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 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 之一。全书在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商法模式基础上重新整合,在内容上,重视并反映中国商事立法和司法的现有成果并提炼出商法的一般性规则,总论部分展现商法的全貌,分论部分则详尽阐述商事公司、证券交易、商事信托、商业银行、商业票据、商业保险及商业破产等具体制度;相关内容全面吸收了《公司法》《证券法》的全面修改、《外商投资法》的度旧立新以及《破产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立法、司法及学术研究成果。
《*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新编版)是一部可以通览*人民法院各类司法观点的权wei司法实务指导用书,对于统一各类案件裁判标准,指导司法实务工作,不断提高广大法官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能力,有着积极的参考指导作用。整套丛书以*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指导性案例、答复、通知、裁判文书和《*人民法院公报》刊载的案例等为素材和依据,将散见于各种司法文件中的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性、参考性的内容进行收集、分类、归纳,从zui具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的内容中提炼出*人民法院的司法观点整理编写而成。 整套丛书的特点有三:1.以司法解释为核心。本书编入的司法观点首先注重从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中提炼,突出观点来源的权wei性。2.全面梳理、立体呈现。以司法解释为核心,全面收集*人民法院各种政策文件、指导性案例、裁
本书本书基于法商管理理论和方法,从法商架构师的视角对近年来发生的50多个企业经营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法商透视和剖析,这些案例涉及战略、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创新创业等企业经营的相关领域。 本书的核心观点指出企业管理必将从传统的商业管理转向法商管理, 法商架构师 就是能够用法商管理思想及方法从战略高度和操作层面设计并驾驭企业运行过程的高层管理者。法商架构师在新经济形态的转型过程中应运而生。
本书为作者近30年来研习商法基础理论之心得 营业商法学 系列之二,系从转换论视角对商事主体作全面考察、系统分析和体系建构的原创性论著,全书由本体论(含商事主体的身份定位、商事主体的二重结构、商事主体的资格取得、商事主体的法律人格、商事主体的营业能力)、形态论(含商事主体的功能形态、商事主体的原生形态、商事主体的人格形态、商事主体的职业形态)、立法论(含商事主体的立法模式、商事合伙的立法体例、企业商人的立法路径)等三编12章构成。作者跳出传统民商二元主体理论架构与立法困境,基于事实逻辑,从大私法领域与营业自由视角,认为商事主体并非独立于民事主体的另类存在,而是民事主体进入营业领域后之特定角色、身份、关系、地位、功能的转换形式。通过这一全新的视角和定义,在对商事主体的要素特质、存
本书为连续出版物,为我国著名民法学者王利明教授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的精华文章合集。本书主要内容为当年热点民法学术话题和民法研究方法及法学教育心得。本书为"十二五"国家重点规划出版图书,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市场价值。
《商事法论集》立足于中国商法的发展与完善,广泛借鉴和吸收国外商法的发展经验与判例学说,追踪国外商法的发展趋势,推动商法专题研究,促进商法学的学科建设,进而为商事立法和审判实践服务。朱慈蕴,1955年生,安徽省泾县人。1982年2月毕业于天津 财经学院商经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此后留校任教。1995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于法学研究所王保树研究员,研习民商法, 1998年7月毕业,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天津财经学院 法学系副主任、副教授。
本书是有关商法学中一些基本问题的研究。内容上不仅涵盖了市民社会与民商法的关系问题;商法的概念、性质与特征问题;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问题;商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等宏观性、基础性的问题,还包括商主体制度、商行为制度、商业名称制度以及商法的实施等具体的制度研究。
从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判例学说,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法律问题,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律基础,提升我国民商法理论水准,培养民商法理论人才。
本卷刊载了民商法学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共17篇,其中: 《论死亡赌售》以死亡赔偿制度理论层面的研究为先导,通过理论层、规范层、操作层三位一体的综合研究,力图完善我国的死亡赔偿制度,并尽可能妥当解决制度运行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表见合伙制度研究》探讨了表见合伙的理论基础、一般原理、常见形态等基本理论问题,并结合国外立法对我国相关规定提出评判。 《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研究》以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为研究目标,探究股东大会决议部成立制度存在的必要性与独立价值,并对完善相关公司立法提出建议。 《旅游举办人的瑕疵责任》主要介绍德国的相关立法和司法,提出了值得我国借鉴的立法指导思想、具体制度以及司法实践处理等建议。 《法人本质理论的重新审视与评判》从实用主义的路径探讨法人本质问题,分析了法
中国公司法在理论基础、制度架构、实践机制等方面存在很多不足,与我国市场经济深化发展的要求依然存在一定差距。在全球公司法现代化改革的背景下,我们必须思考中国公司法的改革问题。《商法界论集》(第1卷)以"公司法改革"为主题,既有对公司法改革方向、整体架构等宏观问题的思考,又有对公司法中的信义义务、瑕疵股东会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企业名称登记规则、公司法人格反向否认、资本认缴制、股东出资义务范围、对赌协议效力等具体问题的研讨,汇集了我国理论与实务界对该问题的真知灼见。
本卷是民商法论丛第34卷。 【专题研究】选刊七篇论文。 一是高燕竹的《性骚扰的法律问题研究》。不受欢迎的性接触和性要求,称为"性骚扰"(sexual harassment)。见诸新闻媒体的*轰动效应的性骚扰诉讼,是美国俄克拉何马州立大学法学教授安妮塔.希尔诉黑人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性骚扰案及阿肯色州公务员保拉.琼斯诉美国总统克林顿性骚扰案,及美国妇女凯瑟琳.科拉科斯顿诉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负责人路易斯.玛利亚戈尔马斯性骚扰案。性骚扰案件已经成为近年民事审判中的一个热点。中国的法院和法官,面对突然而至的形形色色的性骚扰案件,因为现行法上没有具体规定而难于应对。据报到,全国人大已收多项关于制定反性骚扰法的议案,起草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本文研究了性骚扰的定义、关于性骚扰的理论、国际上反性骚扰的立法经验,并结
王利明教授论文集《民商法研究》原由法律出版社2000年-2009年间出版八辑。本次出版由王利明教授重新整理,对原出版物中内容、注释、体系进行调整、核实,并依据近年来民商法的研究与发展对原书观点进行再思考,增加新的研究成果并结集成9辑。全部内容涉及民法总则、人格权、物权、债权、婚姻家庭、商事法律研究、司法改革、法制建设等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内容丰富全面,具有时代气息。
基础理论 【[德]耶林 著 沈建峰 译】 论缔约过失 (合同无效或者没有完成订立时的损害赔偿) 【[美]罗伯特?S.萨默斯 著 陈永强 张志远 薛 楠 译】 一般诚信义务之界定及概念化 【[奥地利]海尔穆特?库齐奥 著 张玉东 译】 传统视角下侵权法的预防功能 专题研究 【李陈婷】 法定未生效合同及其法律责任研究 【赵 毅】 萧规曹随?——台湾民法错误论评析 判解研究 【梁慧星】 中国合同法:是否承认过失相抵规则? 【陈 苇 黎乃忠】 现代婚姻家庭法的立法价值取向研究 ——主要以《婚姻法解释(三)》有关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为对象 体育法 【[荷兰]罗伯特?齐格曼 著 熊瑛子 译】 什么是体育法?——关于内容和术语的重述 非洲法 【[加]Moses N. Kiggundu 著 朱伟东 译】 法律制度在中非商事关系中的作用及其完善 【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南部非洲办公室 著
本书的宗旨:从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判例学说,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法律问题,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现工化和审判实务的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我国商法理论水准,培养民商法理论人才。 本卷刊载了民商法学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共19篇。
“民商法论丛”从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判例学说,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法律问题,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律基础,提升我国民商法理论水准,培养民商法理论人才。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第六辑)》是华东政法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在2016年12月在上海召开的"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学术研讨会的论文集,本论文集收入的论文跨度较广,甲骨、金文、楚简、秦汉简、晋律都有涉及,对出土法律文献研究中的若干重大论题多有反映。丰富了法制史研究的内容,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民商法研究(第9辑)》编著者王利明。 《民商法研究(第9辑)》由我社首次出版。主要内容包括:对民法总论、人格权、物权法、合同与债法、法学教育等涉及民商法领域的基础问题进行研究与梳理。文字表达清晰、思路流畅、旁征博引,集知识性、研究性为一体。
本丛书的宗旨是,从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判例学说,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法律问题,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我国民商法理论水准,培养民商法理论人才。 本丛书将每年出版三卷,每卷60万字。内容包括:一、法学方法论;二、专题研究,包括民法、商事法、域外法;三、判例研究;四、硕士学位论文;五、博士学位论文;六、域外著名学者精典论著;七、重要立法资料。
《商事营业转让法律制度研究》综合比较了现有文献对商事营业转让及其相关概念的不同定义,对商事营业转让的内涵进行重新界定,对其表现形式、构成要件、制度价值以及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进行充分阐述。在此基础上,分别从法理基础及实证案例的角度,对我国现有商事营业转让制度的立法局限进行检讨。与此同时,也就英美法中的相关制度进行考察,并将其与大陆法系的商事营业转让制度相比较,目的在于通过详细考察不同法系及国家的商事营业转让法律制度,揭示商事营业转让各项具体制度的法理依据及合理性,并探讨这些法理、制度是否适合我国,是否可以妥善解决我国相关法律所存在的问题。*后,论证我国是否应引入商事营业转让制度,并对具体的理论构建及立法提出建议。
本书为民商法论丛第58卷,共收录25篇文章,分8个栏目,分别为:专题研究;法条释评;法条释评;程序问题;域外法;国际问题;资料;硕士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