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V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34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行业标准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l42 2004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设计;4材料;5施工;6试运行、调试及竣工验收;7运行与维护。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辐射供冷有关规定,并将标准名称改为《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2。增加了绝热层采用发泡水泥、预制沟槽保温板的地面供暖、预制轻薄供暖板地面供暖、毛细管网供暖供冷的有关规定;3.增加了辐射面传热量的测试方法;4.对各章节技术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规程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及检验;5燃气计量表安装及检验;6家用、商业用及工业企业用燃具和用气设备的安装及检验;7商业用燃气锅炉和冷热水机组燃气系统安装及检验;8试验与验收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 增加了铝塑复合管的连接、燃气管道的防雷接地、敷设在管道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安装、沿外墙敷设的燃气管道的安装等方面的规定; 2 增加了燃气计量表与燃具、电气设施的小净距要求、 燃气计量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等要求; 3 增加了燃气热水器和采暖炉安装及烟道安装的要求等; 4 增加了调压装置安装、监控系统安装的要求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E2007]12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塔式起重机的安装;4.塔式起重机的使用;5.塔式起重机的拆卸;6.吊索具的使用以及相关附录。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检测技术规程 JGJ/T322-2013 备案号 J 1702-2013》由本社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由本社编
本规范共分11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砌筑砂浆、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石砌体工程、配筋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子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原《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同时废止。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本书适用于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人员。2010-12-01实施。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基地与总平面;5 建筑设计;6 专门要求;7 建筑设备。
本标准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水量和水质;5.污水收集;6.污水处理;7.施工与验收;8.运行、维护及管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编号为GB/T 51347 2019,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原行业标准《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T 163-2011同时废止。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期间地下水控制。2017-3-1实施。
本标准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2016〕57号)的文件精神及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建协函〔2018〕52号)的要求,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项目经理及其责权利;4.施工准备管理;5.施工过程管理;6.施工合同及文件资料管理;7.竣工验收与结算管理;8.施工项目管理总结评价。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1.定了本规范的总体目标、要求、适用范围、以及与其他规范之间的关系。 2.规定了钢结构的安全等级、设计工作年限、应满足的性能要求、以及建造和使用阶段的要求等。 3.规定了钢结构的选材原则,以及在不同情况下钢材需满足的性能指标。 4.规定了构件及连接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和构造要求,以及疲劳计算原则、验算方法等。 5.规定了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多层和高层钢结构、大跨度钢结构、塔桅钢结构、钢筒仓、城市钢桥等结构体系的选型、强度及稳定分析、变形控制、沉降观测、防腐防火等设计要求。 6.规定了钢结构的抗震、隔震与减震、防护等设计要求。 7.规定了钢结构施工及验收的管理流程、技术管理措施、焊缝工艺流程、质量检验标准、验收流程等。 8.规定了钢结构的日常维护内容、加固改造及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性能要求;5、设计与施工;6、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和技术要求;7、工程验收。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原《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同时废止。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修订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勘察阶段的划分与基本工作内容;5.城市道路工程;6.城市桥涵工程;7.城市隧道工程;8.城市室外管道工程;9.城市给排水厂站工程;10.城市堤岸工程;ll.报告编制基本规定。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确定市政工程勘察阶段划分、工作深度要求;2.确定市政工程勘察等级划分标准;3.确定市政工程勘察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精度;4.确定市政工程勘察成果要求;5.补充城市隧道及给排水厂站工程勘察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站址选择;5.总平面布置;6.工艺及设施;7.建(构) 筑物与供暖通风换热;8.消防与给水排水;9.电气;10.仪表、 自控与通信。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 研究总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邮 编:30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