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洋自由》共有十三章,可分为四大部分,*部分含*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也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其中第八章是这四章的总述,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后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本教材系云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该教材是顺应云南省积极融入东南亚国际大通道进行经济贸易合作的趋势,为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提供专业的东南亚国家商务法律知识的积极尝试。教材通过介绍东南亚国家市场活动主体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劳动保障法律制度、资源与环境保护等内容,让读者深入了解东南亚国家的商务法律制度。
本书解释了 法是什么,以及 法在 社会中的作用和运作机制。沃恩?洛教授努力消除有关 法的误解,清晰概述了 法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作者着眼于世界面临的问题,运用恐怖主义、环境变化、贫困和 间的暴力等问题来展示 法的理论和实践,并解释了如何将 法的原则运用于 合作。
本书的主旨在于:首先,创设国际法价值的有关基本理论;其次,具体建构国际法的价值体系;第三,提出实现国际法价值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途径,切实促进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和形成良好的国际法律秩序;后,对中国的国际法价值观予以总结、分析并提出展望。作者非常希望能够为丰富国际法的基础理论研究作出贡献。 本书为“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中的一本,以“国际法的价值”为全书的轴线,首先考察国际法价值的相关基本力量,然后重点建构国际法的价值体系,接着提出实现国际法价值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途径,后阐明中国的国际法价值观。全书结构完整,内容充实,论述严谨,观点鲜明,表达通达,文字精练,值得一读。
刘阳、大树、周金波、克瑞斯编著的《南部非洲国际经济法经典判例研究--兼析中南经济合作中的贸易投资及劳工权益保护问题》不是简单的就英文判决书的翻译,而是希望通过案例研究使读者对南部非洲特有的政治、经济等社会现象能有更加深刻的全面理解。本书通过案例的背景介绍以及分析点评阐释了南部非洲今天特有的政治、经济等复杂的社会现象产生的历史根源。中国与南部非洲距离遥远,政治、经济以及风俗习惯均有很大差异,以判例为切入点,可以真实地了解南部非洲的政治、经济现状。本书是以南非为中心在南部非洲国家选择经贸、劳工以及投资等领域的经典判例进行研究。
本书著者奥本海(1858~1919)是近代著名国际法学者。第九版修订者詹宁斯曾是剑桥大学惠威尔国际法讲座教授、国际法院院长;瓦茨曾是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法律顾问。原著1905~1906年出版后,即确立其作为国际法经典著作的地位,其后经过八次修订,历来是最为流行的一种国际法教材,广泛流通。在第八次修订的三十七年后,卷由詹宁斯和瓦茨修订出版,此举深受国际法学界的欢迎。新版考虑到国际法的发展,扩大了范围和内容,包括海洋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条约法等的新的补充;还涉及到外层空间、恐怖主义、环境保护、南极、人权等问题。新版卷内容比第八版增加了一倍以上,分为两册五个部分。新版维持原来的水平和声誉,是进行国际法教学和研究的主要参考著作,对实际工作者也大有裨益。
这是一本切中时弊、分析视角全面而细致的关于欧洲刑事辩护的实证研究佳作,编译者克服不同国家在法律体系、语言、文化上的重要差异所造成的障碍,围绕“有效刑事辩护”这一核心问题,抽丝剥茧、将制度设计及其历史沿革、实践操作中的成规或偏见,政治派别的立场与承诺、大众意见的预期与现实反差、法律职业群体的分化等方方面面的问题纳入理性之光的洞察范围,纤毫毕现。
本书是笔者经过10多年的愚钝努力,在自己以往有关军事法学及法理学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一本个人专著。其中既有对已发表内容的改写、深化和扩充,又有积自己多年从事研究和教学的心得而提出的若干新内容、新观点,基本上反映了笔者这些年来在探索理论法学的历程中的学术思想轨迹,或者是向这个目标继续努力跋涉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成果。 有关战争法学理论的内容博大精深,笔者不自量力地选择了这一课题,也清醒地意识到实远非笔者个人的能力和水平所能胜任。本书对信息时代战争的法理研究,可能有不到位、不成熟甚至是失谬之处。因此,本书作为一种探索性成果推出,以祈得学界同仁们的悉心教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