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自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修订后的国防教育法共六章,包括总则、学校国防教育、社会国防教育、国防教育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修订后的国防教育法明确了国防教育的内涵定位,明确国防教育的指导思想,明确国防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完善学校国防教育体系,拓展社会国防教育范围和渠道,加强国防教育的保障等。
书号:9787010266336 书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定价:4 注:预售品种请单独下单,与预售品种一起拍的品种默认和预售品种一起发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通过,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国家采取措施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建筑物以及使用其附属设施、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获取、使用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提供便利。残疾人、老年人之外的其他人有无障碍需求的,可以享受无障碍环境便利。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最早是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内容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矿区生态修复与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协同实施,提升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效果;第七十四条中的“有关机关和组织”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于2023年4月26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为了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防控生态风险,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本法。从事或者涉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相关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本法所称青藏高原,是指西藏自治区、青海省的全部行政区域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云南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
文件单行本。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7章52条。《条例》适用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给予处分的活动,覆盖各级各类国有企业。考虑到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违法的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另有规定的,同时适用。《条例》已经2024年4月26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将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共九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回答了能源领域发展的方向、目标、原则,规定了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对于进一步夯实能源行业法治根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大且深远的意义。
内容简介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地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加强种业科学技术研究,鼓励育种创新,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法。本法立足我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需要,通过扩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扩展保护环节、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强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等,加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力度。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共八章,包括总则、管理与指挥体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法律责任、附则。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与指挥体制,明确各方责任,设专章对管理与指挥体制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跨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对及协同应对机制;规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设立、组成,明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发布的决定、命令、措施,与设立它的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措施具有同等效力,法律责任由设立它的人民政府承担。
内容简介 军人职业关系国家安危,军人担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神圣职责,法律地位重要、使命任务光荣,依法保护军人履行职责的行为显得尤为重要。法律着眼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环境,发挥法律规范的引领、鼓励、倡导作用,对全社会参与支持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作出多方面规定。本书收录了三本涉及军人地位和权益的现行有效法律,从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英雄烈士三个层面全面保障巨人权益和地位,集中解决军人关切的问题。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而不是文件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以方便读者集中对某一类问题查找使用,避免疏漏重点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
通过英语学习专业知识、通过专业知识提高英语水平,实施英语教学是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趋势的发展需要。本教材适合法学院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习国际贸易法律实务课程。本教材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跟单销售和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支付、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保险和世界贸易组织五部分,既涵盖传统国际贸易法的主题,又重点阐释国际贸易实务中的法律问题。案例教学是本教材的一大特色,全书精选了发生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的40个真实案例,每一案例涉及背景事实、推理过程和判决结果三部分。同时,作者对案例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并就相关法律背景知识进行了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已由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3年3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通过英语学习专业知识、通过专业知识提高英语水平,实施英语教学是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趋势的发展需要。本教材适合法学院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习国际贸易法律实务课程。本教材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跟单销售和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支付、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保险和世界贸易组织五部分,既涵盖传统国际贸易法的主题,又重点阐释国际贸易实务中的法律问题。案例教学是本教材的一大特色,全书精选了发生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的40个真实案例,每一案例涉及背景事实、推理过程和判决结果三部分。同时,作者对案例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并就相关法律背景知识进行了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