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1093号)的要求制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水利部和国家电力公司联合颁布的《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了规范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遵照GB 5043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基本原则要求,在总结近年来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对基本资料、设计深度、水土流失分析预测、防治分区划分原则、防治措施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投资概(估)算和效益分析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做出了技术要求。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1〕25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行业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NB/T 35077 2016 水电工程数字流域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数据内容、数据处理流程与质量要求、数据管理、数据库建设、系统建设内容与要求、系统管理与运行维护。
《小水电培训教材 小型水电站运行与管理》主要介绍了小型水电站主要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及管理的内容,全书共分为八章,依次介绍了农村水电站的生产组织和运行管理,水轮发电机组的运行,变压器的运行,配电装置的运行,调速系统及励磁系统的运行,油、气水系统的的运行,电动机的运行,二次系统及直流系统的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并入电网运行的水力发电厂水轮机调节系统的技术性能与功能要求、涉网功能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10MW及以上的并网运行水轮机调节系统,包括数字式、模拟式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其他容量、类型的水轮机调节系统也可以参照执行。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总结了《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2007年版)和《水电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标准》(2007年版)执行过程中的经验,保持了水电工程概(估)算标准体系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并充分考虑了近年来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整、市场价格变化以及水电工程设计和建设管理中的新情况,经过广泛调研、征求和综合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体现了水电工程概(估)算费用构成的完整性和费用标准的适用性、时效性、公平性和公正性。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费用构成和费用标准,共3章。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环境保护是水电水利工程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其施工环境保护技术标准,规范行业环境保护行为,对促进水电水利行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遵循了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政策,征求了国内一些环境保护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总结了我国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 本标准涵盖了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场界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和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与《水电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DL/T5402--2007)标准相协调。主要包括废水控制,粉尘和废气控制,噪声控制,固体废弃物控制,放射性物质污染、电磁污染和危险化学品控制,生态保护,水土保持,节能减排,人群健康保护,环境监测等内容。 本标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修订、制定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0011号)的要求制订的。 根据近年来电子技术的发展,水力发电厂自动化控制水平的不断提高,为规范我国水力发电厂测量仪表的设计,使之达到技术先进、准确可靠、监视方便、经济适用,编制本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的要求首次制订的。 随着水电工程建设及自动化技术的发展,在“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水力发电厂,工业电视系统越来越重要,鉴于水电水利工程的特殊性,针对水力发电厂工业电视系统设计的具体要求,以适应其技术的发展,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编制该技术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本标准的编制在总结水力发电厂工业电视系统设计和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对水力发电厂工业电视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主要技术要求作出规定。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业电视的系统设计、设备选择、传输线路的敷设、设备布置、照明、防雷接地及电源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1242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结合当前电力系统的发展对水力发电厂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技术提出的新要求,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导则。《NB/T 35067—2015 水力发电厂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技术导则(代替DL/T 5090—1999)》的主要技术内容是:系统电压与中性点接地方式,暂时过电压、操作过电压及其保护,雷电过电压和过电压保护装置,架空线路段的雷电过电压保护,变配电装置及建筑物的雷电过电压保护,旋转电机的雷电过电压保护,中性点的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1242号)的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是在原能源部、水利部联合颁发的SDJ249.4~1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安装工程(试行)》(以下简称原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设备进步、安装技术发展及相关行业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的。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2年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能科技〔2012〕83号)的要求,结合水电工程建设的特点,认真总结近年来水电工程调整概算编制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编制原则和依据、工程设计变更汇总报告、调整概算报告编制、工程调整概算投资对比分析报告共计6章9节44条2个附录。附录包括附录A工程调整概算表格式和附录B工程调整概算投资对比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