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关注的是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和在破产程序中的特殊保护问题,研究内容以我国现行破产劳动债权保护机制是否合理以及如何优化为核心。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了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将破产劳动债权安排在破产财产分配的首位,这一规定体现了对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的保护和对劳动者利益的充分关注,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干预私法领域并对相关群体进行的倾斜性保护。然而,这一规定在债权平等的基本原则下,不免让人们产生疑问,其与债权平等原则是否相悖?这涉及到法律的利益平衡和对债权的价值判断。更令学界所争议的是,如何处理破产劳动债权与担保物权的关系,二者的顺位如何?破产法作为调整市场秩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法律,应当优先选择维护市场安全、稳定市场秩序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还是应当优先保护具有稳
本书是有关破产法的文化与理念、趣闻与轶事,破人从事破事的感受,思绪随笔与案例漫谈,破产名家风范,域外破产风情等内容的文集,旨在传播破产法文化,改变人们对破产法、破产的偏见。具体包括:“破人”传奇、“破法”精义、破产拯救、破产审判、“破人”感悟、“破人”随笔、“破事”访谈、域外“破事”。
本书在介绍英国破产法的立法现状及修订动向的同时,层次分明地给读者展现了英国破产法修订的主要争议、理论成果及实践,吸纳了与英国破产法相关的*立法,包括1999年《福利改革和养老金法》、2000年《破产法》、2002年《企业法》等新近立法和大量的案例法(尤其是布鲁马克上诉案)给破产法领域带来的变化,并预测了破产法的未来走向。 本书共分六编,紧密围绕破产法规则和实际运行状况展开而不囿于破产法本身,全书体例结构灵活独特、别具一格,令人耳目一新。编综述了英国破产法的结构、历史、主体等基本问题;第二编介绍了以避免破产或清算的拯救为目的的程序和重要问题,即破产立法之外的拯救、个人和公司的自愿整理、公司管理令、合伙的拯救,拯救文化中雇员的地位;第三编详细介绍了适用于不能拯救的破产债务人的传统破产程序
本书是“第二届中国破产法论坛”的优秀成果展示,收录了本届论坛前后组委会收到的优秀论文、会议讲演等重要文章与观点,以飨读者。内容包括“债务人财产及相关权利”、“关联企业及特殊主体破产”、“破产案件审理及政府职能分工”和“清算与破产的衔接及其他”等专题以及“观点摘要”和“会议发言”。这其中无论是高校老师的力作,还是法官、律师等实务界人士的佳篇,以及他们的观点摘要、会议发言等,都观点明确、论述规范、内容新颖,较为全面地反映了目前我国破产法领域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思想。
本书是在现今世界各国改革和修订破产法,以及在我国颁布实施了新的《企业破产法》的背景下,系统研究破产欺诈法律规制有关问题的学术专著。本书基于我国破产法理论、立法和司法的现状,参照联合国《破产法立法指南草案》,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破产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试图建立起系统化的反破产欺诈法律机制。在此主题之下,书中研究了两个论题:一是破产欺诈行为理论和立法体系;二是设置科学、系统、完善的反破产欺诈法律制度。书中对破产欺诈行为的特定含义和构成要件、破产欺诈行为的类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并在综合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不同立法例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对破产欺诈行为应当建立概括性条款加类型化的立法模式。同时,在采用系统、实用、比较等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根据各项有关法律制度的功能和价值,从对
本书考察了清中前期采矿权和清末、北京政府时期及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矿业权的发展状况,从中国社会内部原因入手,阐释了近代矿业权变迁的成因,揭示了清末民国矿业权变迁的规律和特点。本书中的采矿律条、采煤契约、采矿案例、矿业权准入担保(保结),将为法学、历史学、采矿等领域的研究者和爱好者提供研究素材。
本书收录17篇佳作。其中,“学术人生”栏目旨在向我国破产法学界泰斗王欣新教授致敬,全文收入了徐阳光教授与王欣新教授进行的“七十不惑”之学术人生漫谈对话实录,亦是对王欣新教授七十华诞的献礼。王欣新教授在其第四部自选集《 境再生:破产法市场化法治化实施之路》序言中写道:“生活本是没有退休之说的,所谓不惑者,只是能有 为明确、现实并具有谦抑性的目标,能够让我们较为愉悦地减负前行。”王欣新教授在破产法治事业道路上从未停歇,而徐阳光教授为这部自选集撰写的编后记可让读者 全面地了解王老师的学术人生、学术贡献和学术精神。“困境拯救”栏目总结了比利时破产预防制度的晚近发展,以及破产实务一线的法官和管理人在重整案件办理中的心得体会与所思所想。“债权保护”栏目关注的是职工住房公积金、以物抵债、不良资
本书收录17篇佳作。其中,“学术人生”栏目旨在向我国破产法学界泰斗王欣新教授致敬,全文收入了徐阳光教授与王欣新教授进行的“七十不惑”之学术人生漫谈对话实录,亦是对王欣新教授七十华诞的献礼。王欣新教授在其第四部自选集《 境再生:破产法市场化法治化实施之路》序言中写道:“生活本是没有退休之说的,所谓不惑者,只是能有 为明确、现实并具有谦抑性的目标,能够让我们较为愉悦地减负前行。”王欣新教授在破产法治事业道路上从未停歇,而徐阳光教授为这部自选集撰写的编后记可让读者 全面地了解王老师的学术人生、学术贡献和学术精神。“困境拯救”栏目总结了比利时破产预防制度的晚近发展,以及破产实务一线的法官和管理人在重整案件办理中的心得体会与所思所想。“债权保护”栏目关注的是职工住房公积金、以物抵债、不良资
本书收录17篇佳作。其中,“学术人生”栏目旨在向我国破产法学界泰斗王欣新教授致敬,全文收入了徐阳光教授与王欣新教授进行的“七十不惑”之学术人生漫谈对话实录,亦是对王欣新教授七十华诞的献礼。王欣新教授在其第四部自选集《 境再生:破产法市场化法治化实施之路》序言中写道:“生活本是没有退休之说的,所谓不惑者,只是能有 为明确、现实并具有谦抑性的目标,能够让我们较为愉悦地减负前行。”王欣新教授在破产法治事业道路上从未停歇,而徐阳光教授为这部自选集撰写的编后记可让读者 全面地了解王老师的学术人生、学术贡献和学术精神。“困境拯救”栏目总结了比利时破产预防制度的晚近发展,以及破产实务一线的法官和管理人在重整案件办理中的心得体会与所思所想。“债权保护”栏目关注的是职工住房公积金、以物抵债、不良资
本届论坛优秀论文云集,论坛组委会择优选编了本届论坛上以及论坛之后收到的部分论文与部分论文的观点摘要。其中,整篇论文69篇,观点摘要25篇,基本上涵盖了本届论坛与会者的主要论文和重要观点。结合论坛的主要论题与所收论文的基本情况,论坛组委会将所选论文及论文摘要结集为《破产法论坛》(第二辑)和《破产法论坛》(第三辑)两册出版。其中《破产法论坛》(第二辑)的体例和内容是:第一部分,上市公司重整法律制度;第二部.分,破产管理人制度;第三部分,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第四部分,关联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五部分,观点荟萃,包括部分论文的重要观点摘要和论坛上的主题演讲、小组讨论过程中的重要内容。《破产法论坛》(第三辑)的体例和内容是:第一部分,破产法实践中的程序性问题;第二部分,破产财产及其它问题;
:本书为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承办,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协办的论坛论文集。关注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破产法的过去和未来,以期探索我国破产法实施过程中的痛点,为破产法实施中的难点问题献计献策。
徐亚农主编的这本《破产审判的温州探索》立足温州破产审判实践,从调研报告、典型案例、制度创新三方面对温州市两级 近几年来破产审判工作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是温州市两级 破产审判工作的见证和记录,对破产实务部门有较强的指引作用。其中,调研报告部分在总结温州市两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经验的同时,对当前面临的问题进行剖析,从破产实践视角提出完善破产法律制度的建议和期许;典型案例部分集纳了一批典型案例,为破产实务部门审理中小民营企业破产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制度创新部分包含了温州法院 的16份纪要和对部分纪要的解读文章,体现了温州法院在优化外部协同环境和建立健全内部审理机制方面取得的成效。
本书是有关破产法的文化与理念、趣闻与轶事,破人从事破事的感受,思绪随笔与案例漫谈,破产名家风范,域外破产风情等内容的文集,旨在传播破产法文化,改变人们对破产法、破产的偏见。具体包括:“破人”传奇、“破法”精义、破产拯救、破产审判、“破人”感悟、“破人”随笔、“破事”访谈、域外“破事”。
徐亚农主编的这本《破产审判的温州探索》立足温州破产审判实践,从调研报告、典型案例、制度创新三方面对温州市两级 近几年来破产审判工作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是温州市两级 破产审判工作的见证和记录,对破产实务部门有较强的指引作用。其中,调研报告部分在总结温州市两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经验的同时,对当前面临的问题进行剖析,从破产实践视角提出完善破产法律制度的建议和期许;典型案例部分集纳了一批典型案例,为破产实务部门审理中小民营企业破产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制度创新部分包含了温州法院 的16份纪要和对部分纪要的解读文章,体现了温州法院在优化外部协同环境和建立健全内部审理机制方面取得的成效。
本书是有关破产法的文化与理念、趣闻与轶事,破人从事破事的感受,思绪随笔与案例漫谈,破产名家风范,域外破产风情等内容的文集,旨在传播破产法文化,改变人们对破产法、破产的偏见。具体包括:“破人”传奇、“破法”精义、破产拯救、破产审判、“破人”感悟、“破人”随笔、“破事”访谈、域外“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