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著名丛书一克莱顿法律丛书中的一本。它突破了一般公司法书籍的传统结构,分别以公司法的五大关键特征为出发点,以四种公亩]模式为样本,以公司法的中心关系为主要议题,具体分析了公司法应选择什么样的法律策略避免缺陷、发挥优点,从而平衡高级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多数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公司控制者与非股东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总之,作者在书中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从而使本书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和严密的逻辑结构。本书语言简明干练、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可读性很强,是研究和学习公司法的学者和学生的参考书。
混合金融工具或可转换证券有一段曲折的历史.可转换证券初始创于1881年,到了1929年它们已经占据了负债发行总额的40%.然而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可转换证券几乎从人大们的视野消失。今天,也许要感谢最近几年常见的并被广泛泫传的金融动荡风险,可转换证券又很快流行起来,并且当前已经拥有3500亿元美元的市场。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可转换证券具有低历史变异性和高历史回报性,对很多投资者具有巨大的吸引力。 混合金融工具成功的秘决在于其固有的灵活性。它们为投资者提供了固定收益证券的灵活性以及从股票市场上涨中获益的机会,其双重特性也提出了特殊性的要求,成功发行这类证券,在交易中获利以及利用套利机会均需要专门的技术和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