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的新形势下,商业方法专利除外原则受到了挑战,美国率先对以计算机软件实施的商业方法的专利客体地位给予了司法肯定,这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商业方法专利战争。本书以商业方法在美、欧、日的专利保护发展为切入点,在分析专利客体确定原则的基础上,深入论证了商业方法的专利实质审查和可专利性问题,最后从维护国家利益的角度,提出了我国应对策略的总体思路和具体建议。 读者对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利审查和执法机构工作人员,金融等网络技术应用广泛行业的法律实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金融法的“四色定理”是一种分析法律问题的方法,他存在于资本市场和资金市场的金融市场之中,是对政府、市场、单位、个人四种调节作用的一种比喻。本书采用“四色定理”分析方法,对传统的法律关系进行更深入、更广泛的分析。通过本书独特的分析方式,使读者可以理解为什么一些的金融法在执行中会出现立法设计中认为不会出现的问题;可以理解为什么我国金融法的条文与其他国家同类法律条文非常相似但执行效果却差异很大。如此多的问题,从传统的法律关系之中,难以找出令人信服的答案,而采用四色定理的方法进行分析,就容易理解上述的几个“为什么”了。
本书内容包括:商事法总论、商事法之意义、商事法之演进、商事法之立法编列及其立法精神、商事法之理论基础及特性、商事法之效力、商事法与其他法律之关系、商业登记法及商业会计法、商业登记、商业名称、商业会计、公司法总则、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事公司、关系企业、外国公司、公司之登记及认许、票据法之意义及性质、汇票、支票、商法、海商法之意义及性质等。
美国的管理学家德鲁克在《后资本主义社会》一书里谈到“知识”,思路很是简明。他认为无论西方还是东方,传统的对于知识的理解归根到底无非两种:一种认为知识的功能是自知之明,即人的智力、道德和精神的发展。另一种认为知识的目的是使掌握知识的人知道说什么和怎样说,从而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前者把知识当作走向启蒙和智慧的途径;后者把知识当作逻辑、语法和修辞,取得世间成功的方式。传统的知识概念,要么用于自我完善,要么用于社会调适,从来不包括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德鲁克说,从18世纪初开始,知识发生了三次根本性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