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围绕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刑事证据及证明问题开展研究。全书分为七章,对捕诉合一的程序功能及证明逻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定罪事实证明、庭审实质化视野下的证人调查模式转型、审判方式转型带来的证明难题及其应对、刑事推定的证明及改革进路、庭审实质化背景下的量刑事实证明、刑事涉案财物的证明及程序性规则开展专题研究,对当前刑事司法转型、刑事司法改革及诉讼方式改革下的热点证据问题进行分析,对刑事证据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刑事证据潜规则与显规则相对应,是影响我国当前刑事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具有隐蔽性、约束性、稳定性和普遍性等特征。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和视听资料等证据种类的运用存在诸多问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排除规则、品性和倾向性证据排除规则、不被强迫自证其罪规则、口供补强规则等刑事规则也产生了异化。刑事证据潜规则的产生存在制度内的原因和制度外的因素,应当在多方面予以克服和改进。《刑事证据潜规则研究》对此进行了详细而深入的研究。《刑事证据潜规则研究》的主编房保国君是证据法学领域内实力派的青年才俊。
民事证明责任问题是当前民事诉讼理论界与实务界至为关注的核心问题,本书是作者凭借多年参与审判实践与教学工作的经验,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而形成的成果。本书共分十章,从民事证明责任的基础、历史渊源、客观证明责任、主观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的分配与转换、表见证明责任、推定证明责任、特殊侵权证明责任等方面对民事证明责任及其分配规则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全景式介绍。无论是实体法的原则还是程序法的规范,无论是对理论的探讨还是对实务的分析,无论是确定个案证明标准的方法还是评价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不同观点,在本书中均有所体现。全书集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实例分析的广度于一体,为民事审判工作者和相关学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读本。
本书主要是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中的各具体罪名的概念、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等六个方面根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全面的解析和阐释,从而为公安部门立案提供参考,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民事证明责任问题是当前民事诉讼理论界与实务界至为关注的核心问题,本书是作者凭借多年参与审判实践与教学工作的经验,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而形成的成果。本书共分十章,从民事证明责任的基础、历史渊源、客观证明责任、主观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的分配与转换、表见证明责任、推定证明责任、特殊侵权证明责任等方面对民事证明责任及其分配规则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全景式介绍。无论是实体法的原则还是程序法的规范,无论是对理论的探讨还是对实务的分析,无论是确定个案证明标准的方法还是评价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不同观点,在本书中均有所体现。全书集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实例分析的广度于一体,为民事审判工作者和相关学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读本。
本书是作者精选的20篇与证据学有关且具有代表性的论文,编成本书。本书堪称作者的代表之作。司法人员不是神仙,无法全知全觉,也无法穿越时空隧道,只能通过有限甚至短缺的证据去认识发生在过去的案件事实。于是,那事实便如水中之月镜中之花一般而具有了模糊性。《短缺证据与模糊事实:证据学精要》是作者何家弘精选的20篇与证据学有关且具有代表性的论文,编成本书。本书堪称作者的代表之作。
本书首次以学科独立为目标,提出了证据法学应当与自然科学和法学其他学科分野的观点,使证据法学能够走出自然科学和其他部门法学的阴影,从而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基于上述立场,本书以手资料为依据,首次对英美证据规则及其背后的哲学原理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深刻的剖析和深入的探讨。在这些基础上,本书表达了对中国有关证据立法和证据规则移植的关心。
审判中心主义是一种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并以实现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为目标的科学诉讼观和方法论,旨在纠正原来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侦查中心主义的弊端和倾向,建立科学、合理的司法证据制度,保障法官裁判的真实和正确,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刑事证据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认定案件事实和作出正确裁判的关键和核心,证据制度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决定着审判中心主义能否实现,关系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建立。因此,想要实现审判中心主义,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必须首先对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进行改革,使其符合审判中心主义的要求,本书即以此为主线而展开。本书 章为我国实行审判中心主义的背景,旨在从时代、实践和哲学三个方面说明实行审判中心主义的必要性
本书以明智的详细程度描述了所有重要的证据规则。正如书名所示,本书的重点是这些规则在刑事案件中的运用。尽管如此,本书提供的关于证据原则的一般看法也同样适用于民事诉讼之中。 在确认了证据法的渊源之后,有关对抗式审判程序的描述为贯穿证据规则“全部音域”的讨论了*渗透性的证据概念相关性和大概最有技术挑战性的传闻规则;并具体讨论了诉讼律师用来攻击法庭证人之可靠性的方法,即所谓的质疑。然后深入分析了那些最有价值的宪法原则,如非法的搜查和扣押以及反对自我归罪的特免权。 尔后又剖析了那些保护律师与委托人、丈夫与孩子、情报员与执法者等人员之间交流的证言特免权; 并讲解了讲述的证据地位、辩论程序、科学调查技术和专家证言。用来表明这些证据规则在现实世界中运转情况的简明实例和法庭对话贯穿全书。简言之
“可采性”是贯穿英美证据法的一条“金线”,可采性规则更是英美证据规则体系的核心。在大陆法系各国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占据同样重要地位的地据能力理论与可采性有异曲同工之效。而在我国,证据的可采性还是一个崭新的研究课题。本书对可采性的基本概念、可采性理论的基本概念、可采性理论的形成与发展、规范可采性的证据规则、可采性规则的价值分析、操作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比较法上的研究,后以中国的证据制度改革为落脚点,论证了在中国确立可采性规划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认为通过设立证据准入程序,完善有关的证据规则,树立起证据必须具有可采性的观念的确保证明真实与正当性的一剂良方。作者还提出了在中国建立可采性规则的总体设想和具体建议。
本书以明智的详细程度描述了所有重要的证据规则。正如书名所示,本书的重点是这些规则在刑事案件中的运用。尽管如此,本书提供的关于证据原则的一般看法也同样适用于民事诉讼之中。在确认了证据法的渊源之后,有关对抗式审判程序的描述为贯穿证据规则“全部音域”的讨论了*渗透性的证据概念相关性和大概最有技术挑战性的传闻规则;并具体讨论了诉讼律师用来攻击法庭证人之可靠性的方法,即所谓的质疑。然后深入分析了那些最有价值的宪法原则,如非法的搜查和扣押以及反对自我归罪的特免权。尔后又剖析了那些保护律师与委托人、丈夫与孩子、情报员与执法者等人员之间交流的证言特免权;并讲解了讲述的证据地位、辩论程序、科学调查技术和专家证言。用来表明这些证据规则在现实世界中运转情况的简明实例和法庭对话贯穿全书。简言之,《刑
作者立足于中国司法的特殊背景与条件,积多年观察思考和实际体验,对中国刑事证据制度中挑战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做出厂富有创新性的回答。如对我国刑事证明的“印证证明模式”的提出、对欺骗与刑事司法行为道德界限的探讨、对中国刑事法中推定与证明责任问题的辨析,对中国特定条件之下书面证言使用的规则设定,以及对纪委取证、立案前取证等中国法特有问题的分析,均可谓独具只眼。他对现实状况的把握,对操作复杂性的体会,以及在制度研究时就实践合理性与法理合理性分析的展开,充分显示厂思考的深度及理论的力度——这是植根于中国司法实践的“本土的”证据学理论。
传统证据学的研究对象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证据,主要研究证据的概念、属性以及不同形式、不同类型的证据各自的特点等;二是证据的运用,主要研究证据的收集保全、审查判断以及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等。由此建构的证据学理论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将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活动基本等同于办案人员主观认识客观世界的活动,因此主要涉及认识的问题,证据怎么样去伪存真,认识怎么样由浅入深,后办案人员的主观认识怎么样正确反映客观实际。现代刑事诉讼,审判是关键阶段,在此阶段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要得到终确定,法庭要对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应否处以刑罚的问题作出终局的、权威的裁决。现代刑事审判,采取证据裁判原则,即发案件争议事实的认定应当依据证据。
本书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与实践进行正确的解释。从不同角度紧紧围绕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