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是碎片化和非体系性的,不具有法那样的金字塔体系结构。传统观点认为,除强行法外,国际法规范在效力等级上并无差别。但如果仔细研究,就会发现,实际上国际法规范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是多样而复杂的。少数自然法原则、强行法、适用的国际法规范等都可以成为具有更高效力等级的规范,并且在这些规范之间仍可以形成进一步的等级关系。此外,国际组织内部机关具有层级关系,其法律规范也可形成一个效力等级体系。但与法相比,国际法规范效力等级关系更为不确定,也更为复杂。 《国际法效力等级问题研究》希望对国外相关研究以及国际实践作一梳理,提供自己的见解和解决思路。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中英文对照)》主要内容包括:一、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STCW)国际公约的正文;二、2010年马尼拉外交大会通过的最终文件,包括最终文件正文,其所附的STCW公约附则修正案、STCW规则修正案和外交大会通过的19项决议。
矿产资源作为一项重要的支柱性资源,对各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矿产资源的权属配置及其开发利用管理直接决定了该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整体水平。 本书详细介绍了中国、美国以及东盟国家的矿产资源法律的规定及其主要制度内容,并从矿权设定、矿权流转、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等角度进行了比较分析。
《商务合同、国际商法与WTO》系统介绍了商务合同(包括合同价格,正文付款方式,设计与设计联络,标准与检验,现场技术服务等),金融会计(包括财务与会计英语,会计实务,成本会计,美国的税务会计,金融业绩,证券市场)世界贸易组织等知识,涵盖面广,介绍较系统,另书后附有词汇拓展,语句展示,单
“明镜所以察形,往古者所以知今”,《国际商事仲裁法:法理、规范与实证》写在《纽约公约》实施50周年之际,这一重要的历史时刻与历史意义将敦促我们依据公约的精神与理念,借鉴业已形成的国际商事惯例,立足于当前我国仲裁发展的情形,不断地完善我国相关的商事仲裁立法,以规范商事仲裁实践和推进我国商事仲裁事业朝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事实上,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已使其在亚太地区甚至是国际社会赢得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建立与此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以及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为经济贸易的良性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障与后续力量势在必行。给予商事仲裁宽松的发展环境,促进国际商事仲裁的现代化发展,对于改善我国的法治大环境,乃至维护国际经济贸易秩序是至关重要的。
这本教材将其论述体系划分为三编,即:靠前刑法总论(上编)、靠前刑事司法合作(中编)和靠前刑事审判(下编)。这三编代表着靠前刑法学的三大架构,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各编都将相关的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融汇
《国际海事规则规范选编》包括四篇,一篇为船舶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概述,第二篇为国外船舶规则、规范及相关标准中缩写词英汉对照,第三篇为国际海事组织(IMO)届至第30届大会决议目录,第四篇为国际运河规则对船舶相关要求简介。 《国际海事规则规范选编》可作为大专院校中与船舶相关专业学生学习船舶规则、规范的参考教材;可作为船舶设计、建造单位技术人员系统了解船舶检验与规则规范分类和现状的参考资料;《国际海事规则规范选编》有助于船舶营运公司对技术人员和船员进行船舶规则和国际运河规则的知识培训。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关系发生了若干重大变化。尤其是在冷战结束及全球化蔓延的时代背景下,国际关系更呈多样性和多变性。随国际关系而产生并发展的国际法也呈现出快速并多维的变化与发展。国际法的变化与发展体现在国际法的领域,即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之中。《变化中的国际法:热点与前沿》在“变化中的国际法”的标题之下,探寻了国际公法的变革与发展、国际私法领域传统理论和实践的突破,以及国际经济法面临的挑战与诸多理论的重塑。其中所论及的问题或是当今国际法领域颇为关注的热点或焦点问题,或是需要更深入地探析的前沿问题。这些问题均没有现成的答案。《变化中的国际法:热点与前沿》为国际法学界的探讨与争鸣提供了不同以往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