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出版于1998年,皇皇凡八册,得德国民法学之精髓而厚植华人社会之民事习惯与司法秉性,于内地民法学与民事法律秩序之演进成熟者,正可为直接的参照系与资源库,于内地民法学学术风格之养成、制度研判之进展、立法更化之提升有着不可尽数之示范与塑造之功,乃有 天龙八部 之谓。更可贵者,于法条技术分析之外,亦提倡价值权衡与价值判断,于法律精神上更为圆融。而两岸法学在知识、制度与技术模式上的趋近,更是于中国整体的法律现代化乃至于两岸和平发展做出重要奠基。 1978 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奖颁奖词
2020年5月28日颁布、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该法典共计1260条,分为7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皇皇十余万言,堪称新中国立法史上的鸿篇巨制。《民法典》基于大陆法系的法典理念而立,吸收借鉴了德国民法的诸多基本概念和制度,同时也引进借鉴了英美法系诸多先进的理念和规则,并致力于建设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体系。为了促进中外法律交流,为国内外专业人士学习研究《民法典》提供可靠实用的英德文对照译本,并加深对中文和英德文法律语言的对应系统理解和掌握,经英文和德文翻译团队以及资深法律翻译专家的不懈努力和精雕细琢,
《民法总论(第4版)》是莱因哈德 博克教授有关民法总则部分研究的集大成之作,根据其2016年德文第4版译出。 《民法总论(第4版)》的内容按照传统的民法总则教科书的顺序展开。首先,讨论了民法的基本理论,即私法和权利理论,包括私法的秩序、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法律事实和主观权利。其次,以私法自治原则为基础,详细论述了民法总则部分的核心内容,即法律行为理论,包括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合同、意思表示的瑕疵和法律行为的效力。最后,讨论了法律行为的特殊行使行为,以及新时代民法的发展,包括代理、同意和消费者保护制度。 博克教授在教科书中所阐述的《德国民法典》总则编的基本制度,旨在为初学者介绍民法领域的入门知识,同时也可以作为进阶者,以及理论家和实务家在民法总则部分的参考工具。《民法总论(第4版)》第4版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部以 法典 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做好《民法典》的海外宣传介绍,是推进我国法律制度对外宣传和交流、讲好中国立法故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更好地将《民法典》介绍给世界,是增进中国和外国国家地区法律体系间交流的重要方式。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法工委领导高度重视《民法典》
司法解释的准确适用,关乎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关乎能否提升法律适用的系统性、科学性,而指导性案例则可起到传递先进的司法理念、公平的裁判尺度和科学的裁判方法的作用。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核心,全面收录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清理后新修订的以及其他紧密相关的司法解释。根据这些司法解释的内容,再分为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执行五大类,以此为篇章划分依据,在每一篇下,再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为依据进行细分,同时收录指导性案例与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代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的专业观点,有利于读者全面准确地学习了解指导性案例的内容,贯彻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 本书对全国各级法院、律师、法务等法律工作者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对法学院师生等研究人员也具有较好的研究参考价值。对广大
《中华民国民法 立法理由及判解汇编》(以下简称 民法判解汇编 ),由民国时期的法学家吴经熊编辑,郭卫增订,原名《中华民国六法理由判解汇编 第二民法之部》(会文堂新记书局1948年7月出版发行)。本项目将原来的繁体字转换为简体字,按照现代阅读习惯加以标点,并勘校原版的错讹之处。 民法判解汇编 以《中华民国民法》篇章结构分类汇编,全书分为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各编之内先列民法条文,次列立法理由,依次再列判例、解释,以及及相关函、电、咨、令。在每编之后还有 补遗 补遗二 ,为增订公布之判、解、函、电、咨、令。凡经南京国民政府及各院部公布施行及修正之法令,概行辑录;1927年以前北京政府所颁布之司法法令,经前国民政府命令暂准援用现尚继续有效者,亦为编入。大理院的判例解释例,无条文可依据者,则按
本书作者王利明教接自 1977年进入大学研习法律,至今已有四十余年。他是中国法治发展的亲历者、法治建设的思考者、法治理想的追求者。他见证并参与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从1986年开始,他参与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制定,也一直以不同的方式积极参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论证、咨询等工作。 本书由王利明教授从其发表的近三百篇论文中精选出三十余篇文章汇集而成,这些文章主要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名刊上,集中反映了王利明教授在不同阶段对中国民法典编纂的系统而深入的思考,可谓 精论 。
作为中国部以 典 命名的法律,《民法典》被誉为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从个人到家庭再到社会,充斥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为经济基础运行和人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法。 由我国著名民法学家孙宪忠教授所著的《民法典怎样看》一书,体现了作者数十年学习研讨民法的学术功力,以及作者作为民法典编纂全面而且深入的参与者、立法者之一,分析解读民法典的重要论文和文章。作者创造性提出从法思想、法感情、法技术三个因素阐述我国《民法典》学习和贯彻实施的基本进路,为读者了解我国《民法典》诞生的前生今世,民法典承担的依法治国的功能,主要制度更新,编纂过程中的主要争议以及立法者对这些争议的看法等等,提供了丰富的资料。本书还收录了著名法学家孙宪忠教授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以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本书在系统分析和借鉴中外法律行为理论及立法成果的基础上,联系我国的司法实践,对法律行为制度的适用范围、意思自治原则的价值、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行为制度的基本规则、意思表示原理、法律行为控制中的强行法与推定法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和富于创造性的研究和探讨。本书所论主题涉及大陆法民法理论中最为重要而艰深的问题,书中论述具有深入性与研究性特点,其中许多观点为国内理论研究中提出。
本书以《民法典》总则编为依据,系统阐述了民法总则的基本原理,包括民法概述、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原理、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权利的法定类型、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制度、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本书以民法学界现有的研究成果为基础,跟踪学术前沿,力图阐释立法本意,结合对相关司法解释的阐述使得法律条文内容更加清晰明了。通过对一些具体案例的分析,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得抽象的民法总则的基本原理和具体制度贴近现实生活。
作为四十年来中国民法学理论发展的亲历者、见证者、参与者、创业者,本书作者王利明教授在中国民法典通过后,首次将四十年来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初步梳理和总结,全面体现了作者的民法学思想及学术研究成果。文集按照民法学分编体例加以编排,共分为民法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五卷,将成为学界研究民法典条文来龙去脉以及争议焦点的重要参考资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书后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既有法律条文对照表,以方便读者参照阅读。
本书依据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公布之民法债编修正条文内容修订,对新增制度如:公正、附合契约(定型化契约)、情事变更原则、商品制造人侵权责任、车辆驾驶人侵权责任、一般危险责任等均有详尽论述,并有意、法、日、瑞等国相关立法例,及我之判例、解释例等,可加以对照,使理论与实务贯通,为坊间同类型书籍所少见。
本书是中国著名法律思想史学家武树臣先生长期系统研究中国法源流问题的重要成果,是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的一部基础性理论著作,内容涉及中国数千年法律文化中具有典型性意义的课题。作者首先探讨中国法的起源,继而梳理中国法的发展进程,最后对中国法的演进规律进行总结和展望。作者提出,中国法的独特之处是伦理主义精神和混合法。它们体现了古代先民的智慧,有效维系了中华民族的统一和发展。混合法包括成文法与判例制度相结合,法律规范与非法律规范相结合,这种法律样式对我国今天的法制建设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书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民法精神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民本模式研究 (批准号:14ZDC022)结项成果。本书以民法精神为基础,以民本模式为架构,建构了法治文化生态秩序理论体系。根据法治文化的民法精神属性决定法治文化的民法精神诉求,进而决定法治文化的民法精神构造、转型与实践的内在逻辑与思维进路,本书系统论证和阐释了民法精神与建设法治文化民本模式的一体与统一,形成了以民法精神为基础和本体的建设法治文化民本模式方案。主要阐释了以下内容和观点:(1)法治文化的民本社会形态及其秩序属性;(2)建设法治文化的民法精神诉求;(3)建设法治文化的民法精神构造模式;(4)建设法治文化的民法精神转型模式;(5)建设法治文化的民法精神实践模式;(6)建设法治文化的民法精神条件及其规定性。
朱慈蕴教授于20世纪90年代博士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师从我国著名商法学家王保树教授。她于1999年起任教于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是我国知名商法学家,对我国的商事立法,尤其是公司立法有重要影响。 朱慈蕴教授从教以来,桃李满天下,培养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知名中青年学者。如今,朱门弟子遍布全国高校,已经成为我国商法学界的一支重要力量。此次出版的文集,为朱门弟子专门原创论文,对公司法、商法以及其他领域的法学前沿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以整体风貌呈现 朱派 学术底蕴与学术传承,并促进与学界其他同仁积极的学术交流。
《工程合同实务问答》是《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的姐妹篇,全书分上卷专题演讲、中卷实务问答、下卷热点专论三部分。上卷为朱律师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高级研讨班上发表的专题演讲,共约7万字,此次研讨班听课的学员共有460人,为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高级、中级、区级三级法院的法官及建筑、房地产企业的法务负责人。中卷主要针对200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施行《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后出现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的解答,共365个问题约30万字。下卷为朱律师近几年来针对一些疑难、热点法律问题所撰写的专业论文,共12篇。
《民事执行权配置、制约与监督的法律制度研究》作者谭秋桂认为,在我国民事执行中存在的难和乱,其根源在于民事执行权的配置、制约和监督上存在缺失。进而,作者运用比较法学、分析法学的方法,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执行权运行机制进行了系统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分析,提出了建构我国民事执行权配置、制约与监督的法律制度的建议。《民事执行权配置、制约与监督的法律制度研究》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本书主要为民法的初学者而准备。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习法律的重点。民法中有许多概念、原理,对于初学者来说比较抽象,也不易于理解。作者希望本书能够成为初学者的一个很好的入门读物。本书主要内容来源于作者的《民法总论》一书。但是,作者在这本书的基础上,适当增删,使之更加符合入门读者的需求。为了阅读的方便,书中的脚注大多删去。读者可以查阅书后的参考文献。
《民法问题与实例解析》主要就民法上重要理论,以实例为立足点进行学理探讨,主要涉及民法总则、物权、债权、侵权法等重要疑难问题。具体内容包括“民法”债编不动产债权契约公证与特殊侵权行为、营业合并时最高限额抵押权之让与、论捐助行为之撤销及捐助财产之处分、资产管理公司(AMC)法制初探、损害赔偿总额预定违约金之损害举证问题、承租人失火责任等。
《当代中国民事习惯法》是由高其才编写。书中收录了的文章分别涉及理论研究、实证调查和学术综述等方面,大体涵盖了当代中国民事习惯法研究的各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作为自发性社会规范的习惯法》《当代民事习惯法研究的理论及方法问题》《我国民事立法中的习惯法研究》《民事习惯法的司法运用探析》《传统法律知识现代社会的变迁与贡献——现代牧业社区苏鲁克物权习惯研究》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