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原为林来梵教授讲授本科 宪法学 (国家精品课程)的全套课堂讲义实录,是近年来我国书肆中畅销的宪法学读物之一。 全书基于 规范宪法学 的独特方法,对宪法学的内容进行了体系化的阐述,间中不时针对国内各种宪法学理论做批判性的学术分析,并就一些具有争议性的议题提出了个人独特的学术见解。书中的语言表述也保留了课堂讲授的原有风格,深入浅出,寓庄于谐,颇有 临场感 。 此度第三版以2018年修宪为契机,对原书的内容做了较大的修订和发展。
美国宪法正位于一个十字路口,凯斯·桑斯坦在一条崭新的宪法解释进路中,清楚地记述了我们当下的困境,告诉我们可以去哪里。 桑斯坦主张,按照当下的解释,美国宪法是偏颇的。首先,它是有偏见的。当下的宪法把现状看成是中立的、公正的,任何对现状的背离都被看作是派系私见。但桑斯坦指出,当现状既非中立也非公正时,这样的推理就会导致不公正。从另外一层意义上宪法也是偏颇的:只能求诸法院的决定才能确证宪法的意义。如桑斯坦所表明的,并非总是如此,这也不是合众国缔造者们的意图所在。相反,宪法常常作为对于宪法的一般条款和热望进行公共审议的催化剂——而桑斯坦为了复兴如是对宪法作用的更广阔理解,做了有力的论证。 根据这样的分析,桑斯坦对今天我们争论为火爆的一些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这包括纠正歧视行
《学生常用法规掌中宝(2015-2016):宪法》读者可以通过熟知的知识点迅速找到对应法条。对重点法条予以标记,揭示重点法条的理解、运用要点,收录了与理解、运用重点法条密切相关的关联法条附于该法条下,便于读者理解、参照。归纳有助于对比记忆的其他法律条文附于重点条文之后直接附于法条之后,方便读者在翻阅时随时自测。标明案例名称和来源,渎者可以依此检索相关案例收录部分重点高校考研真题及备考指南。
本书是2010年*立项的一般课题。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立法任务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鉴于人格权独立成编在学界存在严重分歧,决定暂不列入一编,在总则、侵权责任编规定人格权保护。现民法总则草案仅在民事权利章用一条列举人格权,侵权责任已进入由学者提出建议,待2017年3月通过总则后由立法机关起草。我认为,总则仅用一条列举规定自然人、法人人格权是不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总则草案时有常委也发表了这样的批评意见,主张将宪法中的公民权利在民法总则民事权利章逐条加以详尽规定。我认为依2002年民法草案,成编更为可行。否则,在民法总则中必须对各种人格权作专条具体规定。基于以上情况考虑,我们将本课题调整为提出人格权法律条文建议稿并附立法理由,供
本书通过对宪法学四个基础性概念——国体、权利、人格尊严、财产权——的阐释,探究了中国宪法学的脉络。作者认为这四个概念之间,存在各种意义上的关联脉络。“国体”和“权利”分别对应了宪法学的两大调整对象( 与个体);“人格尊严”与“财产权”则是一组宪法权利概念,分别对应着人在精神和物质上的两类需求。打通这些基础性概念之间的脉络,便可管窥宪法价值秩序与宪法学的理论体系。 如果说作者之前的《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一书如其副标题所言,属于“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的话,那么本书有关基础性概念的研究,则可谓是规范宪法学的“基石”。
《高等学校法学精品教材系列:宪法学(第3版)》在吸收我国宪法学界的理论研究成果,在内容和研究方法上作出新的探索。其主要特点有:,根据我国法学教育的需要,在阐述宪法学基础理论的同时,对我国近年来面临的实践问题进行宪法学分析,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并引导学生运用宪法学知识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第二,运用规范和实证分析的方法来解释宪法和法律,同时,在论述中国宪法问题时,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来阐述其特色。如中国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原则、中国宪法的实施机制等问题均与西方宪政国家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些差异的形成是历史和文化造成的,符合中国的文化和政治传统,具有合理性。第三,重视宪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联系。《高等学校法学精品教材系列:宪法学(第3版)》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教学用书,也可供读
本书除绪论外共七章,*章 宪法总论 ,包括宪法的概念、本质、分类、宪法与宪政、宪法结构、宪法制定、修改、解释和违宪审查。第二章 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包括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旧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三章 国家性质 ,包括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与国家性质相适应的政党制度、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 三项文明 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第四章 国家形式 ,包括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国家标志。第五章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包括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平等权,政治权利,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社会经济权利,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和公民的基本义务。第六章 选举制度 ,包括选举制度概述、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和选举的民主程序。第七章 国家机构 ,包括国家机构概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
《民法典》的体系化编制,进一步突显了“公权干预限缩”和“私权保护扩张”的精神。如何处理意思自治与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不仅是立法需要通盘考虑和规划的问题,也对司法实践的理念产生着深刻的影响。法官不仅需要认定合同是否有效,还要判断基于合同产生的履行请求权能否支持,甚至需要确定不同请求权的优先保护顺序。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研究,也不能限于合同相对效力的范畴,而需以债、物效力区分原则和不同权利的法益位阶为视角,扩展到合同履行之效果(包括物权行为效力以及竞存请求权效力冲突)的评价和救济。随着民事权益的多元化,公共利益和个体私益正在进一步细分和融合,不同程度影响着对民事法律行为相对效力、法律上履行力和对抗力的评价。本书试图以效力评价体系的立体化维度为逻辑起点,分析对不
这本由王世杰和钱端生所著的《比较宪法》可视为民国时期我国宪法学领域的扛鼎之作,也是我国百年问法学书丛中难得的佳品。它曾与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史》、金岳霖先生的《逻辑》等传世之作一道,被列入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大学丛书》系列之中,成为诸多法政学堂的教材,如今仍是许多高校法科专业公法学科的重要参考书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 法治中国 建设作为具有战略意义的时代主题,进一步深化了社会主义法治观的思想内涵。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决定》指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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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法学会与厦门大学出版社决定共同组织江西省高校法学院(系)联合编写出版一套适合本省高校使用的法学教材。本人受命担任《宪法学》一书的主编,承蒙信任,不胜惶恐。教材乃教师授课之范本,学生进步之阶梯,大到结构体例,小到语言表达,均不得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倘若编写工作未能达到应有水准,上有负于领导的信任与厚爱,下有负于莘莘学子求学成才之期待。然,既领命,唯有尽心尽责,尽力而为。 本人从事宪法学专业工作虽多有年月,但在开始草拟编写大纲之前,还是翻阅了大量国内已有之宪法学教材,期望能够从广大前辈和同仁处吸取营养,从已有教材的字里行间找到灵感,力求让本教材既体现学界已有之定例,又反映当下*之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