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附录部分,附录部分包括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一是解释《安规》本条款的出处,以【依据】表述。二是《安规》条文内容,全部文字引自国标、行标的不做释义,以 略 表述。三是条文内容,只要是引自其他标准内容,编写组进行了修改完善,或自创的内容,均做释义。四是尽量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将编制思想、意图、用意解释条文内容。五是释义重点明确,尽量针对较难理解和容易混淆的内容有针对性的释义
DL/T 573-2010《电力变压器检修规程》规定了电力变压器大修、小修项目,以及常见缺陷处理、例行检查与维护方法及要求等。《DL/T573-2010《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培训教材》编写目的是为了指导电力变压器各个用户单位及检修人员更好的理解、掌握DL/T 573-2010《电力变压器检修规程》。在电力变压器检修工作中更好的应用。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设计;4 施工安装;5 系统的调试、检测及验收;6 运行管理。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2018年第6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蓄冷空调工程技术规程》JGJ 158-2008同时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热力)企业电气工作应遵守的基本规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以及电气设备系统作业的安全要求等。
本《指导书》是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国家职业标准和题库建设的要求编写的,其内容主要由"职业概况"、"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鉴定试题库"四部分组成,分别对技术等级、工作环境和职业能力特征进行了定性描述;对培训期限、教师、场地设备及培训计划大纲进行了指导性规定。本书重点是文字试题库。 试题库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电力行业》和针对本职业(工种)的工作特点,选编了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理论知识(含技能笔试)试题和技能操作试题,还编制有试卷样例和组卷方案。 《指导书》是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考核命题的依据,可供劳动人事管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及考评人员使用,亦可供电力(水电)类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和企业职工学习参考。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变压器运行的基本要求、运行条件、运行维护、不正常运行和处理,以及安装、检修、试验、验收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压等级为35kV~750kV的电力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发电厂厂用变压器、站用变压器等同类设备可参照执行。进口电力变压器,一般按本标准执行并参照制造厂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用高压变频器功率单元的试验条件、试验项目、参数核对、性能试验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输入电压交流6kV和10kV等级,额定输入频率为50Hz或60Hz,输入电压不大于10kV,输出频率不大于60Hz的火电厂用高压变频器功率单元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锅炉炉膛防爆、燃烧器管理和控制,以及燃气轮机燃烧室安全保护与燃烧调整等的逻辑设计和对监控设备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装设单机容量为125MW(或对应的主蒸汽流量)及以上等级机组的多燃烧器燃煤锅炉及燃气轮机燃烧室的安全监控。其他容量的机组可参照执行。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控制保护要求;5.地下水作业;6.爆破作业;7.监测。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西路204号;邮政编码:510010)。
为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定电力线路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安全规定和应采取的措施,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交流35kV、直流±400kV(含接地极线路)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和10kV(含6kV)及以上电力电缆线路的施工。 电力线路施工中,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范规定了采用金属材料的电站锅炉屋顶盖和紧身封闭结构的材料选用、设计、制作、包装贮运、安装的原则和方法,电厂其它结构等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金属材料的电站锅炉屋顶盖和紧身封闭结构的材料选用、设计、制作、包装贮运、安装。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站汽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07)归口。本标准规定了汽轮机调节保安系统应达到的性能标准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驱动发电机电液调节系统的验收试验。对相关部件改造后的电液调节系统以及工业汽轮机可参考使用。
本部分规定了变压器铁心接地电流在线监测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项目及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变压器(电抗器)铁心接地电流在线监测装置的设计、生产和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运行单元划分、状态量描述、状态量变化和状态评估等。本标准适用于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线路”)运行状态的技术评估工作;35kV架空线路可参考采用。
1.0.1 为规范水工混凝土、砂浆拌和与养护用水,以及水工建筑物环境水侵蚀性的检测和试验,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水电水利工程水工混凝土、砂浆拌和与养护用水的水质分析和水工建筑物环境水侵蚀性的检验。 1.0.3 水工混凝土水质分析试验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烟气脱硫装置经济性评价内容与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经济性评价,采用其他工艺的火电厂烟气脱硫装置经济性评价可参照执行。
我国燃煤火力发电厂均可能面临燃煤掺烧问题。由于锅炉适应煤质特性的范围,以及燃煤掺烧出现的煤质特性多样性和变化趋势的不确定性,电厂在实际掺烧过程中缺乏系统、全面的掺烧理论指导,经常出现安全和环保问题,给国家、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现编制《电站煤粉锅炉燃煤掺烧技术导则》技术标准,以便在全国范围内应用。本标准对涉及煤粉锅炉燃煤掺烧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和规定,包含以下内容:术语和定义、不同锅炉掺烧原则、与锅炉设备匹配的混煤技术指标与计算方法、掺烧方式的确定、掺烧比例的确定、燃烧混煤锅炉的运行。《DL/T 1445—2015 电站煤粉锅炉燃煤掺烧技术导则》规定了在役电站煤粉锅炉燃煤掺烧时对配煤煤种的特性要求及技术指标,掺烧方式与掺烧比例的确定,以及锅炉燃烧混煤时的运行措施。本标准适用于燃烧烟煤、
本导则规定了燃煤机组自启停控制系统的设计、调试和验收的技术要求。本导则适用于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的启动、运行调整、停运、生产指标分析、主要故障处理、自动化和运行管理制度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其他湿法脱硫系统可参照执行。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1部分:总纲》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交、直流盘形悬式瓷或玻璃绝缘子的到货验收、现场储存、运输、安装前检查、安装、投运前检查和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