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套基础性的以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为目的的法学本科教材,适用于广大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亦可适用于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的自修者。该套教材有以下特色:基础性。立足中国高校法学教育的现实需求,在内容编写上,注重阐释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简明扼要、中心突出、概念准确、条理清晰。实用性。注重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帮助学生有针对性地学习,侧重提高学生运用法学知识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创新性。内容和体例开拓创新,文内设计了形式新颖的各种栏目,拓展学生学习视野,引导学生深入思考。
刑法学研究应该实现语言论转向,刑法解释本来采取着并且应该采取客观解释的立场。对刑法的客观解释是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的结合,是语义解释和语用解释的结合。语义解释划定了刑法文本意义的大致范围,是客观解释的基础;语用解释补充、完善了刑法文本对当下案件的具体意义并使其明确化,保证了客观解释的实现。语义解释应遵循语篇原则,解释者须往返穿梭于刑法文本的部分和整体之间,在字、词、句、段、篇之间循环,以求得法律概念、法律规范和法律精神的基本意义;语用解释是在特定语境中确定刑法文本的具体意义,解释者须在认知图式和刑法文本、法律规范和案件事实、判决结论和大众期待之间进行语篇外循环,使刑法文本的具体意义得以产生。
《刑法》(作者赵德刚)分为刑法总论和刑法分论两编,以现行刑法及其颁布后通过的单行刑法、刑法修正案以及相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为基本依据,在总论部分系统阐述了刑法的基本知识,在分论部分,按照刑法分则条文的顺序根据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需要,对445种犯罪进行了详略不同的论述。在全书的结构安排上,每章开篇都有学习目的与要求,结尾部分则有近年司法考武热点,以方便学习者明确每章的学习重点和考试热点。
作者对本教材进行了全面修订,完整体现了《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典的修正内容,同时及时对教材第四版出版之后司法机关制定的司法解释予以必要的反映,并对教材的原有部分争议问题进行了修改或者补充了需要阐述的相关内容,以使本教材更适合于刑法教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