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是最受瞩目的领域,其中交错着政府和市场、国计和民生、行政和民事等各种复杂的关系。与此相对应,在房地产法中,不光有物权法等民事法规范,还有大量的行政法规范,而后者又往往引导和影响前者,房地产因而属于诸法共同发力的 领域法 。不仅如此,房地产是一种行业,有其独特的实践特色和运作机制,要想理解相应的法律规范,非先透视实践不可,就此而言,房地产法又是实践先行的 行业法 。 遗憾的是,目前的房地产法理论著作在展开时,要么落在行政管制层面,要么主要根植于物权法,既未对相关的行政和民事规范进行充分而有机地融合,也未深入行业实践挖掘理论立足点,客观地讲,无法应对实践需要。基于此,本书从行政法和民法融合的角度,从房地产行业运作机制的角度,以突出的实践问题为引导,以对房地产
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人民法院颁布的第二部涉及《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本司法解释从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效益、违约责任、物业费纠纷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等问题作出了规定。本司法解释体现了《物权法》和《合同法》的内在联系,便于法官理解和操作,也便于人民群众掌握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与指导性案例理解与适用(第1卷)》全面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制发的司法解释24部,指导性案例12个,重要司法文件30余部,除个别文件外,都有司法解释、司法文件起草者及指导性案例编选者等专家法官撰写的理解与适用文章。值得一提的是,本书收录的理解与适用文章部分为全国首发,或专门为本书撰写,阐述更加深入,实用性更强。为方便读者阅读,在编辑体例上,本书以刑事、民商事、行政及国家赔偿、指导性案例及其他划分章节,章节内文件按照时间顺序及效力等级编排。
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人民法院颁布的第二部涉及《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本司法解释从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效益、违约责任、物业费纠纷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等问题作出了规定。本司法解释体现了《物权法》和《合同法》的内在联系,便于法官理解和操作,也便于人民群众掌握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让两个舶来的新术语“不动产单元”、“登记原因”逐步进入到人们的视野。不动产单元是技术链条上的枢纽,不动产登记原因是制度链条上的枢纽。不动产单元作为物的特定化、物权关系明晰化的一种法定方式,随着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的出台,已为人熟知。登记原因作为启动不动产登记的具体事由和确定、审查登记申请材料的关键,则显得较为陌生。不动产登记原因体系具有极强的制度价值:一是有助于构建不动产登记思维体系;二是有助于登记机构快速有效开展登记审核(我国实行趋向实质审查的登记模式;没有建立起登记审核替代机制);三是有助于明晰不动产权利的变化过程。“登记能力—登记类型—登记原因(证明文件)—登记审核”是蕴含于长期的登记实践中的一种思维模式,本书以这种思维方式为,以登
《法律社会学视野下的小产权房问题研究》主要内容包括:研究现状与不足、研究现状、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研究思路及方法、研究目标与意义、小产权房的基本问题、小产权房的内涵、特征及类型、小产权房的内涵、小产权房的特征、小产权房的类型、小产权房问题的社会影响等。本书由郭继、韩清怀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