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著名法官波斯纳的传记。 波斯纳,1959年以生毕业于耶鲁大学英文系,1962年以全年级名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并曾担任过《哈佛法学评论》主编。1962年毕业后,他曾在联邦法院担任大法官布冉能法律助手一年,并先后在其他政府机关任职,同时开始接触并自学经济学,形成了他的学术思想。1968年,他加入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成为副教授;1969年,他来到芝加哥大学担任教授;1973年出版著作《法律经济学分析》,给整个法律界带来了一场 革命 (《纽约书评》语);1978年以后成为法学院讲座教授。1981 年,里根总统提名他出任联邦第七上诉法院法官,并在1993年到2000年间因为资深担任首席法官(院长)。2017年,波斯纳法官宣布退休。 任职法官期间,波斯纳一直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高级讲师;每年至少上两门课。同时,他每年平均撰写80件以上的上诉审判
全书论述涉及民事执行的各个主要方面,作者对民事执行的概念、目的、价值、功能以及民事执行法律关系、执行机关、执行救济、民事执行立法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分析,其中既有现象的描写,也有理性的思考,既有对国内现行制度的透析,又有与外国制度的分析比较,既有宏观的立论,又有微观的求证。应该说,从如此全面的视角分析比较民事执行的基本理论问题,目前尚不多见。??????本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选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第二、资料翔实,集近年国内外民事执行理论研究之大战。第三,论述全面,论证充分。第四,敢于创新,对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若干理论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本书是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法学主要课程教材之一。为适应成人教育的特点,《中国法律思想史》精选了学科传统而稳定的教学内容,主要介绍中国自古以来不同历史时期出现的重要学派及其代表人物的法律理论与法律观点。全书系统讲述了夏商西周时期、先秦诸子、秦汉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隋唐时期、宋明时期、明末清初以及近代的法律思想。为帮助学生系统地掌握中国法律思想史的内容、特色与发展轨迹,领悟中国传统法律观的智慧与缺憾,提高国学及法学素养,《中国法律思想史》在叙述风格上力求平实简洁、通俗易懂。每章起首编写了概括性的“本章引言”,章末附有归纳性的“本章小结”。并列有“本章思考题”,通过解题,学生可以进一步巩固重要的知识内容。
本书收集了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陈惠珍法官撰写的20余篇文章及判决书,集合了包括涉及中国银联的确认域名不侵权案、“股歌”著作权侵权案、“大富翁”商标侵权案、“iPad”商标侵权案等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案件。其中既有陈法官对审判方式的探讨、对疑难问题的辨析,也有对彼时新兴问题的思索和办案经验的札记。本书还收录了《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媒体对浦东法院知产庭、陈惠珍法官个人及其审理的案件的报道,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其人其事。透过这本书,相信读者不仅可以了解大要案背后的思辨,更能从中读出一位女法官的勤勉和执着。
《票据法案例精选》作为从事实务的律师,办理客户的大量委托业务之外,来编辑这样的一本大书,实在非我精力所能完成,这中间要特别感谢冯守尊博士和潘洪兴编辑的长期协助和努力,还要感谢我之前工作过的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以及现在效力的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的李洪积律师、陈强律师等,还有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常建律师的大力支持,还要感谢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周院生秘书长一贯的支持和关怀,特别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杨逢华书记、法学院副院长王军教授、学生处的王强处长,清华法学院前院长王晨光教授等领导、朋友及同事在过往和现在的大力支持和鼓励。在此一并表示感谢。我的想法是:我希望能收集和整理一些基础材料,以作为实务和研究的“地”,则其他同人的实务和研究可以在这“地”上展开,无论想种什么样的“种子”,开出
河南历史悠久、人才辈出,在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中,中原大地孕育出了众多法律名人。他们在历朝历代的国家治理、政治活动和社会变革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中国法律的萌芽、形成、发展和传播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中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河南法律名人的研究和整理可以发挥名人的集聚效应,提升河南的知名度和形象,对于推动法治河南、法治中国的伟大历史进程有重要作用。在历史名人的激励下,必将涌现出更多名人志士,干成超越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的伟大事业。时间顺序,整理、研究河南法律名人。分为六个阶段研究:一是,上古传说中的河南法律名;二是,先秦时期河南法律名人;三是,秦汉至隋唐河南法律名人;四是,宋元明清河南法律名人;五是,近代转型时期河南法律名人;六是,当代河南法律名人。对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