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从事民事律师工作15年,其间书写了大量民事代理词,从中选出40余篇编成此书。收录本书的代理词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每篇代理词都分为案情简介和民事代理词两部分。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代理词中涉及的当事人和单位均为化名。本书有助于提升新执业律师办理案件的条理性、严谨性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同时也为承办法官公正办案提供了有力工具。
本书将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范畴和主要理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以“问题”的形式,予以“整理”,可以作为专业学习和研究学术的基本进路。每个“问题”的写作均包含三部分内容:(1)分析和阐论问题;(2)延伸阅读线索;(3)考研考博真题 本书对问题的分析和阐论,虽不要求有很高的原创性,但力求有很高的逻辑性和体系性,且立意新颖、思路开阔。 “问题”包含了新兴问题或在我国尚未被关注却有价值的问题,比如民事诉讼法的宪法化、程序参与原则、程序基本权、对审原则、诉讼费用保险、自由证明、证据共通性、证明责任的减轻、诉讼要件、执行威慑机制等。同时,本书还就我国新近颁行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作出解说和分析
本书结合民事判决理由所关涉的理论问题和民事判决文书的样本对民事判决理由进行研究,并通过对域外法系国家和地区判决理由的比较考察,归结出影响判决理由制作的一系列制度、文化以及司法权配置等因素,以此说明判决理由是一个关涉多重学科的综合性的论题。欲提升我国民事判决理由的制作水准,则需采取多种路径对我国民事判决理由进行改革。在研究的过程中,本书运用了交叉学科的知识,从法理学、法社会学等视域论述了判决理由的理论基础和证立方法,并且本书运用了文本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对在法律之外影响法官制作判决理由的社会因素进行关注,从而感知法官对判决理由的制作是一项复杂的思维和多种知识的综合。
杨秀清编著的《民事裁判过程论》为中国政法大学杨秀清教授历经5年研究之作。 《民事裁判过程论》的突出研究思路与特点在于将民事裁判过程与认知心理学结合起来,认为民事裁判过程的结构实质上分为民事裁判的发现过程与民事裁判的证立过程,其中,民事裁判的发现过程是一个由案件信息输入—案件信息加工—民事裁判输出所构成的审判者对当事人诉讼请求予以认知的内在的动态心理过程,而民事裁判的证立过程则是一个由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所构成的完整的民事裁判的外在的理性重构过程。 本书的研究目的在于系统地对民事裁判过程进行研究,从而对我国的民事诉讼理论研究以及对解决民事案件审判实务中合理裁判作出的具体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作者从事民事律师工作15年,其间书写了大量民事代理词,从中选出40余篇编成此书。收录本书的代理词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每篇代理词都分为案情简介和民事代理词两部分。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代理词中涉及的当事人和单位均为化名。本书有助于提升新执业律师办理案件的条理性、严谨性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同时也为承办法官公正办案提供了有力工具。
本书是美国加州大学法学院伊泽尔教授所著的教材,历经多年教学使用的锤炼,卓有成效地论述了诉讼的理论与实务。 本书主要从管辖权、具体程序、共同诉讼方面入手勾勒了美国民事诉讼的体系,详细讲述了诉答程序、发现程序、审理程序、上诉程序等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每一章在简要概括背景知识后有典型的案例和详实精彩的评析,强调了理论与实务的密切联系。本书结构合理、科学,教师可以灵活安排讲授的章节顺序,因此,本书不仅是学习美国民事诉讼法的必要参考书,还是法学教育的示范教材。
《证据推理研究:以科学证据为分析视角》是在作者的博士论文基础上扩展而来,是跨文理多学科研究,作者在证据法的语境中利用多种学科工具辩证分析证据推理过程,既是司法认识论研究,同时也为新技术在司法裁判中的应用提供了逻辑工具。随着律师行业对于知识管理的日益重视,运用大数据分析、知识管理工具支持法律服务已然不再是陌生概念。新技术、新知识在诉讼中的运用主要体现在案件事实认定过程中,《证据推理研究:以科学证据为分析视角》为对于理解新技术方案在事实认定的作用机制,帮助事实认定者掌握新技术的运用进路提供了便利。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清代县域民事纠纷与法律秩序考察》主要内容包括:三十年来的清代法律史研究、概念、基本资料与研究路径、基层社会的秩序规范、南部县的历史与社会、国家对宗族组织的管理、宗族组织的内部管理等。
本丛书是美国哈佛、耶鱼等大学法学院广泛采用的主流课程学习用书,是快捷了解美国法律的读本。作者史蒂文·L·伊曼纽尔是哈佛法学院的法学博士。 本书是其中的《民事诉讼程序》,阐述了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诉答程序、发现程序、审理程序、集团诉讼、判决效力等基本问题,贯穿着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精神,对我国的诉讼制改革及相关立法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社会的变革仍在继续,由经济领域扩至其他可能的一切社会领域。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诉讼主张体现的“公力救济中的私权自治”,公力与私权之间随时代的变迁而呈现出复杂的相互作用关系。民事诉讼各项法律制度与其所处的整个社会生活,如何在相互影响中进步,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迫切需要。
本书共分为四部分十二章。部分为既判力理论的基础性问题,第二部分为既判力的构成要件和裁判形式,在分析既判力构成要件的基础上,具体探讨了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决定、命令、通知以及仲裁裁决和公证执行证书的既判力问题。第三部分为既判力的范围,以既判力范围的一般理论为指导,分别探讨了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既判力的主观范围和既判力的时间范围,并对既判力的范围与诉讼标的进行了具体分析。第四部分为既判力与民事诉讼再审程序,论述了既判力理论与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关系,探讨了既判力视角下民事诉讼再审程序进一步改革的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