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是英国法理学家杰里米 边沁创作的法学著作,1789年首次出版。开篇即介绍了作者的功利主义思想,并将伦理与立法原则相联系,力求找到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平衡点。边沁将功利主义思想贯穿全书,声称 功利原理是本书的基石 。他认为,人性的规律就是追求快乐、躲避痛苦,而快乐指的就是 功利 。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是边沁构思的一部讨论立法原则的著作的导论。提出要依据人行为的效果而不是根据行为的动机来判断行为的好坏。政府的主要活动是立法,立法的目的也同样是为了增进人们的幸福。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还提出了惩罚的原则,即犯罪者由于受惩罚而遭受的损失必须大于他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取的利益。
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并非空洞的宣言,而是有效力的法规范。建构基于宪法文本的解释方案,厘清基本权利条款的规范结构和规范内涵,使之在技术层面上成为可以适用的规范,是宪法学的基本任务。本书是基本权利总论领域的体系性著作,围绕基本权利的功能,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限制、竞合、冲突等问题进行了教义学建构,并回应了中国法治实践中的诸多基本权利问题。
《英国宪法研究导论(汉译名著本20)》被为是英国宪法学的经典著作,是英国宪法学术中引证率的作品。它至今仍具有正统地位,近似于一种 没有成文宪法的宪法典 。很大程度上,它能够奠定研习英国宪法的基础,成为了解英国宪法的入门著作。在重要性上,此书足以和任何一本法学译著相媲美。 《英国宪法研究导论(汉译名著本20)》共有三篇内容:篇议会主权;第二篇法治;第三篇宪法性法律与宪法惯例的关联。此书是法学和政治学(尤其是公法专业的)的学生和教师的书目,此新译本必将引起学界及相关专业人士的高度关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从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届全体会议通过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始,我国宪法制度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一起经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我国现行宪法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此后,根据时代进步和实践发展需要,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5次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
一部扎根在中国大地上的宪法研究著作,探讨中国宪法制度如何展开。书中讨论的 宪法 ,不是一个简单的文本或某种西方的普世理论,而是站在中国宪法(尤其是 八二宪法 )的自身实践基础上,展现中国宪法和制度的自身逻辑与发展道路。 全书辑集了作者2010年以来的9篇作品,记录下一位青年学者10年来的学术探索。作者有着深刻的 问题意识 ,在梳理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历史基础之上,不仅探讨了中国宪法研究中的概念、范畴、方法和理论,还通过批判性分析对比美国宪法,试图打破西方理论的普世神话和话语霸权,进一步提出立足于中国实际的研究方法。同时,围绕中国宪法的实际框架,具体分析和研究了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合理性及其积极意义。
本书吸收法学界关于立法学研究所取得的新理论成果,结合近年来的立法进展和备案审查实践,综合运用价值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对立法的基本原理与基本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基本原理部分主要探讨立法的概念、立法的分类、立法的本质、立法的历史发展、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基本制度部分主要剖析立法体制、立法主体、立法程序、立法效力、立法评估以及立法完善等。本书致力于构建我国较为成熟和完善的立法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为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以良法保障善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本书采取专题研讨的方式,即选择少量的宪法事例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以加深宪法事例分析的理论深度。本书以三个著名的中国宪法案例展开论述,各位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相关案例进行的分析讨论;与此同时,本书还在 年度外国宪法判例选释 部分编选了2016年度的9个外国宪法判例,大多涉及基本权利。本书所选取的中外相关宪法事例极为典型,理论与实务知识并存,为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中国宪法学体系的构建当取决于宪法学自身基本范畴的构建,基本范畴是评价一个学科是否成熟、完善的主要标志。本书把当代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概括为八组十六个范畴,即民主与共和、宪法与法治、基本权利(人权)与国家权力、宪法职权与宪法责任、宪法规范与宪法效力、宪法救济与宪法诉讼、宪法概念与宪法解释、宪法监督与宪法审查。它们大致勾勒出了中国宪法学的基本框架,整个基本范畴体系构成个内部相通、外部协调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各个范畴之间具有逻辑同一性基础,既有独立的价值,又体现其在体系中的不孤立与相容性。每个范畴发挥作用,都依赖于其他范畴提供支持。八对范畴依顺序展现的是宪法运行的全过程,共同致力于宪政理想的实现。这十六个基本范畴之间的运作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互为表里,相得益彰,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中国宪法年刊》由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主办,自2006年创刊至今,《中国宪法年刊》已经连续出版了整十卷。这是对中国宪法发展的客观记录,也记录了宪法学者们的不懈思索与孜孜以求。本卷部分为“学术论文选编”。第二部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宪法发展专题”。第三部分为“外国宪法(学)新发展”。第四部分为“重要学术会议综述”。第五部分为“宪法学学术活动”。第六部分为“宪法学研究信息”。
本书以史学研究的成果为基础,从传统文化的角度对历史事实进行分析,挖掘《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实施,包括各种政治力量围绕该法进行的斗争中,蕴涵的传统文化元素,勾勒出传统文化对该法律的影响,进而分析中国引进西方宪法文化、进行民主法治建设所必然面临的境遇,及东西文化碰撞在民主法治建设上的反应等等。
本书是2010年*立项的一般课题。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立法任务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鉴于人格权独立成编在学界存在严重分歧,决定暂不列入一编,在总则、侵权责任编规定人格权保护。现民法总则草案仅在民事权利章用一条列举人格权,侵权责任已进入由学者提出建议,待2017年3月通过总则后由立法机关起草。我认为,总则仅用一条列举规定自然人、法人人格权是不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总则草案时有常委也发表了这样的批评意见,主张将宪法中的公民权利在民法总则民事权利章逐条加以详尽规定。我认为依2002年民法草案,成编更为可行。否则,在民法总则中必须对各种人格权作专条具体规定。基于以上情况考虑,我们将本课题调整为提出人格权法律条文建议稿并附立法理由,供
第三版修订说明 借本次修订、重版之机,订正了原版中的舛误和不规范之处,并更新了大部分章节开篇的引例以及章末的“问题与思考”。其中,更新的引例均是*的宪法事例或案例,方便读者对该章内容有更加直观的认识,也作为宪法理论与实践的连接点。“问题与思考”的题目更新为*的司法考试、法律硕士考试、考研真题,意在检测读者对具体知识点的掌握和理解。 歌德在《浮士德》中借魔鬼之口说:一切理论都是灰色的,唯生命之树常青。或许这个说法对于宪法学同样适用:纵然近年来宪法学理论有了很大发展,但是相比日新月异的政治实践而言,宪法学并未给现实以妥帖的解释和安顿。 本书正是想在宪法学的理论和实践之间“顾盼流转”,借此给予读者关于宪法以及宪法实施更加深刻的理解。书中所引介的中外宪法理论和实践,都是前贤
本书通过对宪法学四个基础性概念——国体、权利、人格尊严、财产权——的阐释,探究了中国宪法学的脉络。作者认为这四个概念之间,存在各种意义上的关联脉络。“国体”和“权利”分别对应了宪法学的两大调整对象( 与个体);“人格尊严”与“财产权”则是一组宪法权利概念,分别对应着人在精神和物质上的两类需求。打通这些基础性概念之间的脉络,便可管窥宪法价值秩序与宪法学的理论体系。 如果说作者之前的《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一书如其副标题所言,属于“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的话,那么本书有关基础性概念的研究,则可谓是规范宪法学的“基石”。
《民法典》的体系化编制,进一步突显了“公权干预限缩”和“私权保护扩张”的精神。如何处理意思自治与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不仅是立法需要通盘考虑和规划的问题,也对司法实践的理念产生着深刻的影响。法官不仅需要认定合同是否有效,还要判断基于合同产生的履行请求权能否支持,甚至需要确定不同请求权的优先保护顺序。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研究,也不能限于合同相对效力的范畴,而需以债、物效力区分原则和不同权利的法益位阶为视角,扩展到合同履行之效果(包括物权行为效力以及竞存请求权效力冲突)的评价和救济。随着民事权益的多元化,公共利益和个体私益正在进一步细分和融合,不同程度影响着对民事法律行为相对效力、法律上履行力和对抗力的评价。本书试图以效力评价体系的立体化维度为逻辑起点,分析对不
这本由王世杰和钱端生所著的《比较宪法》可视为民国时期我国宪法学领域的扛鼎之作,也是我国百年问法学书丛中难得的佳品。它曾与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史》、金岳霖先生的《逻辑》等传世之作一道,被列入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大学丛书》系列之中,成为诸多法政学堂的教材,如今仍是许多高校法科专业公法学科的重要参考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