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 现。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 年、新中国宪法70周年。70年前,1954年9月20日, 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 议制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在我国宪 法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要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坚持知识普及、 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 精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的意见》提出: 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共和国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 治基因。 1954年宪法制定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珍贵的历史文献资料,是红色 法治文化的丰富宝库。根据各方面提出希望继续加强宪法文献资料宣传出版 工作、
本书共分为十六章,包括国家豁免特殊主体的法律问题、国家豁免的相对性问题、国家豁免中的商业例外问题、国家豁免放弃的法律问题、国家豁免诉讼中的若干程序问题、有关国家豁免的送达规则、国家财产执行豁免放弃和例外问题、国家财产执行豁免特定财产问题、涉外国家侵权法律问题、国家管辖豁免的侵权行为例外、国家管辖豁免的强行法例外、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家豁免问题、国家豁免中的知识产权例外、美国国家豁免法的历史演进及其发展新动向、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之恐怖活动例外、美国疫情对华索赔诉讼中的国家豁免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疑难问题解答》是对道路运输条例实施过程中普遍提出的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实施、运营费征收、乡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去留,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场所,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幅度的掌握等诸多问题的解答,旨在帮助各交通主管机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执行。
大学章程是大学治理的规范基础,大学章程的建设对高等教育法治化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大学章程法律问题研究》介绍了大学治理背景下大学章程在高等教育法律规范体系中的定位,阐述了大学章程的法律性质,考察了中外大学章程的历史发展及现状,归纳了大学章程的功能与原则,并对大学章程的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内容、实施等方面作了详细的探讨,强调大学章程作为大学治理的总体规范和直接依据的地位,突出大学章程之于现代大学治理的意义,对中国高等院校章程的制定和运行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全书提及外大学章程一百多部,研究的空间范围涵盖十多个富有代表性的国家、地区,时间范围跨越八百余年,致力于展现大学章程法律问题的总体面貌,力求发有理论底蕴的思辨、做有文献基础的研究、提有实践价值的建议,为中国的大学章程建设提
《论道宪法》集合了蔡定剑教授二十多年来公开发表的精华文章,全面展示了他在我国宪法和政制研究领域的卓越成果,读者从《论道宪法》中不仅能够清晰地把握这位杰出学者的宪政思想和学术发展脉络,而且可以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民主宪政发展历程及其所存在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这无疑会为我们进一步探求中国未来的宪政发展之路指明前进的方向。
本书尝试将世界宪政的普遍原理和中国宪政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以中国和西方宪政国家的重要宪法判例为主线,系统讲解宪法学原理。本书共24讲,涉及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宪法的制定与修改、宪法的实施与解释、基本人权的宪法保障、选举和政党制度、政府组织结构、中央和地方关系等内容。在方法上,本书奉行“问题中心主义”——以实在和具体的宪法问题为中心,通过个案阐述宪法学的基本原理和知识。在形式上,本书以各国经典判例为主线,采取叙述、议论和实例相结合的多样化方式,力求做到生动而不失准确。全书内容翔实、体例新颖、深入浅出、博采众长,适合作为大学生宪法学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法与宪法》是要阐释构成现代英国宪法基础的根本理念。作者认为宪法乃是人们的一种结合体,它的特性取决于处于统治和被统治地位的人们的特性。在此方面,宪法是一种转变中的事物,像万花筒的色彩一样变幻不定;对宪法运作的研究包括对各种社会和政治力量的考察,正是这些力量造成了民众及其社会各阶层的观念、愿望和习惯的变化。他还断言:法律家只有了解法律产生的社会条件以及法律施加于受治者的后果,才可能理解法律。《法与宪法》几乎是一出版便在研究英宪的不可或缺的著作中赢得了一席之地,时间的流逝只是增加了它的声誉。这部著作尽管篇幅不大却非常成功地分析了今天的英国宪法,即如戴雪(Dicey,他是将司法方法应用于英国公法研究的人)在1885年所做的那样,它对英宪的基本原则作出阵很有价值的阐释和详述。无疑,它含有较多的
虽然自启蒙运动以来,民主已逐渐成为深入人心的观念,并成为欧美政治制度设计的基本原理,但是,人们对民主的认识,特别是对民主正当性的论证,从来都意见纷纭。更不要说,在欧美近代以来对现代性和民主的思考中,一直还有一股反思民主正当性的潜流,从未停止过涌动。本书是站在民主内部为民主正当性作辩护的著作。作者认为,以往论述民主正当性的种种民主观,都既有合理性又有不少缺陷,因此,必须从新的角度来看待民主,这一新的角度就是认识论的角度。我们要看一看,经由民主过程做出的决定,比经由其他过程做出的决定,为什么要更好,并且好在哪里。另外,现代宪法如果不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则很难具有正当性,而强调民主认识价值的慎议民主观,则可与一部良宪形成更好的互动。因此,“慎议民主的宪法”这一提法,就不仅具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