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置的原则,即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具体在设置时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点:一是省、自治区政府可以根据本法在市、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是直辖市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是直辖市、设区的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书以根据2017年9月1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为主体法,就重点条文进行权威注释,并辅以相关指导案例、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方便读者迅速查看、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条文内容,帮助广大读者学法用法,是学习适用我国仲裁法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图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讲述了: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不同于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制定也不同于一般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制定。
本书是研究“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理论专著,是“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文库”之一。 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华盛顿公约》第52条。本条规定了如下五个撤销理由:仲裁庭组成不当、仲裁庭明显越权、严重违背基本程序规则、仲裁庭的成员有受贿行为、裁决未说明其所依据的理由。《华盛顿公约》中上述撤销理由的外延,通常比一般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撤销理由更为广泛。然而,在正常情况下,ICSID专门委员会并不依据这些撤销理由对裁决进行以实体问题作为切人点的审查。本书就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基本框架进行了系统的评介,对ICSID仲裁撤销理由的运用实践进行了研究、比较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指出,ICSID仲裁裁决应该具备实体公正性,ICSID仲裁监督制度也本应有权审查裁决实体问题,维护裁决的实体公正,因此,作为 ICSID仲
本书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 实用版 法律图书至今已行销多年,因其权威、实用、易懂的优点,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选工具。