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出版社天下系列丛书
本书为当代英美法哲学的开创者、英国者名法学家H.L.A.哈特的一部论战性作品。在法律道德王义 死灰复燃 的时代背景下,作者有力地重申了约翰 斯图亚特 密尔著名的伤害原则: 只有意在阻止对他人的伤害时,以违背文明共同体中任何成员之意志的万式运用权力才算是正当的。 本书是对法律道德主义的沉重一击,在 道德的法津强制 这一议题上,它已经成为绕不过去的里程碑作品。后世学者若想提出不同主张,都必须先对哈特的观点做出严肃的回应。
数十位法学家以大学法律本科生如何学习专业课为主题,畅谈心得体会,主要内容为法律本科各学科的学习规划、学习方法并推荐图书,辅以学习与职业选择、出国、相关学科的关系,如何度过大学本科生活等。全书由文章和访谈组成,每篇文章三千至五千字之间,访谈主要为十余个问题。全书语言生动,可读性较强。为法学专业的在校生,提供了一定的复习指导建议及职业规划。既具有高度的理论性,同时也具有极强的实践价值,为广大法学专业的同学指点迷津。
1949年,美国法学家富勒在《哈佛法律评论》发表了他虚构的 洞穴奇案 。五名探险者受困于山洞,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因缺少食物,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获救之后,存活的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一审判处死刑,被告上诉至法院。富勒以一人分饰五角,虚拟了法院5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词。50年后,《哈佛法律评论》编辑部邀请6位法官和学者再次审理该案、撰写判词,呈现对此案的重新思考与论战,并请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大卫 沙皮罗撰写评论。本书是对这11篇判词和1篇评论的完整汇集。
《圆圈正义》一书共收录作者的49篇随笔文章,分为“圆圈正义”“何谓榜样”“道德谴责的打开方式”“身负权力 各自珍重”“法律人的理智和多数人的情感”“生命的尊严”“心怀永恒 活在当下”七大部分,作者在本书中运用特有的坦诚、自省而尖锐的笔调,探讨了法律、正义、道德、权力的理念与现实、分析了如张扣扣案、莫某纵火案等社会热点案件、分享了自身求学经验和对人生的思考。本书不仅启蒙读者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更在于帮助读者理解法律背后更深层次的价值基础。
《荆棘丛》成书于1930年,近百年来一直是美国法学院学生初学法律的***书之一,是一部畅销不衰的经典之作,在法律学习、法学教育、法律适用等方面指引了无数法科学生和法律人。 作者卡尔 卢埃林是美国20世纪著名的法学家,法律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荆棘丛》是他在哥伦比亚大学面向法学院新生的一系列讲座的成果。在本书中,他向学生讲解了一系列极为重要,也极有难度的问题:法律是什么、如何分析判例、法官如何适用法律、法学院能为学生提供哪些指导、法学教育与社会现实存在哪些差异,等等;对美国法律制度、案例教学法、影响案件裁决的因素做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法学教育所存在的诸多不足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本书也被视为现实主义法学的代表性著作之一。 本书还收入了美国合同法权威、威斯康星大学法学
本书忠实记录了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律师刑辩日常,包括获得案源、接待客户、会见当事人、阅卷、确定辩护方案、调查取证、制作阅卷笔录、起草刑辩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常规工作,与其他业务律师的异同,对热点案件及社会问题如何发表评论,以及同行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与客户的沟通与交流等人生百态,多角度、全方位记录刑辩律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其中既有中央刑辩全覆盖这样的新时代大气象、大格局,也有普通人的悲苦、律师辩护的艰辛、司法人员的努力以及当事人终辩冤白谤的欢喜。
马里旦在本书中以*简炼的语言集中论述了古典自然法思想,以及自然法与人权的关系。 全书共两章。*章系统地论述了自然法思想家所理解的社会。社会乃是由人组成。人之本质乃在于人之位格性。位格性成为人之为人的关键,因而也成为理解社会之关键。第二章系统地论述了人权。人权的基础乃在于人之位格性。总的来说,本书系统而简炼地表达了马里旦所参与起草的《世界人权宣言》背后的思想逻辑。
《毕竟法律人:从未名到凯旋》是一部集自传、政经评论和法律评论于一体的随笔集。作者陶景洲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是1977年恢复高考后首批大学生,是法国律师界位中国人、国际商会仲裁院位中国国家委员会代表和家境外驻华律师事务所的华人首席代表,是将欧莱雅、家乐福等众多国际品牌引入中国的知名律师。《毕竟法律人:从未名到凯旋》作为陶景洲先生的部中文随笔集,对全面了解大时代中陶先生别样的法律人生,从微观角度了解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历程,具体了解投资、并购、知产、反垄断、跨国诉讼等法律服务和商务实践的细节具有独特的意义。
立法法理学是一门 从法律理论的角度研究立法问题 的学问,也是一种研究立法问题的新路径。本书收录了在第四届比荷卢-斯堪的纳维亚法律理论研讨会上发表的十篇有关立法法理学的论文以及一篇导读性质的文章。这些文章主要探讨了立法与理性、法律的数量与质量、法律的可预见性与灵活性、立法中政治与法律之间的关系等学理性问题,以及如何制定欧盟法、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完善立法、如何评估立法等实践性问题,呈现了立法法理学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本书的核心课题是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法实证主义主张:法律与道德是分离的,法律的概念以及法效力的概念都要以道德中立的方式来定义。阿列克西试图证明,法实证主义的分离命题是错误的。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具有概念上的必然关系;其次,有规范性的理由支持,将道德的要素包含在法律的概念与法效力的概念之中。因此,法实证主义作为一种全面性的法理论必定是失败的。阿列克西运用正确性论据、不正义论据、原则论据来反驳法实证主义的分离命题,*后提出一个非实证主义的法概念,系统性地整合了社会实效性、权威制定性、内容正确性这三个要素。本书不仅是阿列克西在法理学领域的代表作,也适合作为接触法理学的入门读本。
在我国,有关武装警察警械武器使用权的规定散见于不同层次的诸多法律、法规之中,内容比较繁杂,有关责任规定和权利救济程序存在缺陷,从而导致在实践中出现了人民武装警察在使用警械武器权时难以判断,造成武器使用不当或者滥用武器的现象,给公民基本权利和法律秩序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本书围绕武警警械武器使用权的相关内容展开,从现有实体法律规制到现有的程序法律规制,不仅提出了存在的问题,还为下一步的实体法规制和程序法规制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目前关于《武警警械武器使用权的法律规制研究》方面的探讨并不是很多,本书填补了这一块的空白。
本书是行政诉讼法方向关于行政裁量基准适用技术的专题研究。具体研究包括: ,行政裁量基准适用技术的逻辑。第二,行政裁量基准适用正当性实现的技术保障。裁量基准的存在及适用虽然具有事实上的合理性,但是却未必就具有法治框架内的正当性。第三,行政裁量基准适用有效性实现的技术支撑。裁量基准在正当性的轨迹上运行是否会产生适用效力,涉及到 裁量基准适用的有效性 问题。第四,行政裁量基准适用 说明理由 的技术。以方林富案为缩影,当前行政机关在说明裁量基准适用理由上存在技术误区。第五,行政裁量基准适用 利益衡量 的技术。利益衡量技术构成裁量基准适用技术的核心。利益衡量的目标应是 妥当性 标准下的平衡,利益衡量技术的建构应以实现这一目标为主线。第六,行政裁量基准适用 证据补强 的技术。第七,行政裁量基准适用的
本书是耶林*重要的演讲稿之一。耶林首先提出了法权感渊源的二者择一的问题,即法权感是产生于历史还是天赋。耶林驳斥了是自然赋予人类某种特殊装备的观点。他认为,人能够凭借自己的理解并出于自我保存的本能为自己的生存发现必要的道德与法律上的秩序。他从三个角度对这一观点进行了论证,即自然的角度、历史的角度与心理的角度,在心理方面他分析了法权在个体中产生以及一般化的问题。该演讲稿展示了耶林晚年的法律理论是一种古典的、人类历史的法律进化论模式。
本书在宏观结构上按照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性和刑事违法性三大板块来建立犯罪概念的理论体系,通过对社会危害性的分析,展示人类社会生活千姿百态、丰富多彩的画面,揭示出专属于人类群体的 恶 的伦理意义,从而奠定刑法以及所有法律共同的立论基石;通过对应受刑罚处罚性的分析,将 犯罪 从人类伦理道德秩序和一般违法行为中界定出来,从而在实体意义上为刑法的*有效控制划定边际范围;通过对刑事违法性的分析,说明刑法同犯罪行为之间的对应性制约关系,从而在控制形式上找出惩罚犯罪的*方案,为调整人们现实的社会关系和建立未然的良好生活秩序提供导向性的选择模式。
以罗马私法中的物权法规则为讲授对象。内容主要包括罗马法中物的概念与分类(神用物、神息物、共用物、公有物、可有物、可分物、不可分物、单一物、合成物、集合物、主物、从物、孳息)、物的取得方式(先占、埋藏物的发现、孳息的取得、加工、混合、附合、法定取得、诉讼取得、转让、交付的概念方式与原因、时效取得)、所有权的丧失、物的返还、对物之诉、潜在损害、相邻关系、用益权、永佃权、居住权、质权、抵押权、占有等。
《中华法治文明》一书经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制史教研室教师审慎选题,精心策划,结合教学与科研现实要求,在充分吸纳和借鉴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成。本书突出 文化自信 之历史底蕴和专业特色,通过遴选法系文明、法典文明、判例文明、律学文明、司法文明、监察文明、吏治文明、宪制文明及红色法治文明等若干法律专题,凝练重点,在立足于全球视野和中外比较的基础上,融入课程思政因素,立足系列专题研究和推介。本书各章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相互照应,基本反映了中华法治文明中为重要的思想、制度和文化等内容。通过从宏观上把握中国四千多年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线索和规律,从中掌握数千年历史中立法与司法的经验与教训,从而吸取经验,传承中华法制文化的优秀传统。
本书德文原著于2012年由德国贝克出版社推出,是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家诺伯特 霍斯特在古稀之年为普通大众读者撰写的一部通识小书。 作者关注的主题是刑罚的目的,换言之,惩罚的意义是什么?哪些行为应当受到惩罚?这是受罚者要思考惩罚者更应思考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作者检视了与之相关的、重要的哲学立场。根据作者的分析,无论是康德和黑格尔的报应主张还是功利主义者的预防论,都无法通过理性的审视。相反,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即一种以普通公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的刑罚威慑理论。全书论述简明清晰,作者以一种普遍可理解的书写方式处理了一个哲学与法学之间颇具争议性与紧张关系的话题。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 是国际法实现公平公正待遇的直接体现,是国际环境法和全球环境治理中重要的法律原则之一。该原则的内容和相关法律机制在二十多年的气候变化国际法律实践中呈现出演进的态势。全球气候治理是一个综合性的治理模式,其因环保而起,因政治而行,因法律而定。正因为气候变化治理模式是综合性的,国际法学界对气候变化国际法的相关概念阐述不清,往往回溯到政治概念中,缺少国际法的视角。这一点在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 的相关研究中表现的尤为明显。 本书以实证国际法的态度,从国际法的角度全面分析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 在气候变化国际法律机制的内涵、国际法上的区分标准以及该原则的国际法律实施情况及问题,并阐述中国在这一问题的基本法律立场和态度。通过对前述问题的探讨和研究,厘清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 在国际环境法中
本书是作者学习和研读唐律的习作文集,前部分是关于法律制度的,后部分有关于法律文化的,中间是由制度向文化过渡的,前后构成对唐律由法制而文化的阅读,并在阅读中透视唐代经济民事法律,探讨传统中国政治生活类型的转变和中国传统法的原理,以及透过中日交流与中西比较,揭示法律文化交流的一般原理和中华法系与罗马法的原理与哲学。
本书由《十八国游历日记》、《十五国审判监狱调查记》和《藕庐诗草》构成。作者金绍城曾出席在美举办的万国监狱改良协会第八次会议,并考察欧美诸国司法系统,分别写下了《十八国游历日记》和《十五国审判监狱调查记》。《藕庐诗草》是其诗集。全书由谭苦盦点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