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民法典》全部条文为纲,对其中700多个重点条文进行了评注,涵盖了民法学习和实务需要掌握的重要条文。根据条文的重要程度,评注内容详略不一: 重要的条文,评注内容通常包含 规范目的 构成要件 法律效果 证明责任 等部分,内容融合了法条含义、司法解释、代表性判例和学说概况; 比较重要的条文,评注侧重于阐述通说定理; 稍微重要的条文,评注仅揭示条文的基本功能与含义。
本书对民法总论相关知识、原理进行体系化阐述。全书分为六编。编 民法导论 ,具体包括民法概念论(作为私法的民法、民法的若干核心概念)、民法体系论(外部体系、内部体系)、民法方法论(民法的法源、解释、续造、案例处理方法)。第二编以下为本论,以私权为逻辑主线阐述民法一般原理。第二编 权利主体 ,具体阐述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第三编 权利客体 ,具体阐述了民法上的物和其他权利客体,如给付、智力成果等。第四编 权利变动 ,具体阐述了权利变动的样态、权利变动的原因(法律事实)、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一般原理(法律行为的概念、分类、意思表示的构成、意思表示的发出与到达、意思表示的解释、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意思表示不自由)、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法律行为的效力障碍(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法律行
《民法总则》是研习民法者的入门参考书,以私权利贯穿始终,开篇就转载了德国法学家耶林的名著《法律的斗争》,为全书定下了基调:即民法是保障私权利的基本法。接着从权利主体(自然人及法人)、权利客体(物)、权利变动(尤其是法律行为,既属重要,全书亦主要围绕之详加论述)及权利的行使等角度进行论述,力图把民法的权利本位、私法的价值理念与原理原则全方位地展现给读者。《民法总则》的另一特色是用实例引导读者发掘问题、思考问题,并带着问题去探求私法上的解决途径。
《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旨在建构请求权基础的理论体系,期能为民法实务提供可资遵循的思维及论证方法,以增进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及客观性。《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重视方法论上的运用,所设实例主要针对民法领域重要的基本问题,并多引用判例学说及德国法的理论,有助于读者理解相关法律的解释适用,对民法的学习应有助益,《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对于大陆和台湾地区民法的比较研究也应有所助益。
民法研究系列 之一,就债的基本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采用请求权基础方法,以实例引导法律上的思考,《债法原理(第二版)》版于2009年在大陆出版,广受好评,多次加印,此次作者针对新修正的法律条文及解释适用进行了修正,另增加 变动中的债法 一章,对学术成果进行了总结。《债法原理》一书继续秉持王泽鉴以案说理的写作风格,通过列举中外案例及审理过程,来介绍债法基础理论和实践经验,同时向我们介绍了现行法律的运行情况,以供研究,具有实用价值。
《私权的分析与建构:民法的分析法学基础 》为中国民法领域一次系统性地用分析法学对私权的理论体系进行分析和构建的重要理论尝试,具有开拓性理论奠基意义。该书初稿完成时,即获得了学界高度关注和认可,王泽鉴老师这样评价该书: 这是一件具有开创性的研究,对中国民法学的发展,将有重要贡献。 经过作者二十年的再思考和打磨,此次出版书稿增加了很多新的篇幅,如中国民法典的编撰、霍菲尔德与法律人工智能等契合当代民法发展进程的新内容,由原来初稿的二十多万字扩展到现在的四十多万字。该书由法学泰斗江平先生作序并鼎力推荐。总之,该书是一本理论性和实践性兼具、集作者二十年研究精华于一册的上等佳作,在民法典即将出台之际重磅推出,必将再次引起民法学界的广泛关注,有很强的基础理论研究价值和现实参考意义。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在2009年版基础上的修订版,从属于王泽鉴教授民法研究系列。王泽鉴教授结合近几年台湾地区法规新的修正情况,纳入最近实务案例,补充新的文献重新检视争议问题,强化说理论证,对不当得利有较为深入透彻的理解。 不当得利作为民法领域一个重要理论问题,被单列为一本专著,足见其重要性。在当前的民法判例中,与不当得利相关的问题非常繁杂,其涉及面相当广,产生的法律后果和影响也很大。《不当得利(第二版)》作者旨在整理分析判例学说,建构不当得利法的理论体系。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王泽鉴教授继2014年修订《民法总则》之后,对民法研究系列丛书的又一次系统性修订。
拙著民法研究系列丛书包括《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八册)、《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民法概要》、《民法总则》、《债法原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及《民法物权》,自2004年起曾在大陆发行简体字版,兹再配合法律发展增补资料,刊行新版,谨对读者的鼓励和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的写作期间长达二十年,旨在论述1945年以来台湾民法实务及理论的演变,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促进台湾民法的发展。《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乃在建构请求权基础体系,作为学习、研究民法,处理案例的思考及论证方法。其他各书系运用法释义学、案例研究及比较法阐述民法各编(尤其是总则、债权及物权)的基本原理、体系构造及解释适用的问题。现行台湾民法系于1929年制定于大陆,自1945年起适用于台
本书是作者多年婚姻家事及民事信托领域从业经验的总结,上编主要结合信托相关的法律规定、理论,以及目前境内民事信托业务的实务模式和操作,具体对我国民事信托的现状、功能以及问题进行分析。下编主要针对现有婚姻家事领域的问题,从民事信托的角度出发,结合传统法律工具,探讨能否找到解决这些问题更好的途径。民事信托作为一种 新兴 的法律工具,不应被束之高阁,而是要用于解决老百姓实际的问题和困难。
《民法典总则编 诉讼时效、期间计算评注(第188条 第204条)》系对《民法典》诉讼时效与期间制度的评注,内容覆盖《民法典》第188条至第204条。《民法典总则编 诉讼时效、期间计算评注(第188条 第204条)》在明确时效期间之于民事法律制度的普遍意义的基础上,对每个条文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评注。其特色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对司法实践涉及时效期间适用的裁判进行类型化整理,抽取先例、形成典型,清楚地呈现每个条文实践适用的全貌;第二,考察每个条文的立法史,并适当进行横向的法律比较,厘清规范适用的全部要点,并对学理争议问题进行必要的展开、评释;第三,在借助法教义学方法澄清条文内涵的同时,发现并填补法律规范漏洞,完善我国时效制度规范体系。 《民法典总则编 诉讼时效、期间计算评注(第188条 第204条)》旨在成为法官及律
本书是关于《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一章 一般规定 的评注,内容覆盖《民法典》第989条至第1001条。本书在明确人格权一般规定之于人格权编整体的普遍性、约束性意义上,对每个条文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评注。除导论和附录外,本书共十三部分,主要围绕条文的规范意旨、历史沿革、规范内容以及证明责任等方面展开,在归纳整理已有学理观点及裁判规则的基础上,对《民法典》第989条至第1001条的13个条文分别展开评注,希冀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等方法的综合运用下凝练共识、形成通说,助益于人格权编一般规定的准确理解和适用。 本书旨在成为法官及律师办案的实用手册,法学理论研究的工具书,民法研习者的教辅资料。
本书分为案例编、热点编两部分,聚焦夫妻关系、亲子关系与其他亲属关系,通过对一系列典型案例的梳理,展示了有关家庭关系的社会热点话题 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吗? 遭受谩骂、恐吓,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丈夫打赏女主播,妻子能追回财产吗?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属于共同所有吗? 不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双方离婚时约定把共有房屋给孩子,离婚后一方能反悔吗?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可以拒绝其探望子女吗? 非法代孕龙凤胎,谁能成为孩子在法律上的母亲? 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还能向父母要抚养费吗? 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恶化,可以协议解除亲子关系吗? 祖父母对孙辈有 探望权 吗? 丧偶儿媳将孩子送养给他人,公婆有权阻止吗?
本书是一本系统向法科学生介绍讲解民法学学习方法的著作,全书以学习民法的重要意义、民法的体系、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学习民法的必要准备等为基础,详细介绍了民法学习与文献综述、民法案例分析的方法、民法的学习方法、民法论文的撰写方法等问题,对于重要的民法学人、民法名著、民法文献等亦有所介绍。
各国商事实践都表明,在企业濒临破产之时,大多数资产上都覆盖着各种形式的担保权。债权人实现担保的结果不仅关涉担保制度本身的效用,而且还影响着各类破产债权的整体清偿率,因此也与破产程序的成功密切相关。就此而言,破产法上的担保权问题既是法学理论的重大课题,又是司法实务的痛点所在。破产法作为规制工具,具有调节利益的功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担保物权采取了既保护又限制的立场。本书系统考察了担保受限的法理渊源,通过揭示担保与破产的互动原理和行为表征,区分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不同场景,分析破产债务人企业、破产管理人、担保债权人、无担保债权人等主体的相互关系,着重在担保债权的受偿范围、自动停止与强制批准等方面作立法论和解释论上的探讨,提出应当改进限权机制,完善程序救济,最终平衡担保债权及时实现的 个体利
本书由全程参与《民法典》立法的著名民法学家杨立新教授根据《民法典》的7编1 260个条文中的主要内容,按照人们日常生活的的场景,选择120个典型案例,列举120个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并分别做出解答。书中通过一个个特色鲜明的案例,将《民法典》规定的那些*主要的、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规则,用通俗易懂的方法讲述出来,由此帮助读者掌握《民法典》的基本精神和主要规则,运用《民法典》保护自己的权利,是献给各位关心《民法典》、喜爱《民法典》、愿意研究《民法典》的读者的一份精品力作。
《担保物权法(第4版)》为 法律人进阶译丛 之一,详细介绍了日本的担保物权法。对于我国担保物权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担保物权法与金融、经济命脉密切相关,在民商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这一点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以及民法典编纂的背景下,尤为凸显。邻国日本是如何规定和不断演化的呢?道垣内弘人教授以浅显易懂的语言,为我们讲解了复杂疑难的担保物权法,从制度、条文的立法趣旨到最新的实务、判例,都进行了系统详尽的讲解。《担保物权法(第4版)》无论对法学学习、研究或实务而言,都是一本值得信赖的基础性著作。
本书属于贝克出版社 法学基础 系列教材,体现了学术和教学上的新趋势。其中*突出的特征是简洁明了、适合著作权法入门者使用。特别值得强调的是,书中附有若干案例及解析,使得学生入门之时,易于获得法规范之适用能力。其针对的使用人群为本科生以及所有想以生动、形象方式了解著作权法的实务界人士。
《知识财产法哲学》主要的哲学分析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知识财产法的目的是在我所称的 抽象物 上创设权利。这些抽象物是具有诸如科学知识、文字信息或技术等一般社会定义形式的无形物。关于以诸如知识形式存在的抽象物的一个重要事实是,它们是不能由于使用而被耗尽的。事实上,情况恰恰相反,知识通过使用而获得增长。例如,对一个证明予以验证的数学家越多,越有可能找到其他更精妙的证明。阅读和解释一部作品的人越多,有关该作品的知识就越多。知识遵循的是所谓的不断丰富的规律,而不是逐渐耗尽的规律。
本书对民法基本理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以及时效和期间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就民法总则中一系列重大疑难问题,如民法的性质、基本原则、民事主体的体系、法律行为的建构、代理权的性质、诉讼时效届满的效果等进行了探讨。 本次修订根据新通过的民法总则进行了系统全面的修订。体现了*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