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由陈柏峰、尤陈俊、侯猛等人组织的“社科法学连线”的“对话”系列活动的文字结集。活动所邀请到的对话人主要是从事跨学科研究的法律学者,包括苏力、朱晓阳、梁治平等,以及其他人类学者、法理学者和部门法学者等,共计11场对话。通过对话,读者可以了解受访学者各自的学术经历、学科的发展过程和法律社会科学的研究前景,目的是给有学术兴趣的同学提供指引,并为中国法学研究留下历史印迹。
本书于1999年修订出版第二版以来已达六年。在这六年中,我国遵循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健全了社会主义法制,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各项工作中,取得了长足进步。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许多新观点和新理论。为了适应教学的需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作为全书的指导思想,根据*修订的法律、法规特此对第二版《法学概论》作进一步修改。
卡尔·拉伦茨著范雪飞、吴训祥译的《法律行为解释之方法——兼论意思表示理论(当代德国法学名著)》之重点,更多的不是对现行法律状况进行阐释,也较少对具体情形进行决疑论分析,而毋宁是阐释指导性原则的变迁和对相关问题进行概念性把握。本书在考察时,着眼的是现行德国私法,考察的结果也欲仅仅直接适用于德国私法,但是它必然会超越德国私法的范围,因为接下来所要探究的问题,如意思与表示的关系、主观解释与客观解释的关系等,是“永恒使命”(ewiger Aufgaben)意义上的永恒法学问题,此类问题不限定于某种单个的实证法,也几乎不可能被人们所穷尽地解决——本著作也没有把它穷尽的解决。
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本书以问答的形式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进行了详细释义和解读,并收录了与工会劳动法律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内容全面、专业,是各级工会干部做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权威指导读物。
本教材重点阐述各项律师业务操作的步骤、方法、程序、技巧及律师开展各项业务所应当注意的问题。 “突出实用性、兼顾理论”,在理论和制度性介绍的基础上强化实训(每一章都设置有实训的内容),还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观看教学幻灯、考试样题四套(附参考答案)。主要特点为:(1)新:反映出*的理论及立法动态和社会典型事例,体例、形式新颖。(2)实:突出实用性和实训锻炼。(3)活:文字通俗易懂而活泼。(4)全:律师理论、制度和具体的实务工作全方位包括在内。(5)简:观点简明扼要、方法简便可行。(6)精:全书内容精简、篇幅适当。
1942年的1月,庞德受圣母大学法学院之邀,依次发表了题为《何谓自然法》《理性与强力》《法律目前的自然法》及《哲理法学派的未来》的四篇系列演讲。后来,这四篇演讲以《自然法的复兴》的名义出版。该书围绕“自然法”这一核心概念,细致梳理从古希腊到现代政治哲学有关自然法的哲学阐释。庞德从社会学法学的学术立场出发对哲理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进行了客观中立的批判,实现了对古典自然法思想的发展与补救。另外,庞德还吸收了多种法学流派思想的合理成分并加以整合,进而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自己的学术观点。这种注重经验、实证与伦理道德相结合的学术研究方法无疑给新自然法学的兴起提供了新的学术滋养。
本书是青年学者田峰为法学院学生精心打造的一本法哲学入门普及著作。“学者提出的学说”和“提出学说的学者”构成了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书里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主义、观念、范式等等,作者用风趣幽默的语言,轻松活泼的方式梳理了法哲学近2700年的发展史,将艰深的法哲学理论化解为浅显易懂的知识要点,全面盘点了法哲学的主要人物和流派,如古希腊哲学、经院哲学、理性主义、功利主义、经验主义、实证主义等。众多法理大师的故事跃然纸上,让读者们轻松掌握不同的法哲学理论和立场,同时对法哲学的发展脉络有更为清晰的了解。
“外国学前教育史”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基础课程之一,学习这门课程不仅有利于学生初步了解外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历程和思想演进,更有利于学生拓宽视野,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看待学前教育中基本问题的产生和发展。本书共分三篇十章,提纲挈领地将外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脉络、基本问题、重要思想、基本制度和主要事件以清晰的逻辑简明扼要地呈现出来,让学生能够对外国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基本史实、基本问题有一个清晰、明确的认识;其次,努力使得学生在获得历史知识的同时获得历史见识,培养对历史进行思考和评判的能力;*后,本书在编写过程中立足历史而面向现实,面向学前教育实践中存在的现象和问题。本书在编写过程中特意结合学前教育实践加入了专栏,方便读者,尤其是深入学前教育一线的实践者将史实和现实情境结合起来进行
《荆棘丛》成书于1930年,近百年来一直是美国法学院学生初学法律的书之一,是一部畅销不衰的经典之作,在法律学习、法学教育、法律适用等方面指引了无数法科学生和法律人。作者卡尔·卢埃林是美国20世纪著名的法学家,法律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荆棘丛》是他在哥伦比亚大学面向法学院新生的一系列讲座的成果。在本书中,他向学生讲解了一系列极为重要,也极有难度的问题:法律是什么、如何分析判例、法官如何适用法律、法学院能为学生提供哪些指导、法学教育与社会现实存在哪些差异,等等;对美国法律制度、案例教学法、影响案件裁决的因素做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法学教育所存在的诸多不足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本书也被视为现实主义法学的代表性著作之一。本书还收入了美国合同法权威、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教
本书从一位从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家暴受害人法律援助工作二十年专业律师成长视角,用公开典型案例讲述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问题。作者从个人经历、难忘案件、办案感受,对女性困境的思考以及对女性权益社会现状法律的思考并创建援助中心,希望让大家通过一种尊重和支持的团体氛围,让女性树立生活信心。通过故事的讲述引导面临困境的读者们创造出全新的、坚实的情感联结,亦明白自己并不是一座孤岛。如作者说:“一晃近20年过去了,这是我此生最丰沛的一段生命历程,奋斗的岁月最终以一组组数字呈现,显得简单、具象,只有我自己知道那背后的艰难、繁杂,怎样的厚重,深远呢!那是她们的故事,也是我的。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品德教育的主渠道,在引导和帮助大学生确立马克思主义信仰,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当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设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四门必修课程,都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8月, 中共中央宣传部和*颁发了《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决定在硕士研究生中开设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并开设“自然辩证法概论”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作为选修课;在博士研究生中开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并开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作
鲁晓慧编著的《法律基础》的编写旨在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重点着眼于解决一个普通公民的在个人生活和学习中可能常遇到的日常法律问题。《法律基础》以*要求的教学大纲为依据,体例上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结合大量生动、有说服力的案例和针对性问题,介绍法律基础知识,对学生正确认识和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很大的帮助,同时方便授课教师运用案例进行教学。全书共七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宪法、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诉讼法律制度。本书具有系统性、实用性、形式活泼、不枯燥的特点,适合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包括普通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和成人院校的学生,也适合广大社会读者中的非法律工作者阅读和学习。
《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基于以下因素的思考编撰而成,职务犯罪调查是惩腐防腐体系的重要环节,我们要根据社会经济领域的深刻变化和反腐斗争的新形势,不断研究职务犯罪调查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经验,增强调查效率和办案效果,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新局面服务。书中还结合了当今监察法背景,针对当前法学界提出的以及职务犯罪调查实践中遇到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在此背景下,职务犯罪监察调查应如何应对,如何规范,如何更好的理解、把握监察调查的各项原则、各项措施等,该书立足实践,全面梳理和整合现行法律、法规,为职务犯罪调查提供切实的指导和参考。
美国行政法的传统模式集中关注将行政行为在立法指令授权的范围内。斯图尔特教授追溯了该传统模式的发展和解体。他指出,自由主义国家的基本前提是,对私人自由和财产利益的专享合法侵犯是通过立法过程得到同意的;传统模式试图调和行政裁量权与自由主义国家基本前提之间的紧张,但事实证明是失败的。许多批评者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偏向保护组织良好的、受规制的企业利益。为了回应这些批评,美国行政法经历了诸多变革,其中包括联邦法官重构传统模式,以确保受行政决策影响的各种利益都能得到更恰当的代表。斯图尔特教授对这些变革进行了分析和批评,并总结道,正在兴起的行政法利益代表模式,最终仍然无法成为行政行为合法化的普适结构。
中国法制史,即中国法律制度史,是关于中国历史上法、法律规范及其制度发生发展演进或消亡的历史。本质上看,同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律制度史一样,中国法制史首先是历史,是历史学科或历史知识体系。因此,它不同于现实社会中的法学理论和部门法;虽然它与现实社会的法理及部门法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但它关注或研究以及传授的对象不是法、法制的现实,而是历史。 作为探索和总结法及法律专门史实及其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法制史与哲学和通史也有质的区别。虽然中国法制史存续同其生存的社会环境如哲学思维以及政治经济等密切关联,但却关注和研究以及传授的只是历史上的法、法律规范以及法制演进问题,而不是哲学和其他专门史。 在人类整个知识体系中,法制史是法学与历史学交叉学科。与法学理论和部门法知识体系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研究司理规范,对于丰富完善法治的内涵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本书共七章,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由第一、二、三章,通过对司理基本概念、体系、价值及渊源和流变的梳理和比较研究,根据当前司法实践,努力构建我国司理架构体系。第二部分由第四、五、六章组成,这一部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根据其职业及目标的不同,分别就法官、检察官、律师之司理的内涵、制度保障及个体修养进行了探索性讨论,是比较接地气和有针对性的。第三部分由第七章组成,这一部分讨论了法学学者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和应遵守的司理,更重要的是,这一部分试图通过提取优选公约数的方式,归纳出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学者这一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司理共识,继而在这种共识的谨慎感召下,放下自己的职业偏执,回归现实
古代的文人、画家常常对山林寄托以出离尘嚣缰锁、比邻烟霞仙圣的想象,但现实中的山耕、山居,是另外一部历史。“以山为业”一方面是说人们以山场为生计资源,另一方面也是在说人们围绕着山场资源形成各种权利关系,这些权利关系,在传统中国通常被笼统称为“业”。 唐宋以来,东南山场被加速开发。从最初的“无主”状态,即山场上的所有资源对所有人都开放,到山场被现代测量手段精细测量划界、人们以各种权利证明对山场中的特定资源和各种权利进行确权,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界”的出现,是这个过程中关键性的一步。“界”是山场确权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它也是山区的人们在“以山为业”的实践中,逐渐创制并明确的一套有关山场的知识。
权利来自哪里?这个问题的答案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权利的来源决定了,权利的地位和内容。美国当代的人权律师艾伦·德肖维茨,在《你的权利从哪里来》一书中提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理论——权利来自于恶行。人类对于何为正义也许永远无法达成共识,但绝大多数人都不愿看到诸如犹太人大屠杀、卢旺达种族灭绝、奴隶制、私刑、宗教裁判所之类恶行再次重演。权利正是来自于人类对过去经历的暴行磨难的反思,为了避免重蹈覆辙,人类创立和积累起权利体系来抵抗恶行的侵袭。因为人类不断犯错也不断反思,所以权利是动态发展的过程。权利是人类得享安全的惟一保障,为了实现这一点,权利也需要人类倍加珍视和维护。为权利而斗争,权利才能永存!
本书共十二章,一至五章是总论,阐述了教育法学的基本原理,六至十二章是分论,阐述了教育基本制度和相关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本书在基本原理部分特别梳理了新中国教育法学建设的发展历程和重要论争,对教育权与受教育权这一教育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做了深入的探讨。在分论部分应用教育法学的基本原理阐释了教育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些阐述揭示了新中国从教育法制到教育法治的立法、守法、执法的重要轨迹和显著成绩。 本书几经修订,现在和读者见面的是第四版。在本版的修订期间恰逢我国法律法规修改的高峰期,宪法及多部法律法规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在这一期间都做了修订或修正。这既为本书的修改增加了难度,也为本书的修改带来了契机。在此背景下,作者对第三版做了大幅的改动,重点对引用的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