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颁布、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该法典共计1260条,分为7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皇皇十余万言,堪称新中国立法史上的鸿篇巨制。《民法典》基于大陆法系的法典理念而立,吸收借鉴了德国民法的诸多基本概念和制度,同时也引进借鉴了英美法系诸多先进的理念和规则,并致力于建设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体系。为了促进中外法律交流,为国内外专业人士学习研究《民法典》提供可靠实用的英德文对照译本,并加深对中文和英德文法律语言的对应系统理解和掌握,经英文和德文翻译团队以及资深法律翻译专家的不懈努力和精雕细琢,
本书旨在针对2018年以来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审结的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例进行介绍,从中遴选出200余件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优秀决定进行分析、梳理和提炼,归纳总结相关审查规则要点,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借鉴,更好地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指引作用。
《民法总论(第4版)》是莱因哈德 博克教授有关民法总则部分研究的集大成之作,根据其2016年德文第4版译出。 《民法总论(第4版)》的内容按照传统的民法总则教科书的顺序展开。首先,讨论了民法的基本理论,即私法和权利理论,包括私法的秩序、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法律事实和主观权利。其次,以私法自治原则为基础,详细论述了民法总则部分的核心内容,即法律行为理论,包括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合同、意思表示的瑕疵和法律行为的效力。最后,讨论了法律行为的特殊行使行为,以及新时代民法的发展,包括代理、同意和消费者保护制度。 博克教授在教科书中所阐述的《德国民法典》总则编的基本制度,旨在为初学者介绍民法领域的入门知识,同时也可以作为进阶者,以及理论家和实务家在民法总则部分的参考工具。《民法总论(第4版)》第4版对
司法解释的准确适用,关乎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关乎能否提升法律适用的系统性、科学性,而指导性案例则可起到传递先进的司法理念、公平的裁判尺度和科学的裁判方法的作用。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核心,全面收录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清理后新修订的以及其他紧密相关的司法解释。根据这些司法解释的内容,再分为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执行五大类,以此为篇章划分依据,在每一篇下,再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为依据进行细分,同时收录指导性案例与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代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的专业观点,有利于读者全面准确地学习了解指导性案例的内容,贯彻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 本书对全国各级法院、律师、法务等法律工作者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对法学院师生等研究人员也具有较好的研究参考价值。对广大
中国民法典评注 (蓝色版)始于2016年,是由朱庆育、高圣平担任总编,以德国大型民法典评注为参照,汇集了中国民法学界数十位知名学者以及资深实务界人士共同参与和撰写,对中国民法典进行体系化、规范化评注的一项长期而宏大的学术工程。 中国民法典评注 (蓝色版)的撰写规划,将《民法典》全部1260个条文依规范意义脉络划分为90个规范群,作为写作单元。写作进程与发表出版分为四个阶段:阶段,对规范群中的核心条文撰写评注,经评注工作坊集体讨论修改后,先行发表于法学期刊;第二阶段,对发表后的条文评注,结集出版《中国民法典评注 条文选注》,以 册 计序;第三阶段,对完成的规范群评注,符合单独出版条件的,以《中国民法典评注 规范集注》之名出版,以 辑 计序;评注撰写的终成果呈现于第四阶段,届时,所有条文评注回归法
《中华民国民法 立法理由及判解汇编》(以下简称 民法判解汇编 ),由民国时期的法学家吴经熊编辑,郭卫增订,原名《中华民国六法理由判解汇编 第二民法之部》(会文堂新记书局1948年7月出版发行)。本项目将原来的繁体字转换为简体字,按照现代阅读习惯加以标点,并勘校原版的错讹之处。 民法判解汇编 以《中华民国民法》篇章结构分类汇编,全书分为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各编之内先列民法条文,次列立法理由,依次再列判例、解释,以及及相关函、电、咨、令。在每编之后还有 补遗 补遗二 ,为增订公布之判、解、函、电、咨、令。凡经南京国民政府及各院部公布施行及修正之法令,概行辑录;1927年以前北京政府所颁布之司法法令,经前国民政府命令暂准援用现尚继续有效者,亦为编入。大理院的判例解释例,无条文可依据者,则按
本书介绍了名称论、对象论、平等论、能力论、生死论之生论、生死论之死论、认识论、人性论、时间论、价值论、生态论等民法哲学理论。名称论研究民法的变迁史,对象论研究了民法的调整对象的问题,平等论从多个维度深入探究平等问题及其适用,能力论研究权利能力制度和行为能力制度的法哲学意义,生死论研究与生死相关的前沿民法问题,认识论研究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关系问题,人性论解决市民主体的行为标准问题,时间论研究时间对权利的衰减和对身份的加强效应,价值论解决公平值标准问题,生态论阐述民法在解决生态危机中可能发挥的作用。 全书贯彻新人文主义的理念,是作者近30年民法哲学教学经验的结晶。
作为四十年来中国民法学理论发展的亲历者、见证者、参与者、创业者,本书作者王利明教授在中国民法典通过后,首次将四十年来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初步梳理和总结,全面体现了作者的民法学思想及学术研究成果。文集按照民法学分编体例加以编排,共分为民法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五卷,将成为学界研究民法典条文来龙去脉以及争议焦点的重要参考资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书后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既有法律条文对照表,以方便读者参照阅读。
《袖珍民法典评注》是以法律适用为中心,将民法学说、判例、规范融为一炉,具有多种用途的便携法律工具书。法律的适用是综合的,在思考问题的时候需要兼顾实体法和程序法、公法和私法、规定与惯例,本书详尽的内容对法律适用者无疑会有巨大的帮助,因为它对于每一个具体法律条文提供了集中和详尽的信息。对法科学生而言,法学教科书自属必要,但仅有教科书尚有不足。教科书传递给给学生的只是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体系,许多学生可能并不满足这一点,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而本书提供了这样的素材。
民法是什么?民法如何变化?《民法的根基》追溯民法起源,梳理民法演变,探究民法本质,从 公法与私法划分 之争、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民法立法理念的选择、民法历史演变的路径、民法意旨的探求、民法如何规制人及其生活等问题的分析解构之中,读懂民法这部 权利的宣言书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
本书作者王利明教接自 1977年进入大学研习法律,至今已有四十余年。他是中国法治发展的亲历者、法治建设的思考者、法治理想的追求者。他见证并参与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从1986年开始,他参与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制定,也一直以不同的方式积极参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论证、咨询等工作。 本书由王利明教授从其发表的近三百篇论文中精选出三十余篇文章汇集而成,这些文章主要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名刊上,集中反映了王利明教授在不同阶段对中国民法典编纂的系统而深入的思考,可谓 精论 。
《民法思维与司法对策(上下)》为著名民法学者杨立新先生的学术文集。杨立新教授先后参与制定了我国《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这其中,《侵权责任法》他是主要起草人,他对这部法律的感情也*深。 《民法思维与司法对策(上下)》中采纳的文章,是从杨立新老师从事民法学研究近30年来发表过的近500篇论文中精选出来的学术专论。内容涉及民法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几乎囊括了民法领域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全部内容。 为了注重本书的学术性、实践性、新颖性,按照王泽鉴先生《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的写作先例,本书采纳专论的形式,按照民法学学术体系来划分,希望读者能够在民法典编纂、民法总则、人格权法、物权法、债与合同法、家事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判例及司法解释几方面,全面体现
本书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民法精神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民本模式研究 (批准号:14ZDC022)结项成果。本书以民法精神为基础,以民本模式为架构,建构了法治文化生态秩序理论体系。根据法治文化的民法精神属性决定法治文化的民法精神诉求,进而决定法治文化的民法精神构造、转型与实践的内在逻辑与思维进路,本书系统论证和阐释了民法精神与建设法治文化民本模式的一体与统一,形成了以民法精神为基础和本体的建设法治文化民本模式方案。主要阐释了以下内容和观点:(1)法治文化的民本社会形态及其秩序属性;(2)建设法治文化的民法精神诉求;(3)建设法治文化的民法精神构造模式;(4)建设法治文化的民法精神转型模式;(5)建设法治文化的民法精神实践模式;(6)建设法治文化的民法精神条件及其规定性。
司法案例不仅是立法发展的源泉活水,也是广大法律工作者精准把握法条要义和人民群众理解法条知识点的生动教材。 为了正确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该解释共71条,包括一般规定、保证合同、担保物权、非典型担保、附则五个方面。 本书根据案例的典型性、裁判思路的合规性、案例分析的精准性进行精心选编,终选取45篇案例,其中一般规定14篇,保证合同10篇,担保物权12篇,非典型担保9篇。所选案例多为人民法院或部分高级人民法院裁判的典型案例,凸显了案例的示范性。 在内容上,高度提炼案例精华,突出与《民法典》担保制度新规则相关的争议焦点、审判难点,通过深度解读条文要义,指明司法适用路径。在体例上,首先,本书以该司法
中国民法学应当在总结我国《民法典》编纂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王利明教授是我国《民法典》起草的主导者及重要起草人员。本书主要收录了王利明教授在《民法典》颁布后的相关研究文章,以及关于构建《民法典》的体系化思想的相关文章。通过本书内容可以了解到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基本路径及《民法典》各章的理论精髓。本书既是对王利明教授重要文献的收集整理,也是中国民法学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 王利明学术文集民法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于2020年已经先后出版。
本书以问答的方式,全面呈现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内容,内容分为六个部分: 一、前言,介绍科创板推出的时代背景及创设历程 二、科创板定位及属性,介绍科创板的定位及上市要求 三、科创板上市 知识产权战略与管理篇 四、科创板上市 核心人员篇 五、科创板上市 核心技术与主营业务 六、科创板上市 知识产权风险及防范篇
本书为《民法典判解研究与适用丛书》的物权编分册,以《民法典》物权编为主线,结合*新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和担保制度司法解释,以司法实践和现实生活中的87个典型案例为依托,首先总结提炼相关问题,其次围绕问题进行理论阐述,厘清法律关系、解决疑难问题,后结合各方理论对案例进行评析,为审判实践和现实生活服务。 《民法典判解研究与适用丛书》以民法典为主线,以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等单个编章为载体,分为8个分册。丛书采用判解研究方法,博百家理论之精华,集司法实践之经验,以案释法,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抽象的民法理论。
教育 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项目批准号:17JJD820011)的最终成果。本书以总则、人户、产业、钱债、婚姻、继承六编为研究架构,共38章128万余字,勾勒出中国古代民法的本来面目,以确凿的史料证明了中国古代不仅有民法而且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揭示了中国古代民法发展的特殊性、典型性和时代性。本书勾勒出中国古代民法的本来面目,揭示了民法体系形成的历史条件。本书论证了以中国古代民事法律关系为对象所形成的以人户、产业、钱债、婚姻、继承为主要内容的民法体系,揭示这个法律体系的形成的历史条件。
本书为第四届破产法珞珈论坛论文集。为 聚焦破产 丛书之一。围绕 民法典时代破产制度的革新 这一主题,从五个部分进行讨论:部分为民法典背景下破产制度的完善;第二部分为府院联动与破产程序优化;第三部分为重整与预重整制度研究;第四部分为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第五部分为其他。本书探讨了《民典法》背景下破产制度的完善、破产法附院联动与破产程序的优化、重整与预重整制度研究、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以及与破产制度相关的各种问题。
世界上di一部资产阶级的民法典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诞生,用了短短的4个月,**部社会主义的民法典1922年《苏俄民法典》的编纂,也只用了4年。新中国成立了60多年,至今还没有制定出一部统一的民法典。《新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增订本)(上中下卷)》所汇编的资料显示,从1955年初即新中国成立不足6年起,我国的立法工作者就制定出了**批民法典草案。《新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增订本)(上中下卷)》收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至今起草的民法典总则和各分则草案以及对草案的说明和修改建议,文献极为珍贵,既可以满足学术研究之需,又可以帮助读者进一步了解我国民事立法进程。
随着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加快,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所占份额的持续增长,中国企业逐渐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矛头所向,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以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对中国出口产品设置贸易壁垒,限制中国产品进入当地市场,其中以美国 337调查 *有代表性。本书旨在引发知识产权从业者共同思考,探讨中国企业防范知识产权风险的可借鉴经验以及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增加类似 337调查 机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为中国企业的健康发展助力,推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