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西嘉制宪意见书》写作于《社会契约论》出版之后,是卢梭以“立法者”身份指导科西嘉制宪、将《社会契约论》原理运用于当时代的具体宪政实践的典型个案。 本文篇幅不长,正文前面的“序言”尤为简短,短短几百字却把人民与政府的关系以及政府必然产生弊病的根源和救治良方阐述得十分精辟;正文对科西嘉岛的社情民意进行了充分评估,对科西嘉宪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框架进行了总体设计,从中可以看出卢梭对农业、农民与平等、朴素的自然美德的推崇以及对于现代工商业资本主义与城市扩张所带来的不平等与道德蜕变的警觉,反映了卢梭对日内瓦式的“小国共和”理想的坚守。
这是一本毁誉参半、 的奇书,一直被奉为欧洲历代君主的案头之书,政治家的 指南,统治阶级巩固其统治的治国原则,和人类有史以来对政治斗争技巧 独到 精辟的解剖。自1532年开始印行,迄今470多年,从西方到东方,本书在政界、 界、学术等领域引起巨大的反响,被西方评论界列为和《圣 经》、《资本论》等相提并论的影响人类历史的十部著作之一。
本书的中心思想是:人是生而自由与平等的,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则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利,可以用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国家的主权在人民,而最好的政体应该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