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事仲裁在1995年《仲裁法》颁行后有了跨越式的发展。商事仲裁的定位也由原来的法外争端解决机制转变为高端服务业,并通过高速发展构建金融中心和拉动经济发展,弥补司法资源的不足。国际商事仲裁界的竞争也呈白热化状态,伦敦、巴黎、新加坡、中国香港、日内瓦、纽约和斯德哥尔摩是全球七大仲裁地。澳大利亚、日本、韩国、迪拜、阿布扎比、哈萨克斯坦也分别通过立法成立了国际仲裁中心,希望后来居上。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也有重大发展,第三方资助、选择性上诉机制等概念和实践层出不穷。在此背景下,《商事仲裁法:国际视野和中国实践》聚焦国际视野和中国实践,试图对《仲裁法》在1995年颁行之后的发展轨迹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 《商事仲裁法:国际视野和中国实践》共分十一章,内容涉及国际商事仲裁概述及其性质;国际商事
莫斯纳的著作是一项相当瞩目的学术成就,对于休谟研究者来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工具;对于所有研究18世纪启蒙运动和文学史的学生来说简直就是一个知识宝藏。 ——Richard H. Popkin,哲学季刊 这部堪称典范的作品已经远远超出一本传记的价值。它是对18世纪的热烈的智识研究的回应;它不仅是关于哲学面向,更是面向众多读者的书。 ——C.E. Vulliamy, 观察家 这是一部酝酿已久的著作,在经过近20年的准备之后,它于1954年首版付梓,同时也是作者爱上其主题的一部著作。这部传记是漫长而快乐的研究带来的产品。作者兴趣广博、智力超群,本书的篇幅和由此带来的幸福感都构成了智识上的贡献。 ——时代文学副刊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背景下,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积极走出国门拓展海外业务。然而,在对外投资合作之前强化对外投资的风险意识,事先深入了解投资目的地国的情况,全面进行风险管控,提高决策水平,构建和谐的对外投资关系成为这些“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书以法律风险控制为核心,通过总结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法律等相关投资合作信息,以海外投资的风险概述为基础,具体到五大洲十八个重点国家的投资指引,全面、详细地点评了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以期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帮助,对提高我国企业进一步适应国际市场的竞争环境,更好地开展跨国经营与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孤竹国是3500年前由商的师祖“契”的嫡系子孙墨胎氏创建的。这个国度以“玄鸟”为图腾,以“玄水”(今青龙河)为母亲河,以“竹”为圣物。在中国历史列国中,商600年,周800年,存世近千年的国家只有一个,那就是孤竹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