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配套辅导用书。本书在编写过程中搜集了大量的案例,走访了许多相关的经济管理与法律部门,使案例具有真实性和典型性。本书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能够使学生对所学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本书是 中国企业海外投融资法律研究 系列丛书之二,全书精彩回放了2016年5月26日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上海股权投资协会、上海国际服务贸易行业协会、上海服务外包企业协会、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和上海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 中国企业赴日投融资法律研讨会 专家演讲精要,组织日本和马来西亚*国际律师、国际仲裁员和专家学者教授对日本和马来西亚投融资相关法律进行剖析,对亚太地区争端解决机制进行研判,其中多篇中外文论著宣传和传播了中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国际商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理论联系实际业务、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显得特别重要。为配合《国际商法》的教学需要,提高教学效果,作者编写了这本《国际商法练习题及分析解答》,旨在通过加强练习与训练,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收到更好的学习效果。 本书有两大特点:一是内容新,以*修订的国际公约、国际贸易惯例和我国外贸法规进行解释;二是重案例,汇集了近百个案例或例题,针对学生的特点,力求以案例分析代替枯燥说明,达到通过案例解释知识点的目的。本书特别适合列为中职、高职、高专国际商务专业及相关的财经专业学生学习《国际商法》的配套教材。学习时,将《国际商法》和《国际商法练习题及分析解答》配套使用,边学边练,效果更佳。
传统商事法所包括之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及保险法,近年来或因迭有重大变迁,或因学说理论及司法判解已有长足发展,实有全面进行系统性整理分析之必要。本书邀请台湾地区各大学主授商事法的著名教授,秉持深入浅出的撰写原则,配合实例问题的精辟解析,以严谨的分析方法,介绍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及保险法的重要内容,一改传统商事法著作的刻板印象,以便于读者提高学习商事法的兴趣与效率。
本书在上一版的基础上,结合*(截至2019年3月)的经济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以及国际上*的经济动向等再次对本书进行修订。本书紧跟我国经济法治发展和法学教育的步伐,及时更新经济法理论、完善教材结构、丰富案例内容。细化了对重要知识点的案例解读,以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 全书共分十七章 ,主要介绍了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产品质量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竞争法、劳动法、税法与价格法、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以及诉讼法与仲裁法等内容。本书适合经济管理类等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和阅读,也是广大社会读者了解我国经济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知识读本。 本书还配有学习指导书,章节与教材保持一致,每章内容包括练习题、每章重点、难点,习题答
面对难得的发展机遇,金融租赁公司应该乘势而上,切实服务好实体经济。要坚持特色化的市场定位与发展方向。注重围绕租赁物做文章,不搞大而全,选准细分市场,把业务做精做深,切实把对特定租赁物的专业运营管理打造成核心竞争力。像工银租赁在大型飞机与船舶设备领域、民生租赁在公务机领域、农银租赁在农机租赁领域都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要提升多元化服务和盈利能力。金融租赁公司既要以租赁为核心、提供融资服务,更要挖掘租赁方式衍生的资产管理、税收筹划、资产负债表优化等功能,尽可能提供一揽子、结构化金融服务,从而在为客户创造多重价值的同时,拓宽包括利差收入、服务收入、投资收入在内的多元化利润来源。要建立专业化的风险管理体系。尤其是对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而言,既要与母行的风险偏好保持一致,又不能简单地按 类信
全书共分经济法总论、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国有 经济参与法律制度、对外经济管制法律制度、市场运行监管法律制度六编,对经济法体系、经济法可诉性的完善、经济法责任、中介组织的地位及其作用、反垄断立法、反倾销制度的价值、国资运营及监管体制、金融监管制度、金融 体制的构建、证券市场新股发行监管制度、证券市场行政许可制度等十五个经 济法的前沿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当今的法律,特别是经济法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日千里的发展相比,显得有些滞后。不但我国老百姓感到中国的经济法律发展滞后,就连美国人也感到他们的法律滞后。阿尔文 托夫勒在《财富的革命》中,就用“当大象坚持不变时”来形容法律的滞后。 当然,并不是说法律变化得越快就越好,法律必须保持相对的稳定,尤其是牵涉到国家根本政治体制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但是,对于经济法律来说,如果不能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那是要出问题的。 本书是一部关于经济法的研究性文集,全书分为经济法学总论、宏观调控法论、市场规制法论和经济法相关制度研究几个部分,分别收入了相关的一些经济法学研究论文,适合法学研究者参考学习。
民事诉讼法的此次修正共16处,其中新增7条,修改8条,此外还对“诚实信用”“节假日”“抚育费”“合议庭组成人员”“意外事故”“民法通则”“物权法”“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等个别表述进行了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主要是五大类:一是优化司法确认程序;二是完善小额诉讼程序;三是完善简易程序;四是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五是完善在线诉讼及送达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本次修正,严格对照新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民诉法解释》条文序号和条文表述进行适应性修改,共计16个条文。
本书由当代中国法学名家李昌麒教授领衔的*教学团队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教学团队联合编写,是在李昌麒教授牵头的*精品课程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课程的基础上,适应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教学要求而编写的,旨在促进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一般法律规定,培养他们解决各种经济法律问题的实际能力,以适应其在未来经济活动中应对相关法律问题的需求。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较为注重经济法知识的应用性和实践性,配备了案例、阅读材料等,以增强学生对原理的理解,提升其实践能力。同时,本书还广泛地吸纳了相关领域的*成果,借鉴同类优秀教材的体系和风格,提供关键术语、思考题等内容,以帮助学生深入、系统、透彻地掌握经济法的理论与应用。
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和区域一体化引起了世界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我国在致力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经济法制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运用法律管理社会经济活动,实现依法治国,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培养公民的法律素养,提高公民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由于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有关经济法的许多问题在学术界争论颇多,有较大的分歧。与此相适应,目前在我国反映不同观点的各种经济法教材也为数众多。《21世纪工商管理系列教材:经济法教程(第9版)》以紧跟我国经济立法进程,及时更新内容,突出新颖性和实用性为宗旨,力求言简意赅地阐释法律规定及法意。
《经济法概论》(作者邹杨)是依据我国*经济立法编写的。在编写过程中,针对应用学科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知识结构和教学特点,并兼顾学生参加注册会计师,中、初级会计师·企业法律顾问等职业考试的需要,在充分吸收了*相关立法的基础上编写而成的。全书共13章,主要包括:经济法基本原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劳动法、合同法、担保法、证券法、票据法、会计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内容,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主要法律制度及运用。本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内容充实,实用性强。
本书章引出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意义并阐述统一立法的重要性,第二章论证保护商业秘密持有人的权利是立法的根本宗旨,同时应兼顾公共利益,第三章简介商业秘密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规范的关系,第四章揭示商业秘密的含义、构成要件、性质与特征并对其与其他类似的客体(个人信息、国家秘密等)进行比较,第五章与第六章阐释为保护商业秘密持有人权益而应采取的模式——以商业秘密权为中心,辅之以保密协议、竞业禁止义务以及行为保全等制度,第七章与第八章介绍侵犯商业秘密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民事、刑事以及行政责任。
从2004年成立上海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以来,我们以研究会的名义连续出版了两卷《中国商法评论》,本卷为第三卷。我们之所以坚持不懈地编辑出版《中国商法评论》,是因为上海这样的经济中心城市具有丰富的商业文化和商法实践的资源。及时反映经济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济改革和发展及其法治的成就,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对于促进上海乃至全国不断改善经济环境和条件,健全商法制度和各项交易规范,均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卷选载的是上海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2006年12月举行的年会交流论文。这些论文所研究的问题无论是从广度还是从深度上看,都大大超过往年。如果说前两卷还是围绕着公司法、证券法和破产法等如何修订展开讨论,本卷则主要讨论这些法律修订后如何进一步实施的问题。问题的讨论更加务实,建议
陈安编著的《国际经济法学刊》我国改革开放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和*研究成果,深入研究和探讨国际经济关系各领域的重要法律问题,开展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推动我国国际经济法教学与科研的发展,并为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法律实践以及我国的涉外经济立法、决策和实务操作,提供法理依据或业务参考。
本书分为四个部分。部分主要由四篇论文组成。首先是由ToreSigeman教授所著的关于瑞典劳动法的介绍性文章;接下来的三篇则是从不同角度关注瑞典劳动法领域的热点问题:20世纪90年代瑞典劳动法领域的放松管制与重新加强管制的变化;工作领域的男女同工同酬原则以及从北欧国家对劳动力租用问题的不同的制度设计,考察剖析临时职业介绍机构的出现以及它们对劳动领域的法律影响。 第二部分由瑞典劳动法的一些法条构成,包括集体劳动法(集体谈判、产业行动等等)和个人雇佣法(雇佣保护等)。然而这些法条没有能够反映出瑞典民法和劳动法之间的密切联系:在瑞典,劳动法仅仅是民法的一个分支。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当某一具体问题在劳动法法条中找不到专门的规定的时候,法院可以基于雇主和雇员之间存在的劳动合同适用民法中合同法和债
本书系厦门大学法学院商法系列教材之一种。在写作过程中,作者以我国新破产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阐述破产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理论联系实际,力求体现*的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动态,并借鉴外国相关学说和立法例,对破产法的一些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完善我国相关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尽管作了很大的努力,但由于我国新破产法施行不久,整个社会面临着破产观念的更新,司法机关缺少新的实践经验,人民法院尚未颁布新的指导性案例,学界对一些新问题一时难以把握,加上作者的水平、能力所限,本书的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以便将来修订时改进。
《金融犯罪再研究》是我们研究成果的书名。这里所说的“再”,表示又一次的意思。的确,在7年前我曾和陈吉双、乔守东二位研究生就金融犯罪问题开展了研究,并出版了《金融犯罪研究》专著。7年之后。促使我们又一次选择这一研究课题的动因在于: 1.金融犯罪在立法上发生了一系列的重要变化。1997年系统修订的刑法施行后,作为我国立法机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先后颁布了一个《决定》,即《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和六个《刑法修正案》。从一定意义上讲,《决定》就是关于金融犯罪的单行刑法,是对金融犯罪的修改和补充。在六个《刑法修正案》中,有四个是针对或涉及金融犯罪的,如《刑法修正案》(一)、(三)、(五)、(六)。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金融犯罪是近年来我国刑法上变化*的一类犯罪。
法律旨在定分止争。公司财务运作是一项商业交易。即使引发纠纷、形成争议,往往只是利益分配不均,得失间轻重失衡,并非杀人放火那样有黑白分明的价值判断。在特定交易场景下,利益安排与分配总是受到各种具体因素的影响。法律是其中 大的影响因子;有时候,法律又是干扰这个过程的因素,其介入甚至激发了 多争议。 本书跳出了“追究公司财务造假的法律责任”的思维定式,从历史角度探究公司财务运作背后的商业逻辑、会计描述与法律定性之间的互动关系,并落实到公司法、证券监管、会计准则、税法等现实路径上,观察在过去二十年间本土具代表性的公司财务运作争议,揭示其中各种规制策略的交互呈现。这是商(组织)法 幽深的技术角落,宜静心潜究,以察内中乾坤。
本书切实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可读性、操作性,理论知识和实训知识并重,着力于强化职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 本书共12章,具体包括:经济法概述、经济法律关系、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市场运行管理法律制度、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仲裁法与经济司法法律制度。 本书可作为中高职学校的专业教材,也可作为在职人员的培训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