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课题组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背景,对中国10省次39县次116乡次226村次2300个农户进行了两轮大规模农地实地调研,沿袭解释论到立法论的理论路径,通过实证研究、体系研究和价值研究的分析方法,依次从实证调研、域外考察、理论研究和立法文本四个层面对农村土地立法问题作了科学、系统的研究,形成了这一终结项成果。陈小君等编著的《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共分四篇。
城市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要完整地实现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使包括西部民族地区在内的广大农村都走上城市化的发展道路。西部民族地区城市化发展必须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进程,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现阶段要积极实施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以城市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和谐发展之路。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近十多年来,城市(城镇)建设占用耕地和粗放利用±地的情况相当严重,农民失去土地就等于失去了根本的生存基础。切实保护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是实现农村城市化、现代化目标的制度基础,必须运用《物权法》等法律来保护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
土地征收制度是宪法、民法的交叉问题,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由于征收引发的社会问题比比皆是,因此,这些制度始终是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土地征收基本问题研究》试图从物权保护的角度入手,在肯定征收制度存在合理性的基础上,对其中涉及的三大基本问题进行详细分析,试图为完善土地征收制度,解决纠纷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