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的讲演,强调秩序与和谐、自由与权利、公平与正义,其理念之创新,精神之,或使民主更趋进步,或促社会更尊民权,其意义在于国家更显强盛,人民更为幸福。 本社推出此“法学家讲演录”,殷殷之情,端在于增进建设社会秩序之共识,端在于为和谐发展增利器,为建制助其力。当此,我们也向勇敢且智慧的法学家致敬,向年轻的法律人致敬,向关心民主法治的公民致敬。这一群作者和读者,是此社会中的理性发光体。
本书着眼于构建两岸和平发展框架的一个方面,以构建这个基本框架的法律机制为研究对象,全书分为八章,作者首先从宏观方面论述了宪法机制对于构建两岸和平发展框架的意义和作用以及宪法解释手段对两岸关系研究的方法,然后论述了构建这个基本框架所面临的法律障碍和解决机制;进而从微观入手,对构建基本框架行政合作机制及司法协调机制的意义和所面临的困境进行论述,中间穿插了包括两会协议对于克服两岸和平发展框架法律障碍方面的作用和 陆资入岛 所面临的困境和解具体问题的论述。文稿论述较为严谨,且针对现实问题,对于解决构建两岸和平发展框架面临的具体问题具有积极意义。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中华民族以崭新的姿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年,是中国社会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60年,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奋勇向前、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60年,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从贫穷落后走向繁荣富强的60年,是举国上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开创社会主义大业的60年。
这本由王世杰和钱端生所著的《比较宪法》可视为民国时期我国宪法学领域的扛鼎之作,也是我国百年问法学书丛中难得的佳品。它曾与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史》、金岳霖先生的《逻辑》等传世之作一道,被列入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大学丛书》系列之中,成为诸多法政学堂的教材,如今仍是许多高校法科专业公法学科的重要参考书之一。
本书为每年一种的出版物,旨在为广大空间法领域研究人员提供系统的资料。本书分五个部分:学术论文、学术动态、国际文件、外国空间政策与空间立法、中国空间立法与政策性文件。本书收录上一年度在国际重要空间研究领域会议的学术论文,总结上一年度这一领域的学术动态,刊载有重要影响力的涉及空间活动领域的国际文件。所有论文的来源均是国际一流组织或组织领导人(如联合国大会、联合国秘书长、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科技小组、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法律小组、国际宇航联)以及各国专家。
近世中国,西法东渐。随着外来宪法文化的输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发生了剧变。本书详细阐述了从外国游学人员将宪法文化传入中国后,到清末法制变革,预备立宪,宪法改革,以及北洋时期中国宪法文化的发展。展现了中国从被动接受西方的宪法文化,到主动接学习国外立宪经验。从直接的 拿来主义 到宪法文化的 本土发展 的过程。
2004年,韩国宪法法院对时任韩国总统卢武铉弹劾案的审理使其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韩国宪法法院制度也因此受到广泛关注。自上世纪六十年代起,韩国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同时也走过了坎坷的宪政建设道路,宪法审查制度几经更迭,是当今世界分别实行过宪法委员会制、宪法法院制和普通法院司法审查制的国家,被称为宪法审查制度模式的试验田。 宪法审查制度的有无及其实效是衡量一个国家宪政发展水平的标尺。唯有1987年修宪后建立的宪法法院制度真正适应韩国宪政建设的需要,在维护宪法、巩固宪政、保障人权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宪法法院也因此在韩国国民和国家机构中树立起宪法守护者的权威地位。 本书立足于韩国宪政建设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基础,从韩国宪法法院制度的源流、宪法法院制度规范与宪法法院制度实效等三方面展
《民法典》的体系化编制,进一步突显了“公权干预限缩”和“私权保护扩张”的精神。如何处理意思自治与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不仅是立法需要通盘考虑和规划的问题,也对司法实践的理念产生着深刻的影响。法官不仅需要认定合同是否有效,还要判断基于合同产生的履行请求权能否支持,甚至需要确定不同请求权的优先保护顺序。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研究,也不能限于合同相对效力的范畴,而需以债、物效力区分原则和不同权利的法益位阶为视角,扩展到合同履行之效果(包括物权行为效力以及竞存请求权效力冲突)的评价和救济。随着民事权益的多元化,公共利益和个体私益正在进一步细分和融合,不同程度影响着对民事法律行为相对效力、法律上履行力和对抗力的评价。本书试图以效力评价体系的立体化维度为逻辑起点,分析对不
本书通过对宪法学四个基础性概念——国体、权利、人格尊严、财产权——的阐释,探究了中国宪法学的脉络。作者认为这四个概念之间,存在各种意义上的关联脉络。“国体”和“权利”分别对应了宪法学的两大调整对象( 与个体);“人格尊严”与“财产权”则是一组宪法权利概念,分别对应着人在精神和物质上的两类需求。打通这些基础性概念之间的脉络,便可管窥宪法价值秩序与宪法学的理论体系。 如果说作者之前的《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一书如其副标题所言,属于“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的话,那么本书有关基础性概念的研究,则可谓是规范宪法学的“基石”。
如何在中国模式下阐释中国的宪法制度、理论与方法是中国宪法学者的一种时代使命。舍弃西式宪法文化文明是一种傲慢与自大,照搬西式宪法语言与范式则无法诉说中国问题,好的方式是借鉴,运用普世的宪法原则与精神,叙述中国人自己的宪法故事,阐释中国自己的宪法制度与理论,以普世价值完善中国,以中国故事影响世界。在这一艰难的研究过程中,努力构建中国宪法学自身话语体系与理论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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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收录作者近几年就“一国两制”与基本法方面发表的七篇学术论文。这些论文探讨“一国两制”与港澳基本法的基本理论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内容涉及“一国两制”的原则及其宪法学意义,单一制理论及其分类问题,国家行为和政治问题,法院管辖权的概念及其内在限制和外在限制,以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特别行政区的宪法地位,香港回归后立法制度的演变及其对行政主导的影响,澳门行政长官与行政会、行政机关的关系等。 本书在原来基础上做了较大修订。有的增加了新的材料,有的校订了不严谨的观点表述,有的在文字及语法表达上作了调整。这些论文探讨“一国两制”与港澳基本法的基本理论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内容涉及“一国两制”的原则及其宪法学意义,单一制理论及其分类问题,国家行为和政治问题,法院管辖
第三版修订说明 借本次修订、重版之机,订正了原版中的舛误和不规范之处,并更新了大部分章节开篇的引例以及章末的“问题与思考”。其中,更新的引例均是*的宪法事例或案例,方便读者对该章内容有更加直观的认识,也作为宪法理论与实践的连接点。“问题与思考”的题目更新为*的司法考试、法律硕士考试、考研真题,意在检测读者对具体知识点的掌握和理解。 歌德在《浮士德》中借魔鬼之口说:一切理论都是灰色的,唯生命之树常青。或许这个说法对于宪法学同样适用:纵然近年来宪法学理论有了很大发展,但是相比日新月异的政治实践而言,宪法学并未给现实以妥帖的解释和安顿。 本书正是想在宪法学的理论和实践之间“顾盼流转”,借此给予读者关于宪法以及宪法实施更加深刻的理解。书中所引介的中外宪法理论和实践,都是前贤
本书是2010年*立项的一般课题。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立法任务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鉴于人格权独立成编在学界存在严重分歧,决定暂不列入一编,在总则、侵权责任编规定人格权保护。现民法总则草案仅在民事权利章用一条列举人格权,侵权责任已进入由学者提出建议,待2017年3月通过总则后由立法机关起草。我认为,总则仅用一条列举规定自然人、法人人格权是不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总则草案时有常委也发表了这样的批评意见,主张将宪法中的公民权利在民法总则民事权利章逐条加以详尽规定。我认为依2002年民法草案,成编更为可行。否则,在民法总则中必须对各种人格权作专条具体规定。基于以上情况考虑,我们将本课题调整为提出人格权法律条文建议稿并附立法理由,供
该材料试图从个案诉讼出发,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及其审判活动,在理论上试提出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时代背景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角度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原则可以为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提供具体的载体和依托;在具体的实践审判当中,作者观点试图采取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反对历史虚无主义。针对当前立法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在实体法方面,作者主张完善立法,制定《革命烈士人格利益保护法》,并对自己的立法建议和说明进行著述;程序法方面,作者主张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公益诉讼法》,提出立法建议并进行阐释说明。
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也是西方文化的产物。至于中国近代宪法文化的发生,可以说是西学东新的结果,当西方的宪法文化与中国的传统文化和特定的时代要求相交汇以后,不可避免地出现某种程度的变异。因此,通过中西宪法文化的比较,把握近代中国对宪法概念的独特的理解.以及宪法的价值追求和基本过程,进而揭示中国宪法历史的发展规律,是十分重要的。《中国宪法史(政治)》作者张晋藩以时间为顺序,以对宪法价值的追求和基本过程为线索,揭示出中国宪法历史的发展规律。
本报告认为,健全和完善我国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既不能照搬照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政民主制度模式,也不能照搬照抄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政民主体制,而要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借鉴国外宪法实施监督有益经验,在我国宪法框架内进行制度设计。当前,应全面统筹中央有关部门和国家机构,认真研究宪法实施和监督方面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实行分步走策略,协调推进宪法实施监督机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