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教程》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推荐的行业培训教材。本教材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组织编写,著名律师田文昌主编。 《刑事辩护教程 (理论篇) 》分为二十三章,从刑事辩护的基本问题、刑事辩护流程和刑事辩护特殊类型案件三大板块,详细论述刑事辩护的基本理论,旨在全面、系统地阐述刑事辩护制度的历史演变过程,比较考察并解析刑事辩护的原理和理念,梳理立法沿革,明确在刑事诉讼不同阶段和环节中,辩护活动的目的和任务,以及相关的理论和法律依据。本书对《刑事辩护教程(实务篇)》和《刑事辩护教程(实训篇)》具有理论指导意义。三者相互衔接,既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又各自独立成篇。 本书作者均为国内刑事辩护的资深律师或在该领域内有
《刑事诉讼原理 (修订版)》是由邓子滨研究员独力完成的体系化、原理性的刑事诉讼法学专著。 作者结合25年兼职律师的执业经历,以细致的观察、流畅的笔触、清丽的思想,写出心目中理想的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原理 (修订版)》既是作者向导师陈兴良先生呈正的致敬之作,也是为了完成作者个人的一次思想实验的心愿之作。这一实验以作者对程序正义的信仰为支撑,作者不屈不挠地相信:程序正义是自由的堡垒和坚实盾牌,没有程序,自由只能是一句空话;只有引鉴世所公认的程序理念及其规则,并真诚践行,才是走向诉讼文明的必由之路。 与初版相比,《刑事诉讼原理 (修订版)》修订后的参考文献由451部累至579部,文字先是增加12万字,又在原版上删减15万字,合计增删改写27万字,较初版减少3万余字,凝聚了作者3年多的心血和思考。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学(第五版)》既立足于研究我国刑事诉讼领域的全新内容,也对国外的先进制度理念进行了借鉴吸收,反映时代的成果。在编写体例和内容创新方面,仍旧严格遵循刑事诉讼规律,并按照部门法学哲理化的思维,促使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方法走向多元和理性,在讲清刑事诉讼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程序的基础上,尽量在理念、原理以及原则、行为、效力等问题上阐释清楚。 此番修订的第五版,是对原书的 推陈出新 。刑事诉讼法全新修改明确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完善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的程序规定,增加了速裁程序。 此外,刑事诉讼法修改的26项决定中,有7项涉及辩护律师的相关内容,称得上是 完善律师制度的新措施 。此版教材皆反映以上修订,并加入大量实践内容,更突出了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的特点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的文件精神,打造浦东新区“ 区”法治保障的工作目标,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为基层工作提供实战业务指导,浦东法学业务骨干再次开展专项攻坚,完成了政法指导工作系列丛书之二《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指南》。《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指南》主要包含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全流程的范围、要求、标准、条件和法律规定。《处置指南》主要用途是普法宣传教材,一是可以提供工作指引。二是可以方便监督工作。本书结合实战工作需求,编写工作主要坚持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流程化,二是标准化,三是规范化。
本书系人民法院针对出台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两个刑事证据规则的理解与适用,包括两个规定的文件,理解与适用,相关法条选录,相关案例解析。
本书针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程序性制裁的具体类型化进行了专业性、学术性、理论性的专门分析、论证,特别是针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立法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十年以来,该规则遭遇了“话语热闹”与“实践冷清”之间的强烈反差,本书在理论上提出了对于程序性违法与程序性制裁要进行类型化划分及分类,从而构建“轻重衔接、梯级递进、有序协调”的程序性制裁体系,将非法证据排除作为 且 重的程序性制裁方式之一。
本书介绍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按照本科教学体系和教学大纲进行编写,包括管辖、当事人、证据、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特别程序、执行程序、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等。第四版根据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通过以后制定的相关司法解释等,对第三版中的相应内容进行了增、改、删等工作,如增加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等。
全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文本为主线,分为“总类编”、“罪名编”和“程序编”三大部分,并将“关联法规”和“案例导引”两个特色栏目镶嵌其中: 1.关联法规 围绕两大刑事法典,提供关联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或全文收录,或具体节录,为您适用法律提供全面依据。 2.案例导引 收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或摘录裁判要点、要旨,或列出简目,编成索引,为办理同类案件提供指导。 3.程序说明 对刑事诉讼程序作出简要的适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