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释义》指出,国家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根据《条例》,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存在违法行为将处以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而违法单位和个人则将被责令改正或罚款。
为了提升综合性大学的办学内涵,进一步加强与积极提升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建设,西南交通大学于1996年正式申办首届法学(重点)本科专业,同时开始了学校法学学科的建设。法学门类也是学校以交通为特色、以工为主,理工管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明确的六大学科门类之一。到2010年初,学校已经毕业10届法学本科学生、7届法学硕士研究生,成为全国115所有法律硕士(法学本科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这一年,学校法学学科获得一级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法学理论、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四个二级法学硕士点;这一年,承载法学学科建设的组织机构从教研室发展到法学系,成为学校学科调整后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法学系、经济学系两个系之一;这一年,学校次以学科方式下达团队科研项目,法学学科也在调整后次获得“
《自然资源使用权制度研究》作者黄萍以民法的视角结合环境资源法的理念,对自然资源使用权制度基本理论问题的剖析,避免了单纯从民法的角度或环境资源法的角度进行研究的片面性。本书针对我国自然资源使用权立法现状和实际存在问题,借鉴域外先进的理念和立法,提出完善我国自然资源使用权相关制度的构想,具有的建设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进步,我国的自然资源问题也突显出新的矛盾,非再生资源进一步耗竭,可更新资源也因利用不合用不合理与保护不利而面临巨大的危机。同时,在政府、市场、社会公众的关注下,如何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这一课题有了新的特点,需要我们去探究。本书即以上述问题为关注对象,分析和探讨了我国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法制建设问题。全书在体例上共分为总论、分论和附论三部分。其中总论部分,通过介绍自然资源法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例如体系、概念、基本原则、基本法律制度等,对我国自然资源法的基本理论进行了广泛而细致的论述;分则则对我国自然资源具体领域的利用与保护问题进行分门别类的梳理和分析;附录部分对我国及国际上的重要法律规章和条约进行整理,以方便读者学习和研究。 本书编排体例完整,资料翔
2014年4月24日,《环境保护法》完成全面修订,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环境保护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基础性法律,新《环境保护法》回应了社会各界的呼声,在理念、制度、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和创新,对环境执法和守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帮助环保工作者、企业事业单位、司法人员、环境公益组织以及热心环保事业的各界人士准确把握《环境保护法》的新理念、新制度、新举措,环境保护部直接参与修订工作的同志合作编写了本书,对新《环境保护法》的每一条的条文主旨、立法背景、条文解读和相关规定都做出了详细介绍和专业解读。
《海洋法精要(原书第2版)》由路易斯·B·宋恩、克里斯汀·古斯塔夫、森·朱罗、约翰·E·诺伊斯、埃里克·弗兰克斯著,如作者所言,本书的目的是:“为学生和专业人士提供一份对国际海洋法中基本规则、概念、机构和程序全面且易于理解的介绍”。因此,这本综合性的精要所论述的主题覆盖了:各国在不同海域的权利与义务、基线及海洋划界、船舶国籍及对船舶的管辖、海洋资源与环境、海上恐怖主义与安全,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海洋法精要(原书第2版)》除论述了已普遍接受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相关的条约、案例与法理外,还富有特色地讨论了美国、欧盟以及其他国家的立法与实践。
《自然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这本教科书目前至少已被20多个国家的大学所采用,是一本的环境经济学研究专著和教材。相对于有关外专著或教材,这本书的确更为科学、全面和专深,它包括了其他一些著作还没有纳入的科学内容。更为可贵的是,这本书的学科体系设计得更有逻辑:首先,它把可持续发展视作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并论述了可持续性理念下的环境伦理观。而我们在其他不少著作中却没有发现这一点;其次,在这个前提下,它集资论述了环境经济学的一些重要理论和方法问题或重大的环境经济问题,如经济效率,市场失灵,公共政策,环境资源的利用,森林问题,污染控制,国际环境经济,环境价值,环境核算,等等,从而为设计和转向可持续发展模式奠定了一个不错的理论基础。我们认为这本书的科学水平明显高于以往的有关著述。
《自然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这本教科书目前至少已被20多个国家的大学所采用,是一本的环境经济学研究专著和教材。相对于有关外专著或教材,这本书的确更为科学、全面和专深,它包括了其他一些著作还没有纳入的科学内容。更为可贵的是,这本书的学科体系设计得更有逻辑:首先,它把可持续发展视作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并论述了可持续性理念下的环境伦理观。而我们在其他不少著作中却没有发现这一点;其次,在这个前提下,它集资论述了环境经济学的一些重要理论和方法问题或重大的环境经济问题,如经济效率,市场失灵,公共政策,环境资源的利用,森林问题,污染控制,国际环境经济,环境价值,环境核算,等等,从而为设计和转向可持续发展模式奠定了一个不错的理论基础。我们认为这本书的科学水平明显高于以往的有关著述。
2014年4月24日,《环境保护法》完成全面修订,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环境保护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基础性法律,新《环境保护法》回应了社会各界的呼声,在理念、制度、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和创新,对环境执法和守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帮助环保工作者、企业事业单位、司法人员、环境公益组织以及热心环保事业的各界人士准确把握《环境保护法》的新理念、新制度、新举措,环境保护部直接参与修订工作的同志合作编写了本书,对新《环境保护法》的每一条的条文主旨、立法背景、条文解读和相关规定都做出了详细介绍和专业解读。
水既是自然资源,又是经济资源,更是战略资源。人类的生存在于水,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水,生态与环境建设的核心在于水。水是工业的血液,水是农业的命脉,水更是人类和一切生物赖以生存发展的、不可替代的根本。 地表水资源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成并影响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地表水是人类生活用水的重要来源之一,是我国城镇给水的主要水源。然而目前地表水污染严重、河湖萎缩。据水利部2006年对全国1300余条河流约13.87万km河长开展的水资源质量评价,41.7%河长受到污染,其中21.8%的河长严重污染,水体已丧失使用价值。全国十个水资源一级区中海河区、松花江区、淮河区和辽河区,有63.5%以上的河段受到污染,黄河区污染河段占58.4%。全国有1/4的人口饮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地表水体污染直接影响着我国民众生活、生存环境。
本书在吸收传统法学主客体理论的基础上,革新环境法学研究范式,拓展传统法学中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内涵,将环境法主客体研究置于人际同构的视野之下,通过调整人的行为来维护非人物种种群的生存权利,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