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是研习民法者的入门参考书,以私权利贯穿始终,开篇就转载了德国法学家耶林的名著《法律的斗争》,为全书定下了基调:即民法是保障私权利的基本法。接着从权利主体(自然人及法人)、权利客体(物)、权利变动(尤其是法律行为,既属重要,全书亦主要围绕之详加论述)及权利的行使等角度进行论述,力图把民法的权利本位、私法的价值理念与原理原则全方位地展现给读者。《民法总则》的另一特色是用实例引导读者发掘问题、思考问题,并带着问题去探求私法上的解决途径。
本书对民法总论相关知识、原理进行体系化阐述。全书分为六编。编 民法导论 ,具体包括民法概念论(作为私法的民法、民法的若干核心概念)、民法体系论(外部体系、内部体系)、民法方法论(民法的法源、解释、续造、案例处理方法)。第二编以下为本论,以私权为逻辑主线阐述民法一般原理。第二编 权利主体 ,具体阐述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第三编 权利客体 ,具体阐述了民法上的物和其他权利客体,如给付、智力成果等。第四编 权利变动 ,具体阐述了权利变动的样态、权利变动的原因(法律事实)、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一般原理(法律行为的概念、分类、意思表示的构成、意思表示的发出与到达、意思表示的解释、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意思表示不自由)、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法律行为的效力障碍(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法律行
本书以《民法典》全部条文为纲,对其中700多个重点条文进行了评注,涵盖了民法学习和实务需要掌握的重要条文。根据条文的重要程度,评注内容详略不一: 重要的条文,评注内容通常包含 规范目的 构成要件 法律效果 证明责任 等部分,内容融合了法条含义、司法解释、代表性判例和学说概况; 比较重要的条文,评注侧重于阐述通说定理; 稍微重要的条文,评注仅揭示条文的基本功能与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释书系列》是一套大型法律注释体系工具书,均由理论及实务专家编著,打破传统法条编纂模式,系统梳理相关立法、立法释义、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指导性和参考性案例及其理解与适用,全面覆盖前沿热点、适用要点和关键难点,精准对应法律实务、法学研究、资格考试、案例教学等应用需求。 本书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的注释书,以 立法释义 和 编者观点 为解读,以 相关法律+行政规定+司法立法 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地方法院规范 典型案例 为注释,逐条解析法律条文以及配套司法解释条文,致力于打造一部兼具实务意义与教学价值的理想的大型家事法工具书。 本书条文注释体系 【立法 要点释义】立法机关权威释义要点 【编者观点】从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角度补充、深化权威释义的观点 【相关立法】与所注释
交易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合同是达成交易的桥梁。合同在促进交易目的顺利实现的同时,以便捷有效的方式优化了社会资源的配置。 合同事实上是一门单独的学科,其思维模式、实务技能完全独立于合同法、法律文书之外,同时它也是院校法科教育未予提及的短板,以致仅有院校教育背景者面对合同实务时无所适从。 处理合同事务在法律工作中所占的比重大,迫切需要透彻理解合同原理、熟练掌握工作技能。本书以五章、四十二节,共一百七十五个主题的篇幅,循序渐进地解析了合同工作基础阅读、合同的理解与审查、合同的修改与调整、合同的设计与起草及技能的提高与拓展运用,恰能满足上述需求。 为了提高实用价值,本书遵循原理与技能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大量定义解释、法条引用和实例列举等方式,力争便于阅读理解并助力实务应用。尤其是直接以大量
《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旨在建构请求权基础的理论体系,期能为民法实务提供可资遵循的思维及论证方法,以增进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及客观性。《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重视方法论上的运用,所设实例主要针对民法领域重要的基本问题,并多引用判例学说及德国法的理论,有助于读者理解相关法律的解释适用,对民法的学习应有助益,《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对于大陆和台湾地区民法的比较研究也应有所助益。
内容简介(必填) (合作书注明条件) 目前,国内尚缺乏的民法习题正规出版物,广大学生难以通过可靠的习题及时检验课堂所学民法知识,民法教学效果因而大打折扣。尤其对于大一学生而言,刚刚从高中的刷题活动中走出来,进入大学后突然间无题可做,心中慌乱,如果此时能买到一本民法总论习题,无异于雪中送炭,对学生顺利地从高中学习模式过渡到大学学习模式必将发挥重要的辅助作用。 《民法总论习题集》便为作者所著《民法总论》的配套习题集。内容包括与《民法总论》各章相应的单元练习(共14个单元)、2份期末模拟试卷以及1份鉴定式案例报告范文。鉴定式案例报告用于指导学生练习《民法总论》第三章第四节 请求权基础思维 案例处理方法。各单元练习卷设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辨析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某些单元设置法条解
民法研究系列 之一,就债的基本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采用请求权基础方法,以实例引导法律上的思考,《债法原理(第二版)》版于2009年在大陆出版,广受好评,多次加印,此次作者针对新修正的法律条文及解释适用进行了修正,另增加 变动中的债法 一章,对学术成果进行了总结。《债法原理》一书继续秉持王泽鉴以案说理的写作风格,通过列举中外案例及审理过程,来介绍债法基础理论和实践经验,同时向我们介绍了现行法律的运行情况,以供研究,具有实用价值。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出版于1998年,皇皇凡八册,得德国民法学之精髓而厚植华人社会之民事习惯与司法秉性,于内地民法学与民事法律秩序之演进成熟者,正可为直接的参照系与资源库,于内地民法学学术风格之养成、制度研判之进展、立法更化之提升有着不可尽数之示范与塑造之功,乃有 天龙八部 之谓。更可贵者,于法条技术分析之外,亦提倡价值权衡与价值判断,于法律精神上更为圆融。而两岸法学在知识、制度与技术模式上的趋近,更是于中国整体的法律现代化乃至于两岸和平发展做出重要奠基。 1978 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奖颁奖词
《民法物权(第二版)》结合实例,对于物权领域的理论以专题的形式进行了探讨和总结,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民法物权体系。此次修正重点有五:(1)更深刻阐释物权法上人格自由尊严的价值理念及产权配置的经济效率,如何实践于立法、司法及之上。(2)整合判例(裁判)学说,连接于总则与债编,建构法释义体系。(3)探究物权法解释适用的重要课题及其发展方向。(4)强化案例研习,将重要实务裁判加以案例化,采请求权基础方法加以解说,期能增进法之适用的思维方法及论证结构。(5)以统计资料说明物权的发展,以简易图解阐明复杂的法律关系,体现法律制度的体系构造之美。
《私权的分析与建构:民法的分析法学基础 》为中国民法领域一次系统性地用分析法学对私权的理论体系进行分析和构建的重要理论尝试,具有开拓性理论奠基意义。该书初稿完成时,即获得了学界高度关注和认可,王泽鉴老师这样评价该书: 这是一件具有开创性的研究,对中国民法学的发展,将有重要贡献。 经过作者二十年的再思考和打磨,此次出版书稿增加了很多新的篇幅,如中国民法典的编撰、霍菲尔德与法律人工智能等契合当代民法发展进程的新内容,由原来初稿的二十多万字扩展到现在的四十多万字。该书由法学泰斗江平先生作序并鼎力推荐。总之,该书是一本理论性和实践性兼具、集作者二十年研究精华于一册的上等佳作,在民法典即将出台之际重磅推出,必将再次引起民法学界的广泛关注,有很强的基础理论研究价值和现实参考意义。
本著作是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系统的理论阐释,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的具体规定对合同法的总论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是作者在相关方面研究的一次集中理论总结。本著作的内容涵盖了合同法的基本问题以及合同的分类、订立、内容与形式、效力、履行、保全、担保、变更、转让、解除、违约责任等。在每一章节中,作者在系统、全面阐释合同法基本原理的基础上,还列有 探讨 拓展 思考 反思 辨析 和 以案说法 等栏目,以利于各类读者各取所需,从不同视角、不同层次深入学习和领会《民法典 合同编》。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在2009年版基础上的修订版,从属于王泽鉴教授民法研究系列。王泽鉴教授结合近几年台湾地区法规新的修正情况,纳入最近实务案例,补充新的文献重新检视争议问题,强化说理论证,对不当得利有较为深入透彻的理解。 不当得利作为民法领域一个重要理论问题,被单列为一本专著,足见其重要性。在当前的民法判例中,与不当得利相关的问题非常繁杂,其涉及面相当广,产生的法律后果和影响也很大。《不当得利(第二版)》作者旨在整理分析判例学说,建构不当得利法的理论体系。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王泽鉴教授继2014年修订《民法总则》之后,对民法研究系列丛书的又一次系统性修订。
交易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合同是双方达成的交易。在此之上,则是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为核心,用以规范交易行为、稳定交易秩序的 交易规则法 ,以及与之相关的、散布于其他各类不同层级法律中关于交易主体、交易标的等方面的规则。 作为交易方案的合同,在满足双方需求的同时,还必须保证不与这些规则中的强制性规定存在冲突,才能实现交易利益的最大化和法律风险的最小化。如果能够再进一步,还可以在熟知合同的规则体系之余,充分利用法律的授权实现法律利益的最大化。 为此,《《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合同实务解读及应用》旨在从实务工作所需的角度尽可能全面、详尽地介绍与合同相关的规则体系,尤其是重点解释合同编通则中各法律条款之间、合同编与总则编之间、《民法典》与其他法律之间、法律与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及共同设立的
本书是艾森伯格教授五十多年合同法研究的集大成著作,几乎涵盖了所有合同法的核心内容,且有一定深度,但又不过于抽象,体系编排清晰独特,是合同法研究的经典作品,也是我国法律人系统学习美国合同法不可多得的经典体系书。本书分为7个主要议题,22个部分,共57章。其编排体现了合同法侧重救济法的基本观念:第一个议题是合同法的理论基础。该部分关注合同法的理论、基础原则、合同法从古典到现代的变迁,合同法中的道德因素,行为经济学与合同法,合同法中的过错。第二个议题是合同救济。论述了期望损害赔偿、继续履行、获益赔偿、恢复利益赔偿、违约金等救济问题,这部分共分14章,为核心内容。第三个议题是合同解释。第四个议题涉及合同成立。包括格式合同、口头证据规则。第五个议题为合同效力瑕疵部分。主要包括错误、披露与情势
2020年5月28日颁布、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该法典共计1260条,分为7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皇皇十余万言,堪称新中国立法史上的鸿篇巨制。《民法典》基于大陆法系的法典理念而立,吸收借鉴了德国民法的诸多基本概念和制度,同时也引进借鉴了英美法系诸多先进的理念和规则,并致力于建设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体系。为了促进中外法律交流,为国内外专业人士学习研究《民法典》提供可靠实用的英德文对照译本,并加深对中文和英德文法律语言的对应系统理解和掌握,经英文和德文翻译团队以及资深法律翻译专家的不懈努力和精雕细琢,
本书旨在针对2018年以来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审结的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例进行介绍,从中遴选出200余件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优秀决定进行分析、梳理和提炼,归纳总结相关审查规则要点,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借鉴,更好地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指引作用。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在2009年版基础上的修订版,从属于王泽鉴教授民法研究系列。王泽鉴教授结合近几年台湾地区法规新的修正情况,纳入*近实务案例,补充新的文献重新检视争议问题,强化说理论证,对不当得利有较为深入透彻的理解。 不当得利作为民法领域一个重要理论问题,被单列为一本专著,足见其重要性。在当前的民法判例中,与不当得利相关的问题非常繁杂,其涉及面相当广,产生的法律后果和影响也很大。本书作者旨在整理分析判例学说,建构不当得利法的理论体系。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王泽鉴教授继2014年修订《民法总则》之后,对民法研究系列丛书的又一次系统性修订。
拙著民法研究系列丛书包括《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八册)、《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民法概要》、《民法总则》、《债法原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及《民法物权》,自2004年起曾在大陆发行简体字版,兹再配合法律发展增补资料,刊行新版,谨对读者的鼓励和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的写作期间长达二十年,旨在论述1945年以来台湾民法实务及理论的演变,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促进台湾民法的发展。《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乃在建构请求权基础体系,作为学习、研究民法,处理案例的思考及论证方法。其他各书系运用法释义学、案例研究及比较法阐述民法各编(尤其是总则、债权及物权)的基本原理、体系构造及解释适用的问题。现行台湾民法系于1929年制定于大陆,自1945年起适用于台
《民法总论(第4版)》是莱因哈德 博克教授有关民法总则部分研究的集大成之作,根据其2016年德文第4版译出。 《民法总论(第4版)》的内容按照传统的民法总则教科书的顺序展开。首先,讨论了民法的基本理论,即私法和权利理论,包括私法的秩序、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法律事实和主观权利。其次,以私法自治原则为基础,详细论述了民法总则部分的核心内容,即法律行为理论,包括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合同、意思表示的瑕疵和法律行为的效力。最后,讨论了法律行为的特殊行使行为,以及新时代民法的发展,包括代理、同意和消费者保护制度。 博克教授在教科书中所阐述的《德国民法典》总则编的基本制度,旨在为初学者介绍民法领域的入门知识,同时也可以作为进阶者,以及理论家和实务家在民法总则部分的参考工具。《民法总论(第4版)》第4版对
自文明时代以来,人类秩序,既因国家正式法而成,亦藉民间非正式法而就。然法律学术所关注者每每为国家正式法。此种传统,在近代大学法学教育产生以还即为定制。被谓之人类近代高等教育始创专业之法律学,实乃国家法的法理。究其因,盖在该专业训练之宗旨,在培养所谓贯彻国家法意之工匠 法律家。 作为国家法覆盖不能的必要支持:习惯作为法源在此的意义重大。民间法就是以中国广大地区间千差万别的习俗风俗习惯为主要研究对象,为国家法统一意志与覆盖不能之间的空白提供统一支持和适法性解释。在当前我国综合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上是必要而有价值的学术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研究拓展出更宽广的天地,并因其极具实践指导意义,又可为地方司法人员司法实务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和知识学习的有用读本。 自文
《民法典总则编 诉讼时效、期间计算评注(第188条 第204条)》系对《民法典》诉讼时效与期间制度的评注,内容覆盖《民法典》第188条至第204条。《民法典总则编 诉讼时效、期间计算评注(第188条 第204条)》在明确时效期间之于民事法律制度的普遍意义的基础上,对每个条文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评注。其特色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对司法实践涉及时效期间适用的裁判进行类型化整理,抽取先例、形成典型,清楚地呈现每个条文实践适用的全貌;第二,考察每个条文的立法史,并适当进行横向的法律比较,厘清规范适用的全部要点,并对学理争议问题进行必要的展开、评释;第三,在借助法教义学方法澄清条文内涵的同时,发现并填补法律规范漏洞,完善我国时效制度规范体系。 《民法典总则编 诉讼时效、期间计算评注(第188条 第204条)》旨在成为法官及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