制度,欧盟的建议、忧虑函制度,日本的注意、警告制度,韩国的警告制度等。三是反垄断接受咨询制度,其中涉及美国的顾问意见、商业审查函制度,欧盟的非正式指导制度,日本的事前咨询制度等。 本书具有以下特色:,研究视角独特。本书从“非强制性”的视角对反垄断执法中的一些特殊制度进行了分析,这有助于丰富我国的反垄断执法理论。第二,研究视野开阔。本书对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以及我国的反垄断非强制性执法制度的生成、实践及规范问
反垄断法法益,简而言之,即为反垄断法所应保护的利益。对其展开深入研究,不仅可以揭反垄断法文本规范之长短、明反垄断法实施之利弊,更期消弭反垄断立法之不足、引导反垄断法之合理实施,继而维护良性有序的竞争格局和市场环境。为此,金善明编著的《反垄断法法益研究--范式与路径》以反垄断法法益为主线,以理论前提和制度环境为视角探究其生成基础,力求厘清其边界、框定其结构、发掘其内在功能,并以此为依托构筑和完善反垄断法法益保护机制,《反垄断法法益研究--范式与路径》以确保我国反垄断法得以有效实施、维护市场有序竞争。
本书首先,细致考辨了行业协会与限制竞争的关系,提出并论证了行业协会易于限制竞争这一具有合理性的观点;其次,考虑到我国《反垄断法》并未界定其规制的行业协会的范围,学界对此亦缺乏有针对性的研究的现实,本书运用目的性扩张解释方法和功能性分析标准,提出了反垄断法规制的行业协会应当包括工业、商业、农业和职业行业协会这一具有新意的见解;再次,重视对竞争法制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关制度的考察,提炼共性,寻求规律,比较异同,择其合理成份予以借鉴,重新界定了适用本身违法原则的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类型,理出了适用合理原则来认定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违法性的次序;最后,借用刑法学的单位犯罪理论,按照“双罚制”原理,确定了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主体、法律责任形式以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方法。
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使得国际市场之竞争不断加剧。反垄断政策与反垄断法的制定与完善,近年来也成为各国经济法制领域中的一大焦点。本书分别从与国际观点论述两岸在反垄断法之立法与实践经验,以尝试建构起反垄断法下之竞争法制。
本书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垄断认定过程中的相关市场边界划分原则与技术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是中外法学家和经济学家关于反垄断案件界定相关市场的经验和体会。书中主要探讨了以下问题:(1)反垄断法的一般经济分析;(2)相关市场界定的法律问题;(3)相关市场界定的经济学原理和技术方法;(4)传统行业的相关市场界定;(5)新型市场的相关市场界定。本书对反垄断法研究和反垄断执法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竞争法原论》由孙晋、李胜利编著。竞争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竞争法是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石。没有竞争法,就不可能有市场经济;没有良好的竞争法制,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就会出现严重问题。我国正在积极推进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国家先后颁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我国竞争法律体系基本确立。《竞争法原论》立足干我国经济转型和制厦变迁的宏大时代背景,从微观上阐释和论述了我国的市场经济、企业行为和参与国际竞争需要的各项竞争法律制度,并结台国外相关制度的演进探讨了我国竞争法律制度完善的路径。
反垄断法法益,简而言之,即为反垄断法所应保护的利益。对其展开深入研究,不仅可以揭反垄断法文本规范之长短、明反垄断法实施之利弊,更期消弭反垄断立法之不足、引导反垄断法之合理实施,继而维护良性有序的竞争格局和市场环境。为此,金善明编著的《反垄断法法益研究--范式与路径》以反垄断法法益为主线,以理论前提和制度环境为视角探究其生成基础,力求厘清其边界、框定其结构、发掘其内在功能,并以此为依托构筑和完善反垄断法法益保护机制,《反垄断法法益研究--范式与路径》以确保我国反垄断法得以有效实施、维护市场有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