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阐述了民行交叉案件及其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在对国内外民行交叉案件审判模式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设计了民行交叉案件 附带审理 制度,强调建立 附带审理 制度的积极意义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司法权相结合原则、先决问题个案处理原则、公共利益小损害原则、司法终解决原则以及司法权与行政权均衡的指导思想。同时,提出了完善民行交叉案件 附带审理 模式的具体建议,即以 诉的声明 确定案件性质、以 指定管辖 突破管辖限制、以 行使释明权 合并新的诉、以 文书间渗透 关联相关裁判等。本书从司法实践出发,结合《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针对如何实现民行交叉案件的科学立法、公正司法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民行交叉案件的审判工作提供借鉴。
《刑事诉讼中科学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的导论由何家弘执笔;篇由刘晓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执笔;第二篇由黄星(云南警官学院教授)执笔;第三篇由李学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执笔;第四篇由刘品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执笔。何家弘和张晶负责本书体例的确定和初稿的审读修改。在本课题通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之后,何家弘和张晶又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全部书稿进行了修改润色。
《法学译丛·证据科学译丛:源自地球的证据·法庭地质学与犯罪侦查》为一本译著,为“证据科学译丛”之一,共分10章。主要包括:法庭地质学的历史;岩石、土壤、珠宝以及相关人造材料的类型;地质证据是如何将犯罪嫌疑人同案发现场相联系的;用于检验矿物、珠宝以及艺术品的方法和技术;用于法庭地质学检验的专用设备;地质证据在法律程序中的应用形式等内容。
诉讼证明标准不仅是中国的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问题;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性极强的问题。在21世纪初,我国学术界对诉讼证明标准的讨论呈现出争鸣之势,出现了不同的观点乃至流派。这充分反映了在社会和法律的转型期人们理念的改变。理论上的争论也影响到了司法实践,在诉讼证明标准的理解与运用上,司法人员也出现了不同的认识。因此,对诉讼证明标准立足中国、放眼世界进行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 我本人非常关注中外证明标准的研究,本世纪以来也陆续发表过一些文章,参与证明标准的讨论。李玉华是我指导毕业的博士,她自硕士论文《论诉讼证明标准》(2001年通过答辩)的写作开始就一直在关注和研究诉讼证明标准,发表过多篇相关文章并写成了博士论文《刑事证明标准研究》(2005年通过答辩),在此基础之上又主持完成
《从冕宁县档案看清代民事诉讼制度》以《冕宁县清代档案》为例;结合宝坻县档案,巴县档案,黄岩诉讼档案及清代的法律制度等,系统研究介绍了清代的民事诉讼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对当事人及法官的思想行为进行了分析;结合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对清代的民事诉讼法源问题、清代民众的诉讼观等问题提出了与前贤、时彦有所不同的看法。
《民事诉讼法学--制度学说案例(全国法律硕士 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规划教材)》(作者赵钢)将民事诉讼制度、理论和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进行阐 述。《民事诉讼法学--制度学说案例(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规划教材)》共分为十七 章,包括绪论、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民事之诉、主管与管辖、诉讼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民 事诉讼证据、法院调解、诉讼保障制度、各类审判程序以及执行程序等内容。每章在结构上分为四个部分 :“知识结构图”以简练的图表方式提示本章的基本内容;“制度、原理、学说”部分对我国现行民事 诉讼法的主要规定、基本诉讼原理、主要学说进行阐释;“案例分析”部分运用民事诉讼原理和现行立法 规定去分析实务中具体案例应如何处理;“深度拓展”部分则对部分民事诉讼理论前沿问题和学说分歧
《诉讼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研究》对学界已有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理论进行了梳理,提出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应然内涵,剖析了证明责任要素分割的危害性和不切实际,主张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均应当对其产生的法律文书承担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与法律文化传统、司法状况、执法环境、法官素质等都有联系,与诉讼目的、诉讼模式、诉讼价值等更有着密切的关联。《诉讼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研究》还剖析了我国三大诉讼法关于证明标准的规定,主张应辩证看待西方国家的证明标准,我国应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诉讼证明标准。
从实践中看,冤假错案频发,突出反映了我国刑事司法在精度和效率两方面存在相应的不足,预防错案机制不畅、刑事司法"产品"精度不足、个案处断时间居高不下,以上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有效运作的刑事诉讼案件过滤机制。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便是美国刑事重罪案件的平均处理时间仅为92天,这得益于该国案件过滤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本书以案件过滤为研究对象,采用比较法研究中美两国案件过滤理论、制度与实践,探讨两国案件过滤机制的异同,并分析两国案件过滤机制差异的深层原因。本书为在著名刑诉法学者左卫民教授刑事诉讼实证分析指导下完成,并得到左教授的首肯并为之作序。
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第50条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条款。有关中国是否应当确立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争议终于尘埃落定。尽管《刑事诉讼法》仍然保留了"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规定,但有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一条款,本书作者还是可以名正言顺地得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面对讯问有权保持沉默的结论。 作者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理解和基本立场,在这本书中几乎都已经展现的淋漓尽致。关于沉默权的价值选择,人权保障、自由优先、主体性原则,这三者之间逐一递进,层层深入,至今仍然是作者观察、理解和解释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立场。 《沉默的自由(修订版)》2001年曾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本次作者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对个别章节做了调整。由于这本书侧重于对沉默权的历史
本书从一个新的视角,对社会信息化以及信息社会法治化建设所涉及的信息犯罪与计算机取证相关技术与法律等问题进行了梳理。作者在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参考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从信息安全所面临的威胁以及司法实践的应用需求出发,较为全面地介绍了信息安全、信息犯罪、计算机入侵、计算机取证、电子证据发现与收集、电子证据保全、电子数据恢复、电子证据分析与评估、计算机取证工具以及计算机司法鉴定等内容。
《证据故事》是美国法学院学生学习证据法课程的一本补充读物。书中将美国证据法中重要也是有趣的判例进行了新的故事性讲述,阐述了这些故事所代表的证据法规则。这些判例都是美国证据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例,而且是美国*的证据法学者在进行阐释这些判例背后的故事和法律规则,因此其法律学术性和可读性兼有。
本书系著名律师邬华良的个人办案纪实专集。邬华良律师在其20余年的职业生涯中,共经办1400余件案件,形成了稳健、朴实而又辩锋犀利、张弛有度的办案风格,以善于寻找和发现新的角度和证据终赢得诉讼而著称。书中首次精选披露了其经办的十大经典案件,包括一波三折的徐叶松故意杀人大案、出租车司机拒载案、明清小品著作权纷争案、“不该出生的人”引发的医疗侵权奇案、我国首例“过劳死”人身侵权赔偿案、少女芭蕾课上摔成瘫痪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国内首例网络评论引发的名誉维权连环案、胡伟国纵火案、以间接证据推翻自己亲笔所写收条的否定“证据之王”案、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每一案件均含有纪实报告、专家点评、辩护(代理)词、媒体报道四部分。这些案件案情迷离,庭辩激烈,承办律师以其智慧和执著,百折不挠,
《民事程序法论丛·诉审商谈主义:基于商谈理性的民事诉讼构造观》在对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理论进行回顾与反思的基础上,试图提出一种在论证上更为充分的民事诉讼构造观。全书共分五章,其内容与脉络如下:章对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理论进行了回顾,指出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理论存在着价值困惑与路径困扰。接着在第二章开始对民事诉讼价值观的历史变迁进行考察,在此基础上选择以哈贝马斯的商谈正义观作为构造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目标。在完成了对民事诉讼构造观的价值选择后,第三章紧接着开始寻找建构民事诉讼构造观的论证路径。通过对西方法哲学领域常用的契约方法的考察,选择了哈贝马斯的法律商谈理论作为建构民事诉讼构造观的方法论基础。在确定了民事诉讼构造观的价值目标和论证路径后,第四章开始正式提出诉审商谈主义的民事诉讼构造
本书针对我国刑事法律多元化与开展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迫切需要,在概括性地提出我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性质、特点、原则、主体和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就区际刑事司法管辖权的本质及其划分与协调、区际追逃追缴协助的实践与立法、区际刑事调查取证协助、区际刑事判决裁定的承认、区际被判刑人移管、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下的刑事司法协助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研究,强调在尊重各法域法律的基础上,进行制度衔接与司法协助立法。
本书在理论上深刻认识DNA证据的内涵及DNA证据形成过程中国家权力与公民基本权利的冲突;全面了解和掌握DNA证据立法和实践现状,准确发现症结所在。在结构上,本书分为六章。本书分为六章。 章为DNA鉴定技术的产生与发展。第二章为DNA证据的内涵与应用。第三章为DNA证据的形成与公民权利保障。 第四章为DNA样本采集及其程序构建。第五章为DNA数据库的应用与完善。 第六章为DNA证据的鉴真。
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通过一系列标志性判例,美国联邦法院对警察程序进行了革命,即对警察程序施加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今天,沃伦法院的法学原理虽然存活了下来,但参与刑事司法制度的每一个人--警察、检察官、被害人、学者以及包括法院大法官在内的法官--都认为法院在这个领域颁布的规则是一个失败。本书作者令人信服地说明了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因为美国的宪法体制导致其刑事诉讼规则以零碎的、一案一判的方式发展起来,而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以一部统一的刑事诉讼法典的方式制定出来。只有美国期望其警察遵循如此累赘、如此复杂的规则,仅仅刑事诉讼的一个领域--搜查和扣押--就需要一部四卷本的专著来予以论述。作者建议,美国应当与国际潮流一道,用一部综合的、全国适用的法典来规范警察程序。他解释了为什么美国刑事诉讼规则的制定制
【指导案例】选择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和裁量刑罚等方面具有研究价值的典型案例,详细阐明裁判理由,为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参考。 【立法、司法规范】刊登与刑事司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刑事政策】*的刑事司法政策,如*人民法院院领导在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刑事审判工作会议讨论的问题等。 【审判实务释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解答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具有普遍指导价值的法律适用问题。 【司法理论前沿】摘要刊登近期刑事理论界、实务界*研究成果,及时跟踪研究刑事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为刑事司法人员提供*理论参考。 【经验交流】地方司法机关制定的刑事司法规范性文件及其背景说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刑事审
《警官高等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内容包括:专门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法律监督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未经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原则;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等。
《民事诉讼程序类型化研究》的主要内容:(1)梳理了民事诉讼程序类型化发展的进程;(2)廓清了民事诉讼程序类型与民事诉讼程序类型化的关系;(3)探讨了民事诉讼程序类型化的动因及标准;(4)以类型化方法建构民事诉讼程序及其体系,将各民事诉讼程序之间的脉络关联表现出来;(5)分析了类型化的各民事诉讼程序。
本书围绕两条主线展开论述:,关注刑事诉讼审前程序构造的基础理论奠基。该部分主要透过结构主义和系统论视角,秉持动态平衡诉讼观的指导,深入探讨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审前程序构造的互动关系,提出我国刑事诉讼审前程序构造的基本理念与基本原则。第二,系统阐述刑事诉讼审前程序构造的基本样态,揭示在三角构造的框架下权利保障与权力规范运行的现实模式。通过审前程序中三方主体互动的构造样态,在审前程序中贯彻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动态平衡以及实现诉讼效率等基本理念。
清朝是我国封建社会后的一个朝代,通过研究四川省档案馆珍藏的清代巴县衙门档案,有利于我们知晓清代四川地区的刑事司法制度,即刑事司法主体、刑事诉讼制度、刑事证据制度和实践、刑事审判制度,进而对清代四川地区的法律传统有所了解。 纵观目前国内外情况,随着史料发掘的深入,国内外学者投入了相当多的精力开展有关清代司法制度研究,相关著作逐渐出现,但从总体上看,这些成果偏重于对清代中央司法制度的研究,对地方司法档案的深入挖掘与整体把握不够,至于以一个地方档案为视角进行的研究更是少见。而廖斌、蒋铁初编著的这本《清代四川地区刑事司法制度研究——以巴县司法档案为例》通过对清代四川地区的刑事司法制度进行研究,有利于弥补法学界特别是诉讼法学和法史学研究中的薄弱环节,因而,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和
本书为连续出版物,是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对审判中出现的*疑难精典案例进行探讨与解析的法律实务类书籍,包括*法律、判解研究、前沿探索等栏目,对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作用。
本书是21世纪行政法学系列教材的一种,重点讲解了行政诉讼区别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原理与制度,其目的在于揭示行政诉讼本身的特殊性,帮助学生掌握行政诉讼法的精髓,对行政诉讼理论与制度进行颇有启发性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