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杜撰了一个中国式的“洞穴奇案”,书中以中国古代的“管秋阳食人案”为原型,塑造了一场如电影般精彩的“朝堂辩论”。十四位虚构的古代人物围绕该案应如何判决产生激烈讨论,内容涵盖礼与法、世俗伦理与儒家统治、民间舆论与司法审判等价值冲突。通过对虚构案件的辩论,进而深入探究传统中国法哲学究竟可以如何应对“绝境之下杀死、食用一个人,以保全更多人”的这类司法审判难题,也展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诸多方面。此外,作者大胆地将思想实验这种目前在中国法学界尚很少见的方法运用于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原创性极强。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我们不能像分析学派那样将法律看成一种孤立的存在,而忽略其与社会的关系。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现代学术名著》将以二章来讨论家族、婚姻,
本书由有趣的小故事入手,广泛探索生活中与动物相关的法律事件,从古代爱尔兰的“蜜蜂法律”、中世纪对猪和狼的谋杀审判,到16世纪法国酒庄诉请惩罚绿盲蝽、当代使用警犬询证和搜索引起的法律争议,以及最近掀起波澜的动物图像版权争议;时间和地域跨度极广,案例丰富生动,穿插着介绍现代司法系统中侵权行为、刑法、私法、公法、信托法、普通法等相关法律条例的由来,以及具体实施上的困境,由此引出一个耐人寻味的话题:历史上的动物及其法律地位。 本书绝非枯燥无味的法律书籍,虽然偶尔引用几千年来立法机构、法官和律师们的言论(有一些在今天看来荒诞而且妙不可言),但书中所提到的那些令人吃惊甚至悲伤难过的事件,事实上从未远离我们。更重要的一点是:动物法不仅表达了人与动物的关系,也映射出社会对奴隶、儿童、妇女及其他
依法律行政原理是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之一,适合于在当代中国的人大制度之下调整行政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可以勾勒出中国行政法的基础构造。一方面,法律高于行政,行政不得违反法律;另一方面,行政执行法律,行政的立法、具体行为、组织制度均在一定范围内以法律为根据方可作出。这便构成了依法律行政原理的基本内容。在我国,地方性法规也能在地方上发挥类似于法律的作用,共同维护依法律行政原理的价值。依法律行政原理强调行政要受到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规范,确保行政权在人大制度之下运行,这是一种民主化的他律机制,也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本书德文原著于2012年由德国贝克出版社推出,是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家诺伯特·霍斯特在古稀之年为普通大众读者撰写的一部通识小书。作品关注的主题是刑罚的目的,换言之,惩罚的意义是什么?哪些行为应当受到惩罚?对于这些问题,作者检视了与之相关的、最为重要的立场。根据作者的分析,无论是康德和黑格尔的报应主张还是功利主义者的预防论,都无法通过理性的审视。相反,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即一种以普通公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的刑罚威慑理论。全书论述简明清晰,作者以一种普遍可理解的书写方式处理了一个哲学与法学之间颇具争议性与紧张关系的话题。
本共五章,章概论介绍了中医筋伤学的相关概念、发展简史、病因病机与分类、诊断与治疗方法等内容。第二章至第五章分述了上肢、下肢、躯干和其他特殊部位临床常见筋伤的病因病机、诊断要点、治疗和预防与调护等内容。本在吸收既往中医筋伤学经验的基础上,调整了部分教学内容,突出重点,增强了内容的实用性。编写纲目清楚,层次分明,教师好教,学生易学。同时注重保持中医骨伤特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继承和发扬中医学的精华,吸收现代科学和西医学知识。
这是一本帮助大众分析如何防范财富风险的书。全书共5章,包括企业财富、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财富工具及政策解读。本书借助翔实的司法案例,对资本市场热点问题、与大众密切相关的财富保护及传承问题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并给出规划方案与风险防范措施,以打破大众的法律认知盲区,为大众提供操作指引。同时,作者解读了对大众影响较大的财富领域的相关政策,包括全球征税、居住权、意定监护、遗嘱信托、遗产管理人及房地产税等。
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大到结婚买房,小到网上购物。可很多时候,我们都是“知法却不懂法”,不知该如何保护自己。法律早就成了现代社会的通行证,但当我们真的身处这些纠纷时,还是会手忙脚乱,不知道如何快速找到解决问题的线索。对此,“南方周末”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的法学教授,历时一年,共同打磨课程。他们不仅会分享在面对网络暴力、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泄露等日常问题时要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更会说透法律人在面对类似问题时的底层思考模式,助你像法律人一样,用更宏大的视野,直面更复杂的世界。
本书是由陈柏峰、尤陈俊、侯猛等人组织的“社科法学连线”的“对话”系列活动的文字结集。活动所邀请到的对话人主要是从事跨学科研究的法律学者,包括苏力、朱晓阳、梁治平等,以及其他人类学者、法理学者和部门法学者等,共计11场对话。通过对话,读者可以了解受访学者各自的学术经历、学科的发展过程和法律社会科学的研究前景,目的是给有学术兴趣的同学提供指引,并为中国法学研究留下历史印迹。
本书利用出土资料,结合对传世文献的新解读,旨在揭示中国早期民法的面貌和品性,说明秦汉时代出现了具有中国自身文化特色的民法。例如,论证了最晚在汉代,国家对债务、赔偿等经济纠纷的处理明显与刑事案件有别;西汉的司法实践中就明显表现出争财和断狱的不同等。本书观点鲜明且有翔实史料的支撑,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历史作家吴钩通过撰写一系列宋朝司法笔记,从法理、制度、刑事、民事四个方面入手,全面细致地介绍宋代中国在法律文明上取得的成就。 宋朝的司法制度可谓中国传统司法制度的优选峰,但长期以来被埋没和误解:一方面,元明清时期出现了大量包公戏、包公案小说,导致大众对宋代法律制度产生误解;另一方面,清末以来的启蒙知识分子,热衷于为异邦构建优良传统,却忽视了中国本身的历史源流。 本书通过援引大量宋人记录的法律案件,并与宋朝法条相互参证,真实还原了宋代司法制度及其实践;同时也是“以宋朝为方法”,从中国历史深处打捞已有的优良传统,讲好我们自己的“国王与磨坊”故事。这不是为了证明“祖上曾经阔过”,而是希望通过一遍遍地整理、编撰、讲述、阐释,将故事内化为连绵不断的文明传统,成为司法制度良性演进的内在动
《犯罪心理学(第7版)》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既涵盖了传统犯罪,又强调了一些新型犯罪,是一本内容全面的犯罪心理学图书。
政法是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模式的基本框架。本书聚焦政法传统的历史生成及其制度构成,构建了政法体制中政党、人民、法律的三维框架,在分析了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的特点及其问题的基础上,明确了政法法学的知识贡献,丰富政法法学的研究进路,进而超越意识形态之争,使得政法法学成为能够对具体部门法议题有所贡献的研究范式。
本书是关于民法的基础性研究作品,作者在全面检讨和审视了既存的诸多理论与学说的基础上,分析阐述了民法的本源,民法的基础,民法的价值,民法的功能,民法的结构,民法法律关系,以及民事权利、义务、责任,民事立法的创制,民法适用,民事政策,等等,其中不乏自己独到的见解和对民法基本问题的解读,让读者在古老的民法学中找到“发现新的矿脉”的激动,全书富有启迪性。本书对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者具有的参考价值。
中国传统法律很早就突破了客观归罪原则,展现出对犯罪人主观心态的精细考量。以致人死亡等刑事重罪为例,传统律典构筑起从意外到疏忽大意、再到鲁莽冲动、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的意图谱系。本书以上述意图谱系为核心,并通过大量判例和律注,解析通过概念连接情境来区分不同犯罪意图的方式。此外,本书还对清末法制变革以来试图在刑事法律中构建起故意与过失的二元意图区分予以评述和司法实践层面的考察。本书不涉及1949年以后的内容。
古代的文人、画家常常对山林寄托以出离尘嚣缰锁、比邻烟霞仙圣的想象,但现实中的山耕、山居,是另外一部历史。“以山为业”一方面是说人们以山场为生计资源,另一方面也是在说人们围绕着山场资源形成各种权利关系,这些权利关系,在传统中国通常被笼统称为“业”。 唐宋以来,东南山场被加速开发。从最初的“无主”状态,即山场上的所有资源对所有人都开放,到山场被现代测量手段精细测量划界、人们以各种权利证明对山场中的特定资源和各种权利进行确权,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界”的出现,是这个过程中关键性的一步。“界”是山场确权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它也是山区的人们在“以山为业”的实践中,逐渐创制并明确的一套有关山场的知识。
在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中,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是考试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帮助应考人员学习这些内容,我们从2002年起出版《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作为考试辅导教材配套学习用书。根据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及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要求,本版在2020年版基础上进行修订,更新、增补了近期新的有关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删除了与出版工作相关性不强的文件等,确保了书中所收法律法规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以期符合《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的基本要求。
这是一本半写实的法律职场小说。本书的主人公是律师潘越,一位国内“红圈”律所创始合伙人。1993年,他一个人到天涯海角的三亚开荒,创办分所。之后,又一人奔赴上海,在上海创立了第一家外地律所的分所,并将上海分所发扬壮大。他满怀豪情壮志,走南闯北,成就非凡;他历经风花雪月,爱恨情仇,觅得佳人。“唯有开疆拓土,方显英雄本色”是他的追求,也是他一生的真实写照。 本书记录的不仅是主人公的成长历程,更有他作为律师的成功经验。希望通过阅读老一辈创始人的奋斗之路,能够让远离故土、追逐梦想的年轻律师,学会律师实战技巧,掌握职场升职避坑攻略,坚定内心,勇往直前,成为金牌大律师。
本书循着法经济学提出的“公司合同说”这个思路,深入剖析了公司中真实存在的各个合同及其联系。为读者提供了一个认识、分析公司的新思维,向读者展现了如何用合同构建出“公司”这个“法律上的人”,运用经济学、法经济学来解释公司法,提供了令人眼前一亮的新思路。
本书是一部围绕妇女、婚姻、家庭展开的法律社会史著作。书中以清代以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法律地位为视角,对与妇女权利直接相关的法律实践做了细致梳理。通过深挖诉讼档案,作者对清代、民国、1949年至当代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离婚案件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剖析,还原了大量关于妇女离异、典妻、审判诉讼等历史细节,揭示了近世以来相关法律制度与诉讼实践在妇女权利的保护或损害等方面远为复杂的非线性悖论关系。全书吸收了大量中外学者中国法律史研究的权威成果,并尝试与重要的学术观点对话,表现了开阔的学术视野,并融合了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在中国妇女史、法制史研究的探索上做了有益尝试。
本书是本书是福斯特的代表作之一,也是福斯特另一本书《正义的语境》的进一步延伸与补充。在本书中福斯特讨论了在社会政治情境中的各个方面,甚至超越国界,正义最终涉及一个规范性核心:人的基本辩护权利。 福斯特认为,自古以来,哲学以多种方式给人下定义,从人是理性的动物,到人是有限且有缺陷的存在者,这些定义都在凸显人是作为辩护性动物这一形象,因此,如果想理解人的实践,我们就必须把他们设想成与各种辩护紧密相连的实践。无论我们想什么或做什么,我们把理由的要求置于自身(和他人),不管这种要求是明确提出的,还是一直隐含的。从这一视角,当人类处于“辩护秩序”中,我们就把社会的情境称为“政治的”情境。 因此,福斯特在这里就缩小了正义的概念,在他的阐述中,正义不仅要求为什么某人拥有或不拥有某种权利或物
《证据法论 第四版》立足于现行三大诉讼法典中的证据法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于不同时期颁行的关于证据法的司法解释,在大量吸收国内学者的关于证据法近期新成果之基础上,阐释了民、刑证据法基本原理、证据中的基本制度与基本证据规则,缕析了我国证据规范所存在的缺漏并就如何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证据法论》立论平允,其中不少为作者自己所持之见解,在此意义上讲,其实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教科书,毋宁认为乃真正意义上的证据法著作。《证据法论》不仅可作为初学者入门之用,也可作为法学专业研究生进一步研习证据法的高级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