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犯罪与责任是作为国际法新分支的国际刑法的主要内容之一。传统上,犯罪和刑事责任的问题并不属于国际法的范畴,虽然在19世纪,海盗和贩卖奴隶的行为就已经被认为是国际法上的犯罪,但国际刑法真正成为国际法的一个分支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事情。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犯罪与责任制度出现了新的发展。本书是在笔者的博士学位论文“论国际犯罪及其责任”的基础上完成的。此外,由于学术界对国际犯罪与责任制度所属的国际刑法的性质和渊源存在不同的见解,因此,本书增加了“国际刑法的性质”和“国际刑法的渊源”两章,专门对这两个问题进行阐述。 基于国际刑法是国际法发展中产生的一个新分支的认识,笔者努力从国际法的角度对与国际犯罪及其责任有关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自己的一管之见,以就教于各位读者。
本书收录了国际刑法学协会成立以来的历届大会决议,从1926年的届大会到2009年的第十八届大会决议,无一遗漏。这些决议是国际刑法学协会全体成员集体劳动的结晶,凝聚着国际刑事法学界、法律界为了实现更为人道和有效的刑事司法所做出的不懈努力。为了使中文读者对于国际刑法学协会的前身也有概要的了解,我们对国际刑法学联盟的活动情况也做了简要介绍,并将其章程一并收入。
《法人跨国犯罪的国际法问题研究》的研究对象是二战后,国际法特别是国际刑法公约和法律文件中有关法人跨国犯罪的责任的规定,和国际社会出现的公司自律性规范。作为打击跨国犯罪的国际法律制度的新发展,法人跨国犯罪的国际法问题涉及很多方面。但是,《法人跨国犯罪的国际法问题研究》结合目前国际法上有关法人责任的规定,主要研究法人责任的一般理论、法人跨国犯罪的责任、法人跨国犯罪的管辖权及其对国际法主体理论和责任体系的影响。其中,法人跨国犯罪的责任是重点,包括演变中的国际法律框架、法人跨国犯罪的责任的特点、以及法人跨国犯罪的责任在国际直接实施、在间接实施和在我国实施的立法、实践及存在的问题。目前,对此问题的研究尚属空白,本书的出版将是系统研究该问题的先驱之作。本书由张颖军著。
本书是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刑法学研究总整理文库中的一本。文库将刑法学各个重要问题的有关内容分别编辑成册,系集专题述评、代表性论文精选、研究论著索引为一体的大型学术工具书。本书首先对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引渡、调查取证、诉讼移管和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评述,然后精选了一些关于司法协助的代表性论文,对我国刑法系统理论研究极具指导意义。
本书共分“学述论坛”,“国际刑事法院专题”“反恐专题”“反腐专题”,“判例精选”及“动态与分析”共六部分,“学术论坛”部分总的来说,论文的选题较为新颖,如关于跨国音频和视频取证问题的研究,对国际间的司法协助问题有所助益。另还对伊拉克和临时管理委员会行使权利的范围问题和柬埔寨红色高棉统治时期的人道主义危机历史进行了回顾。“国际刑事法院专题”部分依旧是对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及我国是否应加入〈罗马规约〉展开了论证。”“判例精选”部分选用了前南斯拉夫米洛舍维奇案,通过对米洛舍维奇案的分析,探讨了关于引渡的各方面事项。
“国际刑法”一词,是从19世纪开始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规定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的法律规范,即简洁、方便地表示刑法适用法的概念。 但是,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犯罪国际化的发展,各个国家开始扩大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产生了代理处罚原则和代理原则等刑法适用法的新原则。 与这种动向呼应的,在国际刑事司法领域,传统形态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犯罪人引渡和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一样,新型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外国刑事判决的执行和刑事追诉的移管)作为具有重要的制度产生了。其最根本的新观念就是,修正传统的“刑法的国家性原则”,形成区域性或国际性的法律共同体。 本书是日本最早的探讨上述世界动向和制度的国际刑法教科书。读者通过本书可以学到日本任何一部刑法教科书都没有阐述的正常进行地的新原则;可以了解国际刑事司法实
“国际刑法”一词,是从19世纪开始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规定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的法律规范,即简洁、方便地表示刑法适用法的概念。 但是,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犯罪国际化的发展,各个国家开始扩大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产生了代理处罚原则和代理原则等刑法适用法的新原则。 与这种动向呼应的,在国际刑事司法领域,传统形态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犯罪人引渡和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一样,新型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外国刑事判决的执行和刑事追诉的移管)作为具有重要的制度产生了。其最根本的新观念就是,修正传统的“刑法的国家性原则”,形成区域性或国际性的法律共同体。 本书是日本最早的探讨上述世界动向和制度的国际刑法教科书。读者通过本书可以学到日本任何一部刑法教科书都没有阐述的正常进行地的新原则;可以了解国际刑事司法实
在经济、政治和法治日益全球化发展的当代,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国际刑法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体现了国际社会防范与惩治国际犯罪,进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开展国际刑事审判,以维护国际社会安全与和谐的现代法治诉求。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犯罪、跨国犯罪也日益突出,严重危害国际社会和全人类的和平与安全,是建立现代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最不和谐的因素。为有效地惩治与防范跨国犯罪尤其是国际犯罪,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愈来愈重视国际刑法的研究与适用。近年来,在国际刑法的实体法领域,国际社会暨国际刑法学界主要聚焦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相关罪行、恐怖主义犯罪、有组织犯罪和腐败犯罪等方面。同时,国际刑法在程序法领域较多关注普遍管辖权、引渡、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与国际合作以及国际刑事法院中的程序性问题等方面
2006年的“当代国际刑法新视野”国际学术研讨会以涉及现代国际社会政治、经济和法治诸领域的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反恐和反腐败这些新问题为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研讨。会议共收到论文42篇。《国际刑法评论》第2卷正是与会专家学者提交论文的集成。
从凡尔赛和约到常设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国际刑事审判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历程。在此期间,国际社会先后制定了许多有关国际刑事审判的规约和章程,基本上构建了国际刑事审判的基础模式。早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叶,国际社会就曾经尝试对某些危害人类的国际罪行进行审判,但是这种构想仅停留在理论探讨上,并未付诸实施。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以及战争中种种残害人类的暴行,使国际社会进一步清醒地认识到国际刑事审判的必要性,特别是对战争发起者责任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