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犯罪是我国现行刑法中一个错综复杂的罪群。关于发票犯罪长期存在理论探讨上的分歧与司法适用中的疑难,难以通过刑法解释的途径得以解决,再加上二十年来发票犯罪持续高发的严峻现实,需要我们转换思路,从刑事立法的角度,对发票犯罪进行梳理分析。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在回顾总结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以发票犯罪在刑法理论上的分歧与司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为出发点,采用系统论法学研究方法,对我国刑法中的发票犯罪立法展开全方位的体系性研究,以期为相关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提供新的思考。发票作为一种常见的商品购销凭证,是交易活动发生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财务报销的原始依据,也是企业进行税务核算的凭据,影响到应纳税额的计算。在我国1979年《刑法》中,没有设置专门的发票犯罪罪名,对于针对发票的犯罪,主要是通过“伪
本文立足于法定犯的视野,从刑事实体法的层面对走私罪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同时兼顾社会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意义上的走私犯罪。通过对走私罪基本问题的研究,构建了走私罪的基础研究,构建了走私罪的基础理论框架。在走私犯罪争论问题进行了剖析,在走私犯罪形态中对停止形态,共犯形态、罪数形态等大量颖难问题展开探讨,在走私罪的形罚适用中对刑罚根据、配刑原则、量刑标准等无人涉及猎领域作了详细论证,并在吸收研究成果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对走私个罪进行了界定,针对现行立法的缺陷,对走私罪的立法完善阐明自己独到的见解。提出了走私罪中的片面共犯、承继共犯、准承继共犯、徐行犯、混合罪过、期待可能性等理论,为司法实践中难以解决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较为有力的理论支撑。
我国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和金融信息化的不断深入,使得金融活动不仅瞬间完成,而且金融交易数量持续增长,金融机构每天都会有数以亿计的海量交易发生。要在海量金融交易中识别匿藏于其中的可疑交易,仅仅依赖人工识别是比较困难的。加之,可疑金融交易识别不仅涉及领域知识、客户背景知识及客户行为模式,还与不断变化的洗钱方式和途径密切相关。由于洗钱活动越来越专业化,特别是现代金融体系越来越复杂,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给可疑金融交易识别带来极大的挑战。此外,能否有效识别已经发生的可疑金融交易,还取决于所采用的识别方法、技术和手段的有效性。《反洗钱中的可疑金融交易识别》是由张成虎教授及其博士研究生与西安交通大学金融商务智能与反洗钱研究中心近年来对基于数据挖掘技术与方法的可疑金融交易识别研究与应用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