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 为了帮助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广大群众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让宪法走入人民群众心中,我们特出版本书。本书包含2018年3月修正后的宪法文本,并附录1982年宪法、历次宪法修正案,内容丰富全面。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本书收录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重点法条设置【理解与适用】进行解读,【典型案例指引】来自*人民法院公报、*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本书还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实用核心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新旧条文对照表。
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修改后的新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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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为迎接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我们特推出本书,以期帮助广大读者掌握宪法内容,重温宪法誓词。本书包含根据修正案修改的全新宪法文本,附历次修正案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宪法日、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宣誓誓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 八五 普法规划也明确指出要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为了帮助广大群众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让宪法走入人民群众心中,我们特编写了本书。本书从宪法的条文中,精选了148个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轻松、快速学习应知应会的宪法知识。
耶里内克试图以一种历史的、现实的观点看待自然权利理论,而不是简单地接受自然权利理论。耶里内克否认自然权利理论是个人公权利的基础,而主张国家的自我限制才是个人公权利的真实基础。耶里内克没有把法律简单理解为大众意志的体现,而是把法律解释为一种历史与观念发展的综合。 正确的原则不是由法理学教授的,而是由历史教授的 ,也就是说,必须通过其发展所处的历史背景,权利的主张才能得到了解。人权的历史不仅是法学的,更是历史的。他的著作 提供了一种19世纪德国法学可能是成熟的综合。 这一理论实际上是当时德国学界正在进行的议会主义与宪政主义争沦的体现。他把国家权力必须受到某种限制的观念与条顿国家传统观念相联系的历史主义的主张并不是出于某种虚荣感进行的观念早起源地的争夺,而是为他的公法权利观念进行佐证。
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作为 管法的法 ,本轮立法法修改主要有以下重点:一是完善指导思想和原则,形成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法律规范体系;二是加强宪法法律的实施和监督,明确合宪性审查要求;三是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任务职责,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意见;四是完善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加强因地制宜和区域协调。
本书以彩色的图画、简洁的对话为主要呈现方式,以通俗化的表达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学校、社会、网络从业者、政府部门以及司法机关的法律责任,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十二章一百七十七条,包括总则、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企业科技创新、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人员、区域科技创新、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科学技术进步法的修订,通过健全科技创新保障措施,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破除自主创新障碍因素等,为促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