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污水自然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做到技术优选、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城镇与农村水环境,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CJJ/T54-2017》。适用于下列污水自然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指导和规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的原则、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E20063 77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水量与水质;4.渗沥液处理工艺;5.总体布置及配套工程;6.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7。工程施工及验收;8.工艺调试与运行管理; 9.应急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