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作为一名在法学领域颇有建树的学者,对法学学位论文写作相关问题进行了介绍。全书分为学位论文的选题、学位论文的资料、学位论文的结构、研究方法、学术见解、优秀范文、社会责任等几个部分,适合法学专业学生学习。
本书分析了数据化,算法日益增长的分析、预测与塑造作用,以及平台经济的重要性所导致的日常生活之规制的变化。这一新型规制 算法治理 既包括将个人助推至预定的结果,也包括通过数字架构来直接塑造行为。作者通过与法律这一主要的传统规制形式的对比,展示了算法政治的力量与普遍性。这些改变随后被证实为反映了更广泛的对人类中心主义世界观的偏离。因此,本书采取了关注人类、自然环境、技术与代码之间深层嵌入性与交互的后人类主义框架。
伍德罗 巴菲尔德和乌戈 帕加洛简要介绍了与人工智能 (AI) 的设计和使用相关的法律问题,探讨了人工智能应用与人权、宪法、数据保护、刑法、侵权法和知识产权法等相关的问题,同时比较研究了美国、欧盟、日本和中国在内的多个法域的法律法规和判例法。 重点内容包括: 对可能受人工智能影响的人权和宪法问题的批判性见解; 讨论法人的概念,以及随着人工智能在智能方面的发展,法律如何应对; 介绍适用于人工智能的现行法律法规,并确定未来可能对法律提出挑战的领域。 这本高级导论非常适合对法律如何应用于人工智能感兴趣的法律和社会科学学生。它还为寻求了解这一新兴领域的法律从业者提供了有用的切入点。
法官必须作出终决定,其中许多决定会对站在他们面前的人们的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在本书中,来自美国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法院的法官写下了对他们来说难以裁决的案件。其中一些案件引发了国际关注:埃利安 冈萨雷斯案,在该案中,珍妮弗 贝利法官必须决定是否将一名7岁男孩交还给他在古巴的父亲,因为该男孩的母亲在试图将其带到美国时溺水身亡;特里 斯基亚沃案,在该案中,乔治 W. 格里尔法官不得不决定是否不顾特里父母的反对,撤回该处在植物人状态的女性的生命维持装置;小摩托 利比案,此案是关于在揭露中情局特工姓名后所应当面临的恰当后果的。其他不那么众所周知的案件同样引人入胜:一位美国土著法院的法官试图平衡美国法律与部落法律;一位年轻的韩裔美国前辩护律师努力适应她的新职责,这个新职责需要她坐在法庭的另一边;以及负
这是国内首本将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放在一起讨论的专业学术著作。人工智能是一场生产力革命,其发展对全球大变局具有重大而深刻的影响,但同时其发展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一系列的挑战,诸如隐私、安全以及公平等问题,因此区块链的意义就更加凸显。区块链是一场生产关系革命,其将对人工智能发展后产生的隐私、安全以及公平等难题提出重要解决方案。该书不仅讨论了目前人工智能发展面临的问题,以及人工智能对未来全球治理带来的新机遇和挑战,并且从区块链的角度对智能革命的进一步发展方向给予解释。该书还讨论了在区块链技术背景下智能城市进一步的发展方向。在*后,作者还讨论了算法政治学作为一个新兴研究领域的可能。无论在学术贡献还是对大众的知识传播方面,该书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将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放在一起讨论的学术成果几乎为
本书是本书是福斯特的代表作之一,也是福斯特另一本书《正义的语境》的进一步延伸与补充。在本书中福斯特讨论了在社会政治情境中的各个方面,甚至超越国界,正义终涉及一个规范性核心:人的基本辩护权利。 福斯特认为,自古以来,哲学以多种方式给人下定义,从人是理性的动物,到人是有限且有缺陷的存在者,这些定义都在凸显人是作为辩护性动物这一形象,因此,如果想理解人的实践,我们就必须把他们设想成与各种辩护紧密相连的实践。无论我们想什么或做什么,我们把理由的要求置于自身(和他人),不管这种要求是明确提出的,还是一直隐含的。从这一视角,当人类处于 辩护秩序 中,我们就把社会的情境称为 政治的 情境。 因此,福斯特在这里就缩小了正义的概念,在他的阐述中,正义不仅要求为什么某人拥有或不拥有某种权利或物品的
本书重点介绍了法律和文学之间相互联系的诸多方式,从16 世纪文学与法律在律师会馆中的密切联系到当代文化中不甚显著的关联,描述了两个学科之间关系转变的历史。本书引发人们对 边界 的思考,并由此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跨越边界的旅行,围绕法律与文学交汇的著名案例,揭示在不同的历史和地理环境下产生的不同表达,旨在阐明边界上频繁的交流,法律和文学之间的诸多互动,以及由此产生的转变,为当今令人兴奋的跨学科领域之一提供了极富启发性的研究指南,再度引发了法律与文学研究的热潮,是相关研究者不可绕过的重要参考。
百年前,张之洞尝劝学日:“世运之明晦,人才之盛衰,其表在政,其里在学。”是时,国势颓危,列强环伺,传统频遭质疑,西学新知亟亟而入。一时问,中西学并立,文史哲分家,经济、政治、社会等新学科勃兴,令国人乱花迷眼。然而,淆乱之中,自有元气淋漓之象。中华现代学术之转型正是完成于这一混沌时期,于切磋琢磨、交锋碰撞中不断前行,涌现了一大批学术名家与经典之作。而学术与思想之新变,亦带动了社会各领域的全面转型,为中华复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时至 ,中华现代学术已走过百余年,其间百家林立、论辩蜂起,沉浮消长瞬息万变,情势之复杂自不待言。温故而知新,述往事而思来者。“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之编纂,其意正在于此,冀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收纳各学科学派名家名作,以展现中华传统文化之新变,探求中华现代
本书是*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结项成果。
本书聚焦海上特殊侵权行为的证据采证规则的演进及发展规律,在融入英美法系船舶碰撞法的证据规则的同时,主要跟踪研究海上特殊侵权行为 船舶碰撞法的新发展及其证据规则,梳理船舶碰撞诉讼采证规则的变迁,探究船舶碰撞诉讼证据的独自特征、采证对象、采证标准以及采证的方法等,同时也关注船舶碰撞诉讼规则在人工智能时代的发展和适用。为解决国际海运、国内水运的相关现实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推动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展,并接轨国际法。
本书运用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分析和解释了*人民法院如何运作以及如何发挥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作者分别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研究了法院的影响、法院的构成和法官如何思考。作为行动者的法官,其决策受制于法院的机构设置、人事安排和职权范围;而法院组织又嵌入在政治结构之中,法院既是被影响的机关,也深刻影响着社会经济生活。作者同时运用了外部人和内部人的双重视角,深描中国法院的体制、机制,从而揭示出中国法院背后的制度约束和复杂关系。
本书通过对宪法学四个基础性概念 国体、权利、人格尊严、财产权 的阐释,探究了中国宪法学的脉络。作者认为这四个概念之间,存在各种意义上的关联脉络。 国体 和 权利 分别对应了宪法学的两大调整对象(国家与个体); 人格尊严 与 财产权 则是一组宪法权利概念,分别对应着人在精神和物质上的两类需求。打通这些基础性概念之间的脉络,便可管窥宪法价值秩序与宪法学的理论体系。 如果说作者之前的《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一书如其副标题所言,属于 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 的话,那么本书有关基础性概念的研究,则可谓是规范宪法学的 基石 。
目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中。变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各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通过对货币、财政等政策工具的使用、通过对虚拟货币技术的发展以及应对、以及通过对金融监管体系的重塑和改革,深刻影响一国范围内和国际范围内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分配制度的变革。支*宝微信等网络支付手段对传统现金和银行转账业务的冲击,比特币等新型技术催生私人货币的可能性,跨国制裁所导致区域性结算系统的兴起,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等新兴制度造成人们生活和货币观念的变化,新冠疫情所导致的世界各国的前所未有的宽松货币政策,所有这些现实中出现的事物都要求人们对于货币现象有更为深刻的理解。 对于货币现象的分析,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以下进路。是把货币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从宏观经济学角度进行探讨,主要经济学家如凯恩斯、哈耶克、弗里德曼、
本书旨在提供一个主要适用于制定法语境的法律命题与法律真理理论,以为正确判决的存在问题、标准问题与获得问题提供一个前后一致的答案。本书由五章构成。章 法律规则与法律命题 依次说明了,法律规则的本体论状态决定了我们能对其内容进行命题化的表述。第二章 法律命题的真值 首先批判了法律真理的怀疑论与空缺论。第三章 法律真理观的学说史重述 依次考察了法律真理的符合论、法律真理的融贯论等。第四章 基础融贯论的法律真理观 通过对几种代表性哲学理论批判性考察论述了何种本体论与认识论观点才是妥当的。第五章 法律命题与法律方法 则首先阐明了我们可以通过统一的法律命题理论来为司法判决的存在问题、标准问题与获得问题提供一个前后一致的答案。
本书基于比较法学的视角,以我国近年在公法学理论与实践中的前沿议题为切入点,将中日两国在行政法与部分宪法领域的相关研究作为主要内容,涵盖了公法学理论的发展脉络和基本特质、行政法法源、行政组织机构、行政行为理论、行政诉讼制度及部门行政法等多个方面,旨在营造对公法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与研究范式进行重新审视的话语空间。作者力求既对域外公法制度进行理论探讨,又从比较法角度对我国实践作出回应;既在理论上探讨我国行政法原则、行政行为概念、行政立法和行政诉讼制度,又针对行政组织机构、公共卫生法治等问题进行剖析研究。
本书在肯定区块链颠覆性的基础上,对目前的区块链 生态系统 进行了多层次批判。作者认为区块链的应用并未惠及普通民众,而只是大企业赚取钱财的工具。从这个角度上而言,区块链偏离了设计者的初衷。国家对区块链这个新业态的发展,基本上抱持观望态度,目前针对区块链的规制模式亦因此主要表现为民间模式。由于缺乏国家力量的推动,区块链为全民服务这个目标难以实现。作者认为,为了实现 区块链向善 的目标,应该杜绝 区块链技术*论 这种错误的炒作,加强对普通民众的区块链教育,同时建议政府提前介入,引导区块链走向促进社会福祉的道路上来。
中国货币起源于夏商时期的称量货币,西周晚期转化为青铜数量货币。中国民族种类繁多,有着不同的文化。中原华夏民族农耕文化下,出现了源于铲形农具的布币;北狄鲜虞民族游牧文化下,出现了源于刀削用具的刀币;南蛮楚人崇古炫富文化下,出现了源于海贝佩饰的贝币;西戎秦人标榜中原正统文化下,出现了源于玉璧礼品的圜钱。各诸侯国实行国家垄断铸行青铜数量货币之后,竞相实行虚币敛财政策,使各类货币越铸越小。新币轻小而旧币不废,便出现了货币大小轻重差距悬殊混合流通的局面。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以武力统一天下,建立秦朝,统一度量衡,先秦时期的各种青铜数量货币便统一为秦国的圆形方孔铜钱--半两钱。
本书上编采用了对少量乡约经典文本进行深入研读,运用法学的规范分析方法为主要研究方法的研究思路,对《吕氏乡约》《增损吕氏乡约》《南赣乡约》者三个传统中国乡约理论与实践的典型文本进行了系统、动态的研究,后形成的研究成果就是笔者的博士学位论文:《乡约及其与宋明基层社会秩序研究 以 吕氏乡约 增损吕氏乡约 南赣乡约 为分析材料》,亦即本书的上编。 在博士学位论文中,笔者从《吕氏乡约》《增损吕氏乡约》《南赣乡约》三个经典乡约文本出发,比较分析了吕大钧、朱熹、王守仁三人独特的乡约组织构造和制度设计,并对乡约在三位贤哲手中的传承与更新进行了考察。进而,笔者也简要涉及乡约与宋明基层社会秩序的基本关联及其历史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