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正义是一个国家的底线正义,而刑辩律师正是底线正义最有力的维护者, 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 ,亦为刑辩律师之天职。近三十多年以来,我国法治建设事业全面推进,刑事辩护制度和刑辩事业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对于那些刚刚涉足刑事辩护的青年律师、实习律师甚至有志于从事刑事辩护的法科学生而言,他们急需打好刑法和刑诉法的基础,为今后的刑事辩护工作做好准备。相对于辩护技巧的那些 术 来说,刑法与刑诉法基础的这些 道 ,对于初学刑辩者更加重要。但是,目前市面上还没有针对初阶刑辩律师或有志于从事刑辩的法科学生的刑诉法基础图书。 有鉴于此,北京大学法学院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作,由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对该所全国各地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问卷调查,从中挑选出他们心目中对于刑事辩护而言最为基础、最为重
本书为后期资助项目图书。本书对婚姻诉讼程序理论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厘清了婚姻诉讼程序的概念和性质;梳理了我国婚姻家庭程序的发展脉络;总结了两大法系国家和地区在婚姻诉讼程序方面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和规则;审视了我国婚姻无效诉讼、可撤销婚姻诉讼和离婚诉讼的具体规定和不足之处,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最新修订内容,对疾病婚姻可撤销诉讼的具体诉讼规则和弱势当事人保护进行深入探讨;结合离婚诉讼的实践困境和家事改革现状,对离婚诉讼中 错误的离婚判决、调解书不得再审 的规定提出了质疑;在家事审判改革既有程序和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婚姻诉讼程序的具体设想,以期对婚姻诉讼程序体系的研究和构建有所助益。
本书以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法律规范体系实施机制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适用条款具体实施问题的系统梳理,聚焦完善我国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规则适用的相关理论及制度建设,并提出刑事规范对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规制的意义,在动态中推进规则和机制发展创新,目的在于增强我国在有关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诉讼证明标准不仅是中国的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问题;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性极强的问题。在21世纪初,我国学术界对诉讼证明标准的讨论呈现出争鸣之势,出现了不同的观点乃至流派。这充分反映了在社会和法律的转型期人们理念的改变。理论上的争论也影响到了司法实践,在诉讼证明标准的理解与运用上,司法人员也出现了不同的认识。因此,对诉讼证明标准立足中国、放眼世界进行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 我本人非常关注中外证明标准的研究,本世纪以来也陆续发表过一些文章,参与证明标准的讨论。李玉华是我指导毕业的博士,她自硕士论文《论诉讼证明标准》(2001年通过答辩)的写作开始就一直在关注和研究诉讼证明标准,发表过多篇相关文章并写成了博士论文《刑事证明标准研究》(2005年通过答辩),在此基础之上又主持完成
本书是李双元法学文丛之国际民商事诉讼研究(第2版),内容涉及国际民事管辖权、诉讼的开始、审前获取信息、临时或预防措施、即决审判和其他特别程序、审理、判决和救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及附录,等等。
《刑事法学博士文库:不起诉的实体根据研究》主要内容包括:不起诉制度及其程序根据、不起诉的刑法理念根据、不起诉的刑事政策根据、不起诉的犯罪社会学根据、不起诉的刑法规范根据、不起诉制度改革展望等。
20世纪80年代始,在中国社会转型和体制变革的背景下,我国司法领域开展了一场意义深远的革命。目前,司法体制改革业已成为我国继济体制改革之后,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又一个热点问题。观行的司法改革主要表现为对我国传统的司法体制进行技术性和对策性的改革,而缺乏对司法改革的理论基础的认真分析。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我国司法改革呈现出一种“非理性繁荣”的局面。从司法改革自身的逻辑规体来看,司法权问题应当是整个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论起点。 本书分古代、近代、现代三个阶段考察,比较了国外的司法权理论,梳理并评析了我国巳有司法权理论;在此基础上,从司法的本质、司法权的含义、司法权功能现代转型的复合角度重新界定了司法权,深入剖析了司法权所具有的独立性、被动性、终局性的特性。以甲判权为核心,原创性地提出由审判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的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均起步较晚,无论是理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还是法律制度的健全程度,均与国外法治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从理论研究的角度而言,虽然学界对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适用的原则、制度、程序进行了许多研究并形成了大量研究成果,但这些研究成果较为零散,缺乏系统性,且仍未完成建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理论基础的任务;从法律实践的角度而言,虽然已有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和相关制度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也有一些地方司法机关探索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改革,但尚未建立起一套相对独立、完整且行之有效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宋英辉、甄贞主编的《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研究》立足于以上现实,通过比较研究、实证研究、思辨等多种研究方法,力求在考察国外相关
内容简介
本书由程春华法官任主编、李辉东法官任副主编,清华大学的博士生和厦门大学的硕士生共同完成。在写作过程中认真学习了人民法院2001年12月21日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广泛参考了中、英文证据法资料,并从因特网上获得了许多信息;其间,结合研究生《民事诉讼法》、《证据法》等课程,举行了多次专题学术讨论。初稿完成后,又作了反复修改,精益求精,力求在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理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和创新,为我国民事证据的立法、司法实践和学科发展做一点贡献。
《论行政诉讼审查标准:兼论行政诉讼审查前提问题(修订版)》共九章,以导论篇,以结论与建议收尾,主体重心在于第二章至第八章,重轻分明而且层次有序,分别对行政法的一般理念与特别理念予于阐述,其中首次提出了权利有效保障原则、平等保护原则、行政裁量与行政判断余地特别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